[ 李惠芳 ]——(2014-9-23) / 已閱6751次
通向未來的十字路口:生還是亡
李惠芳 福建農林大學
《新唐書》中有這樣一句話:“思所以危則安,思所以亂則治,思所以亡則存。”在古代,這種居安思危的思想大多數被諫官用來提醒皇帝以保江山社稷萬古流長,而在現代,也往往在考慮到人的發展而提出。自人類主宰地球以來,人本主義便占據了中心,我國過去的兩千年是以皇帝貴族為中心,到現代社會已經過渡到從皇帝等這一特殊群體擴展到注重保障公民的人權,幾千年的文化根深蒂固,把“人”本主義發揮到淋漓盡致。
就在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以滿目瘡痍的面孔向我們投發危險信號時,我們才幡然醒悟,我們再也不能無視環境的承受力而去狠狠打擊它那其實無比脆弱的心靈。因此大量關于環境保護的立法出臺了,是欣喜的一刻還是惆悵的一刻?盡管立法者意識到了環境需要公權力的介入來加以保護,但是立法的執行力度到底如何,我們都心中有數。環境從來都不是在要求法律能夠盡善盡美,一是完美從來就是不可能的,二是完美的東西往往只能用來擺設。它只是希望能夠得到每個人更多一點的關注與憐愛。在這個方面,立法者能夠做的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然而這并非是說法律越多越好。關于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我們有太多的單行法律,而《環境保護法》卻還停滯不前,以至于它不得不在一旁黯然神傷,獨自落淚。現下新《環境保護法》即將實施,可能是其重整旗鼓的大好機會。
圣雄甘地曾說過:“我們的地球可以滿足讓全世界的人都過上美好生活,但它無法滿足人類的貪婪。”在人口沒發生大爆炸之前,這是一句至理名言。關于人口增長在此不論,那是一個除了延緩但無法阻止的事實,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在必然發生的事情到來之前自取滅亡。通向未來的道路,我們不知道還會遇到多少艱難險阻,照這樣的生活模式繼續下去,人類將面臨不可抵抗的災難。因為不知道還會有多少物種要滅絕,不知道還有多少水可以飲用,不知道還有多少清新的空氣可以呼吸。當人類需要戴上特制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具才能呼吸,需要飲用特制的水、食用特定的食物才能維持身體的運轉,那么人類社會將進入倒退,退回到追求生存的“生存時代”。所以在現代社會不應該再一味地追求人本主義了,應該轉變觀念,把生態主義放在第一位。唯有如此,人類社會才能夠獲得長久的發展。
生態主義第一位不僅僅應當在立法中表現,也該在生活中表現且應該是全方面的,應當要涉及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這是環境與我們之間的密切聯系性所決定的。這就是:當我們吃飯的時候不會浪費任何一點糧食,當我們使用水的時候不會無端浪費,當我們購物的時候會購買綠色商品,當我們出行的時候會盡量采用步行或者自行車……諸如此類,應當要把環保原則轉變成一種潛意識下的自然而然,而這種潛意識應當是由習慣來促成的。只有當這一切融入到我們的血液,成為我們潛意識下的觀念之一,生態主義的價值方能得到體現。而時間將會證明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所意義的。于是,這涉及到了環保觀念的普及,而這也是生態主義所應該踏出的第一步——使生態觀成為人們的基本價值觀是我們當前應該極其重視的并作為生態戰略來施行的重要步伐。對生態觀的普及可以通過立法方式和社會帶動的方式予以實現。所謂社會帶動就是從一到十,從十到百,從百到千的互相影響做法,有這樣的理論:不管你認不認識另一個人,你最多也只要通過6個人就能與他發生聯系。不管這個理論正確與否,它都揭示了社會中的人與人之間是密切聯系的。所以我們大可以通過自己影響身邊的朋友,身邊的朋友再影響他們的朋友……在這里,焦點應該投放到“自己”這一個個體身上,只有自己先做到了才能夠影響他人,才能發展更多的“自己”個體。
人的弱點之一是往往對他人有所要求而過度溺愛自己。我們有理由要求立法者為大眾,為社會制定出更好更完善的法律,但是在要求他人的同時也應當對自己有所要求,因為我們才是這個世界上唯一能夠決定自己行為的人,就算立法者制定出了再好的法律,我們如果不去遵守不去履行,法也不過是一紙具文罷了,這可以解釋為什么法律制定出來了但是還有犯罪的存在,因為法律不是完美的,它并不能起到杜絕不良行為的作用,它只能遏制與慢慢消除。這其中,更重要的因素在于守法者愿不愿意守法,當然不可否認立法的技巧和內容也是極其重要的。我們所應當意識到的是立法者有他們的角度,有他們的思維,有他們的職責,而作為社會大眾的我們才是真正推動歷史發展和進步的群體,歷史從來不是少部分人推動的,就像拿破侖一個人不可以拿下整個法國,所以我們應當意識到作為歷史主體的我們有責任去為未來的生存,為未來的到來而奉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