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帆 ]——(2004-2-17) / 已閱35807次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可以參照原勞動部的規定:如果雙方有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合同約定培訓費、服務期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但培訓費必須是單位實際出資并要求有憑證。如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必賠償培訓費;如果是在試用期滿后的勞動期內,合同有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 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 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四、社會保險費案件
1、要求補繳社會保險費糾紛。如果當地已經開展養老、失業、生育、工傷和醫療保險,
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為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的,勞動者可提出補繳全部社保費。具體繳費時間按照勞動者入職之日起到離職之日至止計算,繳費工資基準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資收入計算,繳費比率按照當地的規定和企業性質確定。仲裁和法院一般都認同社會保險不受60天仲裁時效限制。還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目前很多企業都沒有在試用期內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此期間也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但是按照國家規定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企業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要求企業賠償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糾紛。如果企業沒有辦理失業保險,可要求企業賠償解除勞動關系后再就業前根據失業保險政策可取得的失業救濟費,此外還有醫療保險待遇損失,工傷保險待遇損失等,都可以要求企業賠償。
五、要求享受工傷待遇的案件
1、醫療待遇的糾紛。勞動者因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在醫療期內可以享受如下待遇:含掛號費、治療費、藥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普通床位費、就醫路費等,由社會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如果企業沒有為工傷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上述醫療費用全部由其承擔。企業還應當承擔職工住院治療的伙食費2/3,標準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果由于企業的原因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2、工傷津貼待遇糾紛。從受傷之日起到醫療期終結時止,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工傷工資,
標準按照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果企業還存在克扣、無故拖欠工傷工資的情形,同樣可以要求額外支付25%的工資賠償金。
3、其他各項工傷待遇糾紛。包括一次性殘疾補償金、殘疾退休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辭退費)、安家補助費、遺屬撫恤金和供養直系親屬、配偶生活補助費等,以上各項具體工傷待遇項目的比例按照國務院新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的法規政策執行。廣東省范圍內的地方法規政策仍然按照《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處理工傷、工亡待遇糾紛時有幾個問題需明確:要求各項工傷待遇必須先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則應當賠償所有工傷待遇。如果用工方不是勞動法合法主體,則不屬于工傷,其賠償范圍可以參照工傷處理。
六、要求各類補助費待遇的案件
1、患病醫療補助費糾紛。已參加當地醫療保險的,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享受待遇。由于企業原因沒有參保的,其損失由企業承擔。企業在勞動者醫療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規定支付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重病的還應當增加50%,癌癥等增加100%。
2、生育保險待遇糾紛。主要包括產假工資、生育津貼、分娩營養補助費和生育醫療費(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生育出院后產假期內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等等。按國家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因此引發的爭議按照工資爭議處理。其它的產假待遇賠償具體要按照國家或當地的生育保險政策的規定處理,如果因用人單位逃避生育保險義務造成勞動者損失的,同樣可要求其賠償全部損失。
3、非因工受傷補助費糾紛。如果地方有規定的,按照當地法規政策執行。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至今仍然有效,按照其規定,非因工受傷待遇含:
(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手術費、住院費及普通藥費;貴重藥費、住院的伙食費及就醫路費則由本人負擔。
(二)病傷假期工資:醫療期間連續6個月內的,按月給付病傷假期工資,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三)非因工負傷救濟費:醫療期間連續超過6個月的,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為按月給付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此項救濟費付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
(四)非因工殘廢救濟費: 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除領取非因工殘廢救濟費、本人死亡時的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外,其他勞動保險待遇應停止享受。
以上只是勞動爭議案件中比較常見的一些問題,筆者在這里進行歸納,請大家多加指正!
(作者單位: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個人主頁:廣東勞動工傷網、廣東法律糾紛網)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