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敏 ]——(2016-7-19) / 已閱8900次
“訴訟律師”的價值,不止于打官司
自“陳敏”個人公號開通以來,很多人對我“商事訴訟律師”這個標簽產生了興趣,包括我所服務客戶的工作人員,也會好奇地問我,訴訟律師是不是就是打官司的律師?是不是動輒就對人家說“我們法庭見!”面對這些有趣的問題,我常常開玩笑地跟他們說,你們是不是TVB的律政劇、法庭戲看多了呀。不過,既然這么多朋友問,就有了這篇文章的靈感,今天,咱們來聊聊“訴訟律師”。
一、訴訟律師首先應當以解決爭端為前提,而絕不以挑訴為目的。
商業交易出現糾紛、爭議時,客戶希望通過律師在法律的框架下實現利益最大化。那么,作為一個訴訟律師,此時應對該糾紛涉訴的可能性以及訴訟的后果、風險作出預判,并解答客戶疑惑的問題,讓客戶在了解風險和后果的前提下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也許有人會問,以上是以原告立場出發考慮問題,但若客戶是被訴方,訴訟律師會給出什么樣的建議呢?這個問題嘛,說簡單也簡單。因為,雙方爭議的事實此時已經擺在眼前,原告起訴訴稱的事實與理由是否客觀,證據有無瑕疵,論理是否正當,這些都應在聽取被告意見后作出分析。
作為訴訟律師,對案件爭議問題的提煉、分析、把控,是必須具備的一種能力。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除了在法律框架下研究案件本身外,還會從訴訟的經濟成本、時間成本、社會效應、交易影響等多方面考慮。例如,如果案件法律關系簡單、是非曲直清楚、訴訟策略得當,則案件“速戰速決”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案件的法律關系復雜、訴訟各方嚴重對立,那就必須做好“持久戰”的準備,甚至有的案件還可能出現民行交叉、民刑交叉等“案中案”的情況。換言之,如果不具備從現實角度思考問題及提出解決方案的能力,就倉促起訴或應戰,一旦案件結果不理想,客戶利益得不到合理維護,這樣的結局是很狼狽的。
從我過往代理訴訟案件的情況看,僅2011年至2015年五年間,代理原告(或上訴人)的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實現訴訟目標而同意以和解方式結案的,而代理被告(或被上訴人)的案件,最終以駁回原告(或上訴人)訴訟請求而全勝的也有不少,特別是有一宗案件經過三輪一審二審及再審后我們代理被告最終完勝(有時間可以把這個案件拿出來分析下)。這說明,即使代理原告(上訴人),也并非要將案件進行到底,代理被告(被上訴人),也并非沒有完勝的可能。訴訟律師的工作不是突顯自己的個人魅力,也不是用自己的智商或專業去碾壓對手,而是用自己的專業幫助客戶獲得有利的結果。不能幫助客戶實現訴訟目標的律師,就算你專業再好、再精,或者在法庭上再有風采,也不能稱之為一個好的訴訟律師。
二、速度、團隊、全局觀,決定了訴訟律師的價值。
關于“速度”,相比非訟律師,訴訟律師處理的業務大多非常“急”。比如,糾紛爆發了、客戶被訴了、法院通知開庭了、現有的證據還不夠齊全等等,訴訟律師往往自嘲“消防隊員”并不夸張。這也說明訴訟律師應當具備敏銳的反應力,但真正體現反應力的,還是在糾紛剛剛發生即雙方還沒有真正訴訟的階段,訴訟律師會從糾紛現狀和法律兩個方面判斷是否有利于己方,并指導搜集、準備證據。如果法律上不利,但現狀對己方有利,也是可以迫使對方以和解的方式解決爭端的。
關于“團隊”,不僅僅指律師團隊的配合,在我看來,與客戶的溝通及配合也是彰顯“團隊”一詞重要性及贏得訴訟的關鍵所在。2013年,我們跨地區代理了北京郊縣法院一審的一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作為被告的代理律師,庭審前后,我們與公司各部門的溝通會議多達十幾次,其中由公司主管法務的副總裁主持的會議就有三次之多。特別是庭審后的復盤會議,公司還專門邀請了法律界的老前輩為案件把脈問診,在聽取了我們的庭審情況匯報后,對關鍵問題給予了明確的指示。現在,該案正朝著有利于我方的方向發展。可以說,這是一次訴訟律師與客戶默契配合的范例。
關于“全局觀”,簡單說,就是訴訟律師應當在法律的框架內,考慮多種方案,并為客戶設計最佳方案。有時為實現本訴目標,可能還會同時啟動其他訴訟。
比如,我們在代理一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因對方不承認我方已經以房抵付全部工程款的事實,而這些房屋中,已有相當一部分被對方以非法手段過戶至實際占有人名下。于是,我們另啟動了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房屋所有權登記,如此一來,產權人就會向對方追問房屋的來源是否合法,也可以因此解決民事訴訟中對方否認抵付事實的問題。再比如,有一宗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當事人堅持要起訴解除合同,但經過我們分析,認為該訴請可能會引發其他法律關系崩盤,因此建議采取另一個訴訟方案。換言之,對于客戶的意見,如果確有風險的,此時無論客戶怎樣堅決,訴訟律師都應當有自己獨立的判斷。
三、庭審是不可逆的,要想贏得從容,庭下你必須夠細致、夠精準。
訴訟律師做每一個案子,都要跟客戶做充分溝通,要做法律檢索,要考慮法律適用問題,要寫法律意見分析,寫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篩選甄別證據,寫證據目錄、質證意見,庭前要開準備會議,庭后要開復盤會議。看似枯燥的程序,其實因為案件的不同,也有無窮的樂趣。我的一個小伙伴說,代理訴訟案件,雖常有“身在此山中”的困惑,但經過抽絲剝繭的過程,在贏得訴訟時就會有“段位升級”的成就感。
現在訴訟技術發展的很快,例如訴訟可視化、模擬法庭等等。訴訟律師除了不斷更新法律知識外,還要掌握這些技能,以應對訴訟庭審方式的創新、變革。我們有很多案件,都要求“一圖言之”,實踐的效果也很好。畢竟對于法官而言,對著厚厚一沓案卷材料,和對著一張清晰的法律關系圖,心情也是不一樣的吧。
最后,希望大家通過這篇小文,對“訴訟律師”有一個新鮮的認識,并以此提醒自己“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