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杰科 ]——(2004-5-29) / 已閱26034次
在法律和政策上加大支持教育改造的力度。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作為國家刑罰執行機構的監獄,應該已此為契機,把握依法治國的實質與宗旨,在法律框架內實施文明、合理治監。這不僅是對所有罪犯的要求,主要的是對全體監獄管理人員提出的根本要求。一個國家是否是真正文明的法治國家,看看這個國家的刑罰執行情況就會一目了然。如果這個國家的刑罰執行情況相當文明,合理,并且在法律的范圍內實施,這個國家的刑罰執行者是文明、依法辦事的,那么我們可以認為這個國家整個社會的狀況是法治的;反之則不然。所以,首先我們必須建立和完善法制,不僅包括與監獄管理工作直接有關的法律(如監獄法),還包括一些調整社會其他關系也適用于監獄的法律(如民事法律)。其次,組建一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監獄管理工作知識的執法隊伍。因為再好的法律也需人執行。沒有專業素質的執法隊伍就不會有專業的執法。最后,必須加強對執法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樹立正確文明的執法觀,不使法律流于形式。
加強對罪犯的教育改造,特別要重視“三課”教育。加強對罪犯進行素質教育,這要求對罪犯的思想認識、道德觀念、文化修養、職業技能、心理人格、行為習慣進行全方位的培養,最終使罪犯成為具有正確思想道德觀念、具備一定知識水平和職業技能、心理健康、遵紀守法的社會主義公民。改變由原來一味地強調思想政治教育,轉變為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教育與職業技能教育并重。并且以文化教育為基礎,同時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職業技能教育。因此,首先要求具有必備的硬件設施,比如、場地、圖書館,以及現代化的設施如電腦等等。其次要求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和落實。再次要求建立一個統一的教育大綱,對罪犯素質教育的內容、要求、標準、課時等作出系統、明確的規定,同時借鑒國民教育體系,設立不同的課程,全面開展基礎文化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最后規定統一的考核制度,從罪犯素質,教師業務,辦學水平三個方面對監獄教育改造工作進行全方位的考核評審。
在監獄的上級管理機關中建立一個專門對其下屬監獄的教育改造工作進行考核監督的部門。通過該機構的設立,使監獄當局逐步重視教育改造工作,尤其是使刑罰執行者轉變重勞動的觀念。通過該機構的具體運行,使監獄當局更加具體有效的實施有關教育改造的法律和政策,不使這些法律或政策成為紙上談兵的無用之文。建立刑滿釋放人員信息追蹤制度,經過長期的信息追蹤、統計,建立信息檔案,以此作為教育改造是否實現刑罰目的的依據,從而進一步指導以后的教育改造工作。
提高監獄教育改造的開放程度,實現教育改造工作的社會化。一方面監獄必須在教育改造中引進社會力量,利用社會力量對罪犯實施教育改造;另一方面也指監獄教育改造必須面對社會,需要適應社會形式,滿足社會需求,實現社會的銜接,使刑滿釋放人員能夠順利回歸社會。比如,職業技術教育中就要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需要哪些職業人才就開展哪些技術培訓。所以,可以多請社會人員來監獄講課,同時也對罪犯進行社會形勢教育。國家也可以鼓勵社會志愿者對罪犯進行社會幫教。
綜上所述,在現代刑罰目的的指引下,為實現這些目的就必須運用正確的方法手段,勞動改造與教育改造作為實現目的的手段,對其利用必須實現最大效果。因此就必須重視以教育改造為中心,以勞動改造為基礎的刑罰改造體系,實現改造人,教育人,并最終實現使罪犯回歸社會不致再犯罪的目的。而在監企合一的現實下,勞動作為創造物質財富手段的作用發揮的淋漓盡致,教育則屈居其下。根本上這是違背現代刑罰目的要求的,所以有必要對其進行重塑。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