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華振 ]——(2004-8-21) / 已閱8928次
從經濟法視野對MBO的再認識
李華振
原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改革報》2004年7月12日(總第320期)。此為原稿,后在發表時,經作者同意,標題改為《不要讓MBO成為“宮廷政變”》。
關于國企MBO,有學者把它形容為“國企的一場大改革”,認為它是對傳統國企弊病的徹底革除。但筆者在我國著名經濟法專家劉大洪教授主持的國務院司法部“中國公司治理結構及中外比較”課題組中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之后,卻發現:MBO并不都是一場除舊革新的大改革,也有許多MBO最后淪為了一場國企的“宮廷政變”!
在國企MBO改革上做得最好的當數英國,二戰期間及戰后,受凱恩斯主義的影響,為了“彌補市場失靈”,政府對市場經濟進行了一系列干預,成立了不少國有企業。但后來,由于“滯脹”的出現,“政府失靈”的問題也暴露出來,英國的國企之弊病日漸顯露。于是,1979年撒切爾夫人執政后,開始大力推行“國企民有化改造”,MBO就是這場“撒切爾大改革”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立法健全、政府奉公、民眾監督到位、尊重市場規律,其國企MBO的結果很健康,順利達到了預期目標。
而在國企MBO上做得最失敗的則是前蘇聯劇變前后的俄羅斯。早在蘇聯解體之前,俄羅斯就開始了國企MBO,國有資產原來誰在管理,就歸誰占有,結果出現了“官僚私有化”和“官僚資本主義”。反過來,正是由于“不當的MBO”進一步加速了蘇聯的解體。由于不具備英國的法治環境、社會監督、人文觀念(主要指市場等價交換的觀念)等條件,其國企MBO的結果是權力腐敗,是“官僚關起門來搞的一場宮廷政變”,是“官僚瓜分國企大蛋糕”。結果,它不僅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市場經濟,相反,由于國家對經濟的整體控制能力嚴重降低,從而直接動搖了整個社會的經濟民主和政治穩定之基礎。這種“不成功的轉軌”使俄羅斯陷于長期衰退之中,使它從一個超級強國淪落到目前的狀況。
目前,我國在法治環境、社會監督、人文觀念等條件上比當年的俄羅斯強一些,但不可否認,離撒切爾夫人當政時的英國仍有一段差距。所以,在現階段如果操作不當,我國國企MBO并不能保證沿著“大改革”的方向進行下去,而一旦異變成類似當年俄羅斯的“宮廷政變”,其結果將不可收拾。象今天的俄羅斯那樣,連整個社會的經濟民主和政治穩定之基礎都動搖了,還何談通過MBO來實現“除舊革新”?
實際上,解決國企之弊的方法不是只有MBO這一種,只要是能達到“國有向民有過渡”的方法均是備選方案。從博弈經濟學的角度看,選擇向“社會上的外部民間資本所有者”進行公開招標這一方案,似乎比MBO更能解決目前我國日益擴大的公共財政所急需的資金缺口,也更能防止出現官員與經營者之間達成“合謀型矩陣”,防止他們合謀損害國家和全民的利益。
我們有1000個理由為了革除國企之弊而進行不斷探索,但我們更有1001個理由防止宮廷政變式的MBO。在國企MBO上,以英為鑒,則可以知未來;以俄為戒,則可以明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