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4-9-12) / 已閱12973次
法律不應介入公民登錄黃色網站
楊濤
近日,四川省某地兩網民因登錄色情網站瀏覽淫穢圖片并留言,被當地警方抓獲。此消息報道之后,引起了很多人的質疑。 (《北京晨報》8月23日)
有人認為 :“沒有制作、傳播色情網站,只是在自己家里上網瀏覽一下難道妨礙誰了?”“瀏覽色情網站,完全是個人的行為,如果是有分辨能力的成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們只要不轉發,不妨礙他人不就行了?” 也有人贊成當地警方的行為:“這是警方對于市民的監督和正常管理,是負責任的行為。” 并且認為公安部33號令第五條第6款也規定:“任何利用互聯網宣傳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信息的單位和個人,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起案件與當年發生在陜西省的“夫妻在家看黃碟”案有類似之處,兩起案件都是觀看了淫穢物品,地點都是在家庭這一私人隱秘場所,只不過后者的對象是黃碟前者的對象是淫穢圖片,后者是利用影碟機前者是利用登錄互聯網的方式。“夫妻在家看黃碟”案在公眾和專家的質疑下,觀看黃碟的夫妻最終被有關部門認為行為不違法而釋放。而四川省某地這二位網民卻遭公安機關的處罰。
分析一種行為該不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首先要看其有沒有社會危害性,并且這種行為已突破道德的底線,需要法律來加以制裁。從目前我國的刑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來看,對于淫穢物品的違法犯罪主要是界定在制作、傳播,因為這二種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其破壞了社會的善良風俗,也對他人帶來精神上的污染并可能誘發其他犯罪。登錄色情網站瀏覽淫穢圖片這種行為,其沒有傳播,就沒有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影響,所謂的受害對象是自己,因而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這正如自殺,消滅的也是一個生命,但因為對象是自身,并沒有人去追究自殺者的法律責任。但像酒后駕車一類行為其醉酒對象也是自身,怎么會受到法律制裁呢?其原因是這類行為直接威脅到公共安全,其誘發其他嚴重的違法犯罪可能性很大,法律有必要進行事前的預防。登錄色情網站瀏覽淫穢圖片,其也可能誘發其他嚴重違法犯罪,但是可能性并非很大,大部份成人在這方面是有克制能力。因而,我們認為這種行為并沒有逾越道德不能容忍的底線,本質上仍是公民的生活方式,一種不道德或稱之為頹廢的生活方式。
法律只制裁影響和危害社會與他人的行為,法律不管公民的道德行為和個人的生活方式,那怕是不道德的生活方式。因為首先道德以觀念與生活方式本身就千差萬別,法律不可能仔細分辨,如果強行介入只能是侵犯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認為公安部33號令對查閱淫穢物品也要處罰的規定是有越線的嫌疑,是用法律的手段來評判道德行為。當然,我們也非常理解公安部維護善良風俗,倡導高尚道德的良苦用心,但是問題是,法律是萬能的嗎?用法律來約束所有的行為總是有效益并能達到我們的目的嗎?
當然,在家里和隱秘場所登錄色情網站瀏覽淫穢圖片是個人自由,但是在網吧等公共場所就可能構成傳播涉嫌違法,四川省這二位網民因登錄色情網站瀏覽淫穢圖片后留言的行為視情況也可能構成傳播涉嫌違法,自由與違法之間可能就是一步之遙。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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