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開模 ]——(2005-12-30) / 已閱12913次
提高縣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案實效的思考
鄰水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甘開模
對審議案的審議是縣級人大常委會在人代會閉會期間對“一府兩院”工作監督的重要形式。其監督有無實效,就要看審議案的設計開始到審議意見形成全過程的針對性如何。研究其全過程及其內容是極有意義的。
審議案設計確定
審議案的設計確定是嚴肅的。審議案設計得好,加之審議認真,對“一府兩院”被審議工作是有極大的促進和推動作用的。絕不能隨隨便便信手拈來,要充分考慮人們及社會普遍關注的、議論的,對社會、經濟發展最具影響力方面的工作。
1、人民生產、生活的直接性。“一府兩院”的工作紛繁復雜,即使是某一時期,許許多多的工作表面上看上去都是重要的工作。如果不問青紅皂白都設計成審議案,審議目的是難以實現的。同樣是林業方面的工作,一項是退耕還林工作,一項是荒山綠化工作,顯然是退耕還林工作與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荒山綠化工作雖然也重要,但比起退耕還林工作就顯得沒那么緊迫和直接。
2、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一個區域的經濟能否發展、發展如何,對一個區域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發展。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因素很多,在眾多因素中,只有選擇最具影響力的工作進行審議,才能牽一發而動全身。面上的安全生產工作與某一方面的經濟工作,當然是安全生產工作是首選議案方面,其他的經濟工作方面,同樣也要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經濟發展才算真正發展了。
3、社會進步發展的迫切性。衡量一個地區發展水平,一個最具綜合意義的標準,就是看那個地區的社會綜合發展水平如何。經濟再發達,生活水平在高,如果這個地區人們思想保守落后,環境臟、亂、差,治安問題嚴重,精神文明建設差,人們享受不到文明,審議還有什么用?如果設計審議案,在眾多工作選擇設計時,自然要選影響整個社會發展問題方面的工作設計成審議案,而且還特別具有迫切性。
審議案審議準備
審議案一經設計確定,認真作好審議方面的準備,對搞好審議是十分重要的。所謂審議案審議準備,就是對已經確定的審議案涉及的方方面面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熟悉和掌握,以及實踐中運用、落實情況的調查與研究,總結成績、經驗、差距、教訓,以便在審議時針對性強一些。否則,審議是盲目的。
1、調查的全面性。“一府兩院”的任何一項區域性工作,所涉及的范圍,以及工作的相互聯系方面,往往情況錯綜復雜、相互促進和影響。比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工作,勞動、就業、工商、稅務、金融、教育、財政、行政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互的聯系,除此之外,與全社會都有間接聯系,如不全面的調查,就很難全面了解掌握全面情況,審議時就缺乏說服力。
2、情況的真實性。調查收集情況時,由于調查面、調查對象的不同,掌握的資料各個層面的都有,甚至完全是相反的情況,比如學校亂收費方面的問題,政府、學校、家長、社會可以說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苦衷。再如案件執行難方面的問題,法院、政府、執行對象、社會意見各有千秋,公公婆婆媳婦都有理。就是作審議準備收集情況的同志如不注意,也未必不受到某種意見的影響。只有對審議事項全面、客觀、真實地收集意見,才能準確,科學地對所列議案的審議。
3、認識的客觀性。對調查得來的第一手材料需要分析整理,這一過程就是辯證地認識問題的過程,不能帶有主觀性,要去偽存真,去粗存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準確地、客觀地找出推動工作、影響工作的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和原因,審議起來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民營經濟工作,成功與否涉及經營者、市場、工商、稅務、治安等方面的原因和工作,而這些工作中除了經營者和市場以外,最具影響作用的,應該是政府的服務工作。同時,民營經濟的業主和從業者也有如何正確對待和接受服務的問題,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只是片面要求政府和部門如何如何,就容易失之謬誤。
審議案審議要求
對審議案方面工作的審議,即對其進行評價,是一項十分慎重的工作,如果沒有一定的要求,難免不妄加評論,橫砍一通,豎鑿一氣,不僅起不到作用,相反還會遺誤工作,挫傷積極性和銳氣。
1、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憲法規定的,人大常委會及其審議工作同樣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審議審議案無論是程序、內容和實質都離不開法律法規。審議堅持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即是要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工作的綱性標準和要求,這是最低的要求,無論是什么情況都不得例外,否則,則失去了審議的意義,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審議、植物檢疫工作的審議,審議時就只能以法律法規為要求,絕不能以保護地方(區域)利益的要求為要求,不然,試圖保護的利益最終也得失去,甚至更慘。
2、政策規定的原則性。除法律法規以外,政府工作有政策,法檢工作有規定和司法解釋。遇到政策規定很原則,原則又有一定幅度,在具體審議審議案時,審議人員有一個自由認識和判斷的問題,例如農民負擔和反貪工作。農民負擔有政策要求,反貪工作有司法上的規定解釋,在審議時就必須吃透政策,弄清規定和解釋,在政策、規定的原則之內,也絕不能憑審議人觀念、認識的局限,任意裁量發揮。
3、人民利益的根本性。人民利益是國家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審議工作毫不例外。城市建設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一方面是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小局服從大局,局部服從整體,個人服從國家;一方面是業主積極性和利益,只有在利益激勵下,業主的積極性自然高,沒有利益就無業主;再則是一大批拆遷房的利益,拆遷戶有自己的算盤。審議時既要講國家大道理、大局為重,又要講小家小道理、小利益要。還要講在一定時期內都有一個服務、服從的問題。
審議案審議結論
審議案審議后要形成審議《意見》,對審議案工作作出基本評價,肯定成績,找出存在的問題,并對該工作提出健康發展的建設性意見,絕不是一般的議論或者評功擺好,而是監督于工作,實踐于社會,負責于人民。概括地說,結論要符合實際。
1、權力的針對性。審議決議是要求很高的規范性文件,是審議權力的具體化。總結成績,不能拔高,不能忘了細枝未節的不足,不能小中見大。批評問題,不能把個別說成普遍,不能把局部說成全局。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地進行評價和批評,以便被審議對象在工作上從“旁觀者”那里得到一個全面真實的針對性極強的審視,便于駕馭工作,提高實效。
2、結論的科學性。審議《意見》要確切、要實在、要科學,比如對審議案工作的評價,要“好”,就不要“比較好”,要“差”,就不要“比較差”等字眼,以免理解上產生歧義。一是工作的專業性,不能說外行話,要句句是理,條條管用;二是表述要準確,用詞不能生吞活剝,不能追求時尚;三是概念要明確,不能大概,不能混淆,不能模棱兩可;四是邏輯要嚴密,不能包容,不能交叉,不能矛盾;只有科學的審議結論,才具有說服力,被審議對象才能心悅誠服,自覺接受和改進工作。
3、實踐的操作性。作審議《意見》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推進工作,尤其是建議提得好與不好,具不具體,關系到審議意見落實得好與不好,有無實效的問題。比如村級公路建設審議案的審議意見,實現“村村通”公路就應明白地表述“村的行政中心”或“村的行政區域界”還是“村村的社社”或“社社的院落”通公路等等,便于操作,便于監督。一是著眼點和立足點要存高遠,不能坐井觀天,要有改革開放意識,要有創新精神。二是目標要量化明確,不能做百業百世文章,年年可用,項項適用;三是要具體實在,要大處著眼,小處著手,要一件事一件事的點出來;四是實踐中要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