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4-6-12) / 已閱2377次
“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預防和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糾正用工違法行為,推動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社會關注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而采取的監督方式之一。
最近,筆者就“一函兩書”制度進行法理探析,撰文如下,請斧正。
一、適用意義
“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制度簡稱。該制度重在源頭預防,目的是通過協調協商方式將勞動關系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適用范圍
“一函兩書”制度適用范圍,包括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利益的內部規章制度;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制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職工及老年勞動者特殊權益保護;保障被派遣人員合法權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等。具體包括: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況;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情況。
5、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6、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
三、適用對策
對策一:,提高用人單位法治觀念和勞動者維權意識。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目標,倡導正確的用工理念,規范企業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利;規范勞動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提高勞動關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分配公平和社會穩定。
對策二: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優勢,預防和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以預防和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糾正用工違法行為,推動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為主線,發揮檢察法律監督優勢和工會在發現、排查勞動領域風險隱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提高檢察機關與工會協作配合質效,健全工作機制,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問題。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女性、未成年、殘疾、老年勞動者等特定群體權益或涉及社保欠繳、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群體性糾紛,用人單位不予配合的,可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對違法用工案件多發頻發或存在勞動用工管理監督漏洞,需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監督工作等情形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對策三:準確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勞動法律法規有效實施。
對策四:加強勞動行政執法效能建設,提升勞動關系治理能力。以加強勞動行政執法效能建設,提升勞動關系治理能力為重點,發揮基層工會組織作用,依法監督勞動法的實施,對違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勞動保護等規定的違法行為予以糾正和處罰,提升處理勞動爭議效率。加強勞動執法效能建設,搞好集體合同審查管理和履約監督。落實工作評查制度,推進勞動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自覺接受人大及各界監督,增強依法行政公開性、公正性,打造一支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業務過硬、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勞動行政執法隊伍,為新時代全面振興做出積極貢獻。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