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飛 ]——(2008-3-20) / 已閱15690次
王勝俊就任最高法院院長:萬事開頭難
李飛
2008年3月1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王勝俊同志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現年62歲,安徽宿州人,合肥師范學院歷史系畢業,大學學歷。早年曾當過工人,基層工作經驗豐富。一九八三年,三十七歲的王勝俊在改革開放后的干部年輕化浪潮中,從一位基層的宣傳科長,直升為副廳級的地委副書記,不到一年,又升任副部級的安徽省委常委,執掌安徽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廳八年。一九九三年王勝俊調任北京,在中央政法委機關任職十五年,歷任中央政委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及中央綜治委副主任等職務,輔助過任建新、羅干、周永康三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此番王勝俊在臨近退休之際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反映了中央對他多年從事政法工作的肯定。
政法委秘書長負責協調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中央政法委的具體工作,位置重要。但作為資深政法官員的王勝俊一直相對低調,很少在公眾視野露面。在本次全國兩會之中,王勝俊幾乎沒有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
而前任院長肖揚卻是個表面威嚴的性情中人,既沉穩而又敢于創新;既嚴肅而又不乏爽朗。肖揚在上任時,正值黨的十五大(1997年)確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提出“推進司法改革”的戰略任務,他作為新中國第一位有專業背景的最高院院長,在上任之初即被寄予厚望,被認為是推動司法改革最有力的力量。其后,肖揚果然不負眾望,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分別于1999年和2005年推出了兩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明確提出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同階段的目標、原則和任務。可以說,肖揚主持法院工作的十年,是司法改革大刀闊斧的十年,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中國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起步較晚,所取得的成績雖然是初步的,但確實是顯著的)。正說他在本次工作報告中所稱:“比較****地完成了中央確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的9項改革任務,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確定的50項改革項目也基本完成。”媒體評價他是 “一個最具平民情結的首席大法官,一個最具魄力的司法改革家,一個最具朝氣的當代法學家。”
前十年的司法改革是在黨中央“穩步推進”方針指導下進行的。十年的司法改革由淺入深地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改革舉措大多還停留在工作機制層面上,深層次的體制改革尚未推進,需要隨著整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司法體制改革才能進一步深化,黨中央正是認識到了這一點,才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在這種形勢下,在現有的司法改革成果上坐享其成、按部就班顯然是不行的,任何繼任者的工作重點和中心都應在“深化”二字上下功夫,如何“深化”,是否“深化”都將是評價其業績的重要標桿。
2008年,是貫徹十七大“深化”改革方針的頭一年,正所謂“萬事開頭難”。這個“深化”之頭該怎么開呢?這應該不是個問題,因為中央政法委正按照十七大精神全面部署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工作。所謂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分為橫向縱向兩個層面,前者指需合理配置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以確保司法機關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后者則是指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正確處理各級司法機關之間的領導關系、指導關系和監督關系。另外,今年的“兩高”報告中,最高院和最高檢均將優化職權配置列為2008年的重點工作,這也將成為王勝俊上任后的工作重心所在。法院系統內部的職權配置將著力于解決各級法院之間的垂直關系,期望將省級高院從繁瑣的案件中相對獨立出來專注于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和監督。因此,“優化職權配置”是2008年開頭之既定要務。
可見,關鍵在于如何開好這個頭?我們無法得知低調的王勝俊對此問題的信心如何。記得在十七大之后,王勝俊曾在《法制日報》上發表名為《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署名文章,文中提到“要按照黨的十七大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完善訴訟制度,健全公民權利救助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落實司法保障,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該文更多地是從政治角度來看待司法改革,這當然沒有錯。但是光有政治素質只能保證方向不會錯,如果缺乏法律素養卻難以保證做得好。也不能絕對化,因為作為領導專業方面欠缺其實也不足為懼,只要具備相當領導才能,知人善用,專業問題交由專業人員解決,也能保證任務的達成。
另外,文中還指出要“加強政法隊伍建設,重點解決好政治立場、法治意識和群眾觀念問題,確保政法隊伍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確保司法公正。”這種過于口號似的決心,不如肖揚的話來得直接和有魄力,肖揚曾就隊伍建設問題說過:“無知者不能當法官,無能者不能當法官,無德者同樣不能當法官。”“各級法院要以‘刮骨療毒’的勇氣,‘壯士斷臂’的氣概,堅決徹底地清除法官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畢竟,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的各種程序里最后一個救濟途徑,事關社會穩定,司法腐敗問題始終是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沒有切實有效的舉措,那么在其他方面再多的司法改革成果也將被司法腐敗問題沖淡和侵蝕。
王勝俊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后,司法改革將如何“深化”,在貫徹十七大“深化”改革方針的頭一年將會有什么樣的表現呢?我想:有壓力就有動力,司法改革十年的成果為前進打下了基礎和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深化司法改革是時代的進一步要求,我相信中國的司法改革會邁向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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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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