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興平 ]——(2008-6-26) / 已閱15630次
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情況分析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新舊體制的轉換、道德意識的危機、個體觀念生活方式的轉化等等因素,使人們在生存方式的選擇、個體觀念的演變等方面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心理和心靈考驗,特別是一些高學歷人員,在金錢和物質利益的誘惑下,以手中的權利作籌碼,墜入了犯罪的泥潭。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愈演愈烈,新的犯罪形式不斷出現,如何從根本上遏制,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無法回避的課題。本文試從2004-2007年我院查辦的高學歷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分析,就其特點、成因及對策談點粗淺的看法。
一、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的特點
1、從犯罪發展趨勢看,逐年呈上升趨勢。從我院近幾年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看,2004-2007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52件54人。其中高學歷人員33件34人,占立案總數的64%。其中, 2004年7件7人,2005年6件7人,2006年10件10人,2007年11件11人,逐年呈上升趨勢。
2、從犯罪性質上看,“一把手”比重大,權錢交易突出。在查處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中,其中“一把手” 16人,占犯罪案件的48%,大都是在工程基建項目、單位進人、重大人事調動等環節上出問題。權錢交易突出,犯罪的動機指向性比較強,就是獲取經濟上的利益,以滿足私欲為主的個人社會需要,所查案件其中涉嫌受賄25人,占78%。
3、從犯罪手段上看,犯罪手段具有高智能性,趨向多樣化。高學歷職務犯罪的作案手段除了截留侵吞、索賄受賄、撈取回扣等傳統型外,還出現了一些新型手段,如有的使用權權交易掩蓋權錢交易;有的利用手中之權將有利可圖的項目通過發包形式給予親朋好友經營,從中謀利;有的私設小錢柜,公私不分,公款私用;有的巧立名目,集體私分,公開侵占國有集體資金;有的開設營利性服務行業,斡旋受賄等等。如五華縣公路局交通征稽站站長李**家中開有飯店,車主利用在哪里吃飯的機會送禮送錢,從中少交或免交養路費。
4、從犯罪偵破過程上看,作案日趨隱蔽,反偵查能力越來越強。所謂“不見棺材不落淚、不見兔子不撒鷹”,這與其所受的高等教育有關。在偵查過程中,只要有一線希望,他們都不會輕易放棄,揣測訊問人員所掌握犯罪事實的多少、虛實,同偵查人員斗智。同時,高學歷人員一般工作交往和社會活動多,老領導、老同學、老戰友、老朋友逐步結成一種關系網,實行利益互保政策。一旦其中某人出了事,關系網立即啟動,或利用權力恐嚇、壓制案件的查處,或無中生有告惡狀,或尋找關系說情、請客、送禮“疏通”,或包庇知情不說,作偽證干擾辦案等等。
二、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的原因
高學歷犯罪緣何時有發生,其中的原因是十分復雜的,其中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來自外界原因。
1、思想蛻變是根源。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收入產生差距,促成了人們的不平衡心理,尤以高學歷者為甚。他們認為,自己十年寒窗苦讀,到頭來收入微薄,難以體現自己的價值。在工作中,他們經受不住利益的誘惑,耐不住清貧,平時忽視政治學習,認為不過是形式主義,馬虎了事,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從而走上了上歧途,以權謀私,大肆進行權錢交易,貪污受賄,前程毀于一旦。如原五華縣棉陽鎮黨委書記黃*,在拜金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對金錢、好的生活環境盲目追求,分不清是公仆還是老板,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2、法律意識淡薄是主因。通過對案件的調查和分析發現,高學歷者雖然受過高等教育,但有的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以至在其觸犯刑律時,尚不知其所以然。好大部分人員的僥幸心理嚴重,這些人錯誤地認為收受他人錢物、侵吞款物不易被政法機關查處,能蒙混過關。這些人在悔過中,基本上都談到由于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貪欲強,所以才走上犯罪道路。如犯罪嫌疑人古**在悔過書上講到,“我在教育戰線工作多年,但姿勢自己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平時放松了法律政治學習,加上單位對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不夠,因而平時我只重業務,輕教育,法制觀念非常淡薄,以致走上了犯罪道路。”
3、監督乏力、不到位是重因。對加強監督的認識不到位,長期以來,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輕管理、弱監督的現象,有些部門領導人片面強調“能人效應”,錯誤地將發展經濟與監督工作對立著看,擔心監督過嚴,會影響干部的積極性,會影響經濟發展,因而發現高學歷人員存在的問題不及時進行認真的批評幫助,即使處理起來也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輕,客觀上起到了姑息縱容作用。如原五華縣林業局局長李**家長作風嚴重,凡事個人說了算,以權謀私,肆意貪污受賄,涉案金額高達50多萬元。
4、體制、機制不健全、不規范是誘因。制度的作用在用于規范人的行為,使大家不敢、不愿去碰紀律、法律這兩條高壓線,監督是為了保證制度的有效執行。如果制度有漏洞,監督又不到位,就會使少數人鋌而走險,走上犯罪道路。而實際工作中,有些制度形同虛設,落實不到位,監督乏力,這時高學歷人員就有可能采用規避法律的手法,為自己謀取私利。如原華西中學校長鐘**一案,學校的財務審核小組沒有檢查出對本學校校長、財務人員長期弄虛作假的行為,使其從中貪污受賄20多萬元。
三、遏制高學歷職務犯罪的對策
1、加強教育,提高高學歷干部的免疫力。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受到一程度的沖擊,宗旨意識動搖,有不少黨員干部將金錢作為衡量一個人能力大小和社會地位的標準,一些高學歷干部往往趨利而行。因此,加強教育,提高高學歷干部的免疫力尤為必要。一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結合實際,突出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教育高學歷干部認真學習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七大精神,堅定正確政治方向,防止理想動搖、信念滑坡;抓好從政道德教育,教育高學歷干部忠于職守、清正廉潔、勤政為民,自覺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二要加強作風紀律教育。廣泛開展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的學習教育,在廣大黨員干部中大力倡導和樹立“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三要加強黨紀國法教育。促使高學歷干部不斷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四要加強警示教育。運用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進行教育、到監獄現身說法等措施,有針對性地警示教育高學歷干部,讓其親自體驗到貪污賄賂犯罪對人、對己、對國家、對社會的嚴重危害,提高拒腐防變的免疫力,從而有效地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
2、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滋生腐敗的漏洞。腐敗機會是產生腐敗行為的最重要條件,在腐敗動機產生之后,腐敗行為就進入了臨界狀態。預防高學歷人員職務犯罪,最重要的是消除腐敗機會。要消除腐敗機會,最重要的是發現腐敗機會。就目前狀況而言,腐敗機會主要存在于各項不完善的、有漏洞的制度之中。因此,消除腐敗機會,就落實到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和制度創新上,就要不斷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用制度來強化管理、管好干部,把制度落實工作滲透到領導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去,做到領導管理與監督相結合,管人與管事想結合,一級管一級、一級抓一級,層層把關。對高學歷干部的缺點和錯誤不管不問,放任自流,以致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提高監督水平,保證權力運行的公正透明、廉潔高效。
3、完善監督機制,壓縮產生犯罪的空間。 建設完善各項體制是預防高學歷人員犯罪的前提,特別是加強對部門、下屬單位 “一把手”的監督,確保權力的依法行使。一是加強事前監督。各部門的各個環節都要建立一套規范的、從上至下的監管機制,使每個崗位都能夠相互制約。對高學歷人員要嚴格管理,把管理從”八小時”之內延伸到“八小時”之外,做到見微知著,從小事情洞察大問題,從講政治的高度,防微杜漸,勿使小節變大惡。二是完善廉政監督。明確上級紀檢監督部門和執法部門的監督職責,加強同級監督,建立高學歷干部行為失察追究制度。三是營造社會監督。充分利用群眾監督、輿論監督、黨內監督等有效手段,形成敢于、勇于監督的社會風氣。四是加強高學歷干部人事管理的監督。要建立和完善選用高學歷人才的機制,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反對家長制和任人唯親。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對不負責任、工作嚴重失職的高學歷干部,切斷其提拔使用的路徑。
4、堅持打擊、預防、保護、服務并重,加大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一要“懲治”。 檢察機關將結合經濟建設的實際,全面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高學歷職務犯罪,形成強大的威懾力。二要“預防”。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大預防力度。一是發揮主導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化大預防體系作用。與各相關部門、政法各機關形成預防合力,統一執法思想,并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社會化大預防格局,搞好案中預防,突出超前預防,創造"不敢犯、不能犯"的法制環境。二是建立行賄人檔案制度,有效發揮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的防治功能。一方面對行賄人進行警示談話教育,責成其作出廉潔從業的承諾,并進行必要的跟蹤監督,防止其再犯同樣的錯誤。一方面認真做好查詢系統的宣傳、管理和對外查詢工作,充分發揮查詢工作對賄賂犯罪的防治作用,努力從源頭上預防賄賂犯罪的發生。三要“宣傳”。進一步加強貪污賄賂犯罪舉報宣傳,增強廣大干群的舉報意識和積極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參與的作用,形成全社會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合力,這樣既可以為檢察機關拓寬案件來源,也可以引導廣大干群正確進行舉報,減少和防止越級舉報、多頭舉報、亂舉報現象的發生,有利于維護一方穩定,取得共同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保障我縣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五華檢察院 賴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