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維新 ]——(2008-11-11) / 已閱6464次
檢察機關保護私營經濟的重新定位
寶雞市渭濱區檢察院 王維新
長期以來,檢察機關服務經濟建設被定位在對國有企業的關注上,體現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保護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相比之下,漠視了對民營經濟的服務,特別是對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保護。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全面系統地闡述了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檢察機關作為黨和政府領導下的司法職能部門,在學習和貫徹十六大精神的同時,也應當解放思想、轉變觀念,重新定位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對象,積極探索保護私營經濟發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一、更新觀念,樹立保護私營經濟發展的執法思想
一直以來,在對待私營經濟的問題上,檢察機關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思維定勢并常常外化為觀念上的“歧視”。主要表現為:將其視為微不足道的成分,頂多是極少數的“大款”經濟,終歸比不了公有經濟,社會地位不高;認為私營經濟發展潛力不足,只是作為社會經濟的補充力量等等。在實踐中,檢察機關(還包括許多國家機關)表現出對待私營經濟與對待公有經濟截然不同的態度,在保護和服務等方面關注公有經濟比非公有經濟明顯要多等,從而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私營經濟的信心和發展。
從私營經濟法律地位的變化和近年的發展情況看,筆者認為,檢察機關應當解放思想,轉變傳統的觀念,重新審視和理解私營經濟的重要作用。
當前,私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中新的、強力的增長點,也是推進城鎮化、工業化和解決就業等問題的有效途徑,因為私營經濟的發展壯大符合社會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因而始終保持了頑強的生命力和發展勢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非公有制經濟服務是檢察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制定檢察機關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狠抓落實,依法維護個體、私營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因此,我們要全面落實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將服務大局、服務經濟作為開展各項檢察工作的主線思想,在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問題上,堅決貫徹“三個同等”原則,即給予同等對待、同等保護、同等服務。尤其,要更新保護和服務私營企業的傳統觀念,擯棄歧視或者不公正地對待私營企業的錯誤思想,將服務私營經濟的思想統一到服務社會、服務人民和服務整個經濟建設大局的思想高度,從而樹立保護私營經濟發展的執法思想。
二、嚴打犯罪,維護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觀念的更新只是檢察機關為私營經濟服務的前提條件和思想條件。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下,如何將保護私營經濟與檢察職能相結合和做好服務私營經濟的檢察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并予以解決。
打擊犯罪本身就是一種服務方式。只是這種服務方式不被社會一般人所理解,因為它不能直接轉化為經濟的增長點,是一種環境的服務和幕后的服務。隨著法治經濟的確立和法治時代的來臨,私營企業越來越意識到打擊犯罪與企業發展的裙帶關系,需要借助法治的力量進行維權斗爭。因而,順應這種呼喚,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私營企業經營權的各類刑事犯罪和違法行為,維護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有利于私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法制環境。具體工作思路:堅持三個優先原則,樹立四種執法意識。
三個優先原則:一是優先受理,即檢察機關對于是私營企業符合受理條件的舉報、控告、申訴的案件和對不服民事行政案件處理而申請抗訴的案件要優先受理,決不拖延;二是優先查處,即檢察機關要優先查處侵犯是私營企業經營權的各類案件,尤其有些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向私營企業索賄、徇私舞弊等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瀆職犯罪案件,決不手軟;三是優先監督,即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管轄的涉及私營企業的商業賄賂、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案件要實行優先監督,決不怠慢。
四種執法意識:一是要樹立文明的辦案意識。嚴禁對控告、舉報、申訴的私營企業人員態度冷漠、生硬、蠻橫和推諉;嚴禁利用辦案或預防之機吃拿卡要,拉贊助、搞攤派;嚴禁刑訊逼供,或對案件當事人進行辱罵和體罰。二是要樹立規范的辦案意識。嚴禁濫用偵查措施辦案和刑事強制措施;嚴禁違反法定程序查封、凍結私營企業的帳戶、帳冊和財產;嚴禁插手企業間的經濟糾紛,或給偵查機關違法插手經濟糾紛給以庇護。三是要樹立維權的辦案意識。不發表損害私營企業聲譽和形象的宣傳報道;不侵害私營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不穿檢察制服、開警車到私營企業中去調查取證,除必要情況之外。四是要樹立謹慎的辦案意識。不輕易查封私營企業的庫房設備和產品;不輕易凍結私營企業的帳目和銀行帳號;不輕易扣押私營企業營業執照;不輕易對私營企業法人代表、經營骨干采取強制措施。
三、強化監督,確保對私營企業的司法公正
法律監督是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司法職能,其目的是為保證法律的統一實施和司法的公平、公正。法律監督并不是針對某個環節、某個主體和某個部門法進行監督,而是全方位、多層次地監督,因此,其適用范圍非常廣泛。過去,我們更多地注重檢察業務環節的法律監督。但隨著對法律監督地漸進認識,新形勢下,檢察機關努力開拓法律監督的多渠道、多方式和多效果。為了全面貫徹新時期檢察工作這一改革與發展的方向和思路,我們力求進一步地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將私營企業的司法內容納入到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視野中來,確保對私營企業的司法公正。
目前,執法部門違法執法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尤其在對私營企業的執法過程中,認為私營企業無地位,大有要將蠻橫執法和違反程序執法進行到底之勢,嚴重破壞了企業的經營權。對此,檢察機關應當高舉法律監督的旗幟,為私營企業營造一個公正執法的良好環境。及時發現執法部門隨意查封私營企業生產設備和其他生產資料,隨意凍結私營企業資金,隨意罰款、扣押營業執照和責令停產等執法行為,遂向單位負責人、直接主管人員或者上級主管單位發出檢察建議,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提交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提供服務,協助私營企業走法制化道路
犯罪是對水流的污染,而制度本身的漏洞和不完善則對水源的污染,為犯罪提供便利條件。鑒于這種水源與水流的關系,檢察機關應當確立“打擊未動,預防先行”工作思路,及時有效地消除企業隱患,為私營企業制度健全把脈,做到“人、章、物”的合理、合法。同時,檢察機關不應干預私營企業內部的經營權,通過送法進企業來引導其朝合法、規范的方向發展。具體預防措施為:
第一,送法進企業。將涉及私營企業的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各種案例等定期輯錄成冊,不定期向企業發放;贈送《檢察日報》等報刊雜志培養指引私營企業知法、守法;組織檢察人員為私營企業提供相關的法律咨詢等方式。
第二,配合私營企業搞好員工的法律培訓。私營企業管理人員和職工必須強化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除閱讀《勞動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等必備的法律讀本外,還需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這是現代企業的要求。因此,檢察機關應當積極配合企業對員工進行必要培訓,可以通過講法制課、開座談會的形式,傳授與職工和企業發展緊密相關的法律常識,引導職工和企業樹立維權的意識。同時,告知他們檢察機關查辦瀆職案件、受理控告、申訴、舉報等職權范圍以及申請抗訴的條件和程序,必要時尋求檢察保護。
第三,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當好參謀。針對私營企業內部犯罪的高發、易發、多發環節或者行業,深入調研,剖析發案原因,洞察私營企業案件發案規律,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預防對策。另外,檢察機關在發出具體整改意見后,應當要求發案單位將整章建制和堵塞漏洞的情況及時反饋檢察機關,而且還應不定期進行回訪,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若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有困難的,檢察機關應當發揮辦案的經驗和優勢,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幫助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簽定合同制度、銷售等規章制度,堵塞私營企業在產、供、銷等管理中的漏洞,切實為企業當好參謀。
五、提高業務水平,保證服務質量
隊伍建設歷來為黨政機關所重視,因為再好的制度,需要人去實施和執行。所以,高檢院提出“以人為本”的改革戰略目標,努力地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檢察隊伍。實質上,作為黨員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員,這是最基本、也是最普通的要求。長期以來,由于受刑事檢察工作的影響,檢察人員較易形成“犯罪與刑罰”的思維慣性,不可避免思維局限于刑事法等相關內容,這將不利于檢察機關服務經濟建設的大局。為此,檢察人員需要在轉變思想觀念的同時,努力學習民事法、經濟法、行政法律法規等方方面面知識,拓展視野,才能為私營企業服務到位,才能保證服務的質量,才能為經濟的發展推波助瀾。否則,不但達不到保護和服務的目的,反而會將私營企業的發展引向誤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