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是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是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據,涉及基層稅收征管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廣大納稅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基于立法語言簡約性、概括性的局限,《稅收征管法》難以全面表達實施中對每一個具體問題的要求,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訂了98.5個涉及稅收征收管理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稅務行政解釋)。它們共同對法律條文進行了明晰、重述和具體化,但浩繁的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也淹沒了法律本身,使稅務法律工作者和納稅人難于檢索、適用。
一、本書宗旨
本書主體部分采用了以法律為中心分散列舉的模式,形成了以為主干,以《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為次千,以相關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為關聯法規的編輯體系。其優勢體現為:一是彰顯法律之核心地位,通過這一編輯體例突出了和的核心地位;二是不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就同一問題所作出的解釋,被以為順序集中于具體條文之下,內容清晰、明確,實現了在同一規范下的統一。本書力圖克服行政解釋與法條的散在性和分離性缺陷,便于稅務法律工作者和納稅人檢索、適用。
二、收錄范圍
本書對我國稅收征營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稅務行政解釋)進行一次總梳理,收集了涉及稅收征管的125個常用文件。對2001年,所以也不予收入;對主要涉及內部管理制度的,如《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試行)》、《稅務人員涉稅違規違紀若干問題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稅收執法檢查規則》等,一般只收錄標題,內容從略。
三、編輯方式
在具體編排方法上,主體內容以條文為綱目,《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相關條文緊附其后進行逐項分解。每項中的關聯規定按照效力層級、解釋的全面性和時間順序性曲原則編排,體現了由適用的廣泛性到具體性的要求。另外個別獨立性較強的實施細則條文和實務工作中重要的【納稅評估】、【行政處罰和聽證程序】、【稅收征管法和實施細則中未規定的稅務行政處罰】三項內容單獨立項。并在所有征管法法條和單獨立項的主法條未涉及內容前精確歸納了該條主旨,便于稅務法律工作者和納稅人全面領會稅
收征管法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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