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0264
- 書名:證券法原理.規則.案例(民商法原理與應用研究叢書)
- 作者:馬其家等編著
- 出版社:清華
- 出版時間:2007年6月
- 入庫時間:2007-8-8
- 定價:3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民商法原理與應用研究叢書”之一,該書緊密結合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通過比較新舊證券法的差異,讓讀者更準確解讀;它還結合實踐,以真實的案例引出相關法理,并重點分析了我國新證券法律制度的焦點問題,以實現立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完美結合。全書共分12章,具體內容包括證券法的立法目的、證券公開發行的界定、公司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報送的文件、證券轉讓的限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等。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總則
一、證券法的立法目的
二、證券法的調整對象和適用范圍
三、證券法的基本原則
四、證券活動守法原則
五、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
六、監管體制
七、集中統一監督管理前提的自律性管理
八、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二章 證券發行
一、證券公開發行的界定
二、證券發行保薦制度
三、公開發行股票的法定條件和應報送的文件
四、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
五、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報送的文件
六、不得擅自改變所募集資金的用途
七、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證券應符合的條件
八、公司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報送的文件
九、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十、發行證券申請文件的格式和報送方式必須規范
十一、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十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的發行人應當預先披露有關申請文件
十三、證券發行審核的程序
十四、核準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行為規則
十五、證券發行申請的核準期限
十六、發行人不得在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前發行證券
十七、核準發行決定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十八、股票市場投資者風險自擔
十九、證券承銷的方式
二十、證券公司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證券承銷業務
二十一、證券承銷協議
二十二、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時應盡的義務
二十三、承銷團承銷及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二十四、證券代銷、包銷的期限
二十五、股票發行失敗的法律后果
二十六、股票發行情況的備案
第三章 證券交易
一般規定
一、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證券轉讓的限制
三、證券交易的場所
四、證券交易的方式
五、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
六、證券業機構對客戶的賬戶負有保密和審查義務
七、限制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買賣股票
八、短線交易與歸入權
九、申請股票上市的程序
證券上市
一、保薦人在公司上市申請中的勤勉義務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
三、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報送的文件
四、上市公告書
五、股票上市交易的暫停
六、股票上市交易的終止
七、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
八、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報送的文件及其公告
九、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暫停
十、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終止
持續信息公開
一、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原則
二、公開發行證券應當公告的文件
三、報送并公告中期報告義務
四、上市公司應報送并公告年度報告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購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
第六章 證券公司
第七章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第八章 證券服務機構
第九章 證券業協會
第十章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參考文獻
本書共有4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