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由郭潔編著的《土地所有權一體保護立法研究》。《土地所有權一體保護立法研究》的內容簡介如下: 幾乎沒有哪個國家的土地關系比我國的現狀更為復雜和混亂,集中表現為土地所有權保護的二元制制度結構。淡化并最終消除二元制結構,增強土地關系法律調整的一體化程度,是理順我國土地關系、實現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基本途徑。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為重點;塑造以財產利用為核心的土地用益物權制度,以所有制為核心的所有權制度架構還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計劃體制下土地管理制度。
但在現實中,隱性的各種土地交易行為不斷突破現行法的禁錮,蘊含著土地權利人對土地權利市場化的利益沖動。《物權法》沒有吸收經濟體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的新成果,沒有超越現行的制度禁錮,沒有充分關注土地所有權市場化運行的趨勢。
只有回應土地改革和土地權利市場化的趨勢,《物權法》才能發揮規范基本財產支配關系的制度效率。
土地市場化的核心是解決計劃體制下形成的土地所有權二元制結構問題,構建私權基礎上的一體化土地所有權制度。必須明確公權力過度干預是土地所有權二元制保護形成的制度條件,其內在機理是立法者法律的工具價值選擇;相應地,消除二元制,實現土地所有權保護從二元制向一元制一體保護的轉換,必須分離土地關系中的公權力,回歸土地所有權的私權本性。土地財產的計劃配置已經轉向市場調節,土地市場化的條件業已形成,一體保護的可行性的制度性條件已經成就。當然,城市土地所有權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物權構造,需要通過主體、權能及司法保護等具體的制度安排得以完成。
作者簡介 郭潔,女,1965年1月生人,產業經濟學博士。現任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副院長。 從1995年開始資源法研究,其研究的重點是城市土地和農村土地資源法制,2002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個人專著《土地資源保護民事立法研究》。此后又發表了土地資源方面的系列學術論文,其中國家級論文達18篇。科研項目共9項,其中國家級2項,2002年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土地所有權一體保護民事法律制度研究》課題資助,2004年獲得司法部法學理論與法治建設項目《農村土地使用權市場法律規制研究》課題的資助。共獲得7項獎勵,其中國家級1項,省級6項。2006年12月獲得全國首屆法律碩士優秀教學獎。2005年被最高法院作為唯一一名地方學者邀請參加《農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的立法工作。作者在土地宏觀調控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是全國法學界的首創,開辟了新的研究空間,相關論文《論土地價格法律規制若干問題研究》(《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在《新華文摘》(2005年第13期)被全文轉載。 《中國自然壟斷產業規制權法律控制績效研究》是作者長野經濟學博士論文,也是作者新開發的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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