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9989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司法解釋(三)、清算紀要理解與適用(注釋版)
- 作者:奚曉明主編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
- 入庫時間:2014-6-13
- 定價:98
圖書內容簡介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公司法》進行修改,修改內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為適應修改后的《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修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三個司法解釋進行相應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實施,加強司法解釋在審判實踐中的正確理解和適用而編寫的本書自2011年出版后,廣受讀者好評。但因作為本書基礎的《公司法》及三個公司法司法解釋已進行修改,本書中的相應內容亟須調整,尤其是《清算紀要》公布后,《民事訴訟法》于2012年進行了重大修改,《清算紀要》中涉及的《公司法》《民事訴訟法》條文需以注釋的方式詮釋法律修改后司法實踐中的相應變化。
本書注釋版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修改,對原版的內容進行了全面調整。對于司法政策中未作調整的法律條文,以注釋的方式加以注明修改后條文的內容,便于讀者掌握法律修正對原司法政策的影響,為讀者學習修正后的法律及司法解釋提供幫助。本書注釋版還對文中所涉而無具體內容的法律條文以腳注的方式加以注明,方便讀者學習使用。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司法解釋條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2011年1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2009年11月4日)
附: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第二部分 《公司法解釋(三)》條文釋義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第三部分 《清算紀要》的理解適用
一、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應當遵循的原則
二、關于強制清算案件的管轄
三、關于強制清算案件的案號管理
四、關于強制清算案件的審判組織
五、關于強制清算的申請
六、關于對強制清算申請的審查
七、關于對強制清算申請的受理
八、關于強制清算申請的撤回
九、關于強制清算案件的申請費
十、關于強制清算清算組的指定
十一、關于強制清算清算組成員的報酬
十二、關于強制清算清算組的議事機制
十三、關于強制清算中的財產保全
十四、關于無法清算案件的審理
十五、關于強制清算案件衍生訴訟的審理
十六、關于強制清算和破產清算的銜接
十七、關于強制清算程序的終結
十八、關于強制清算案件中的法律文書
十九、關于強制清算程序中對破產清算程序的準用
二十、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中應當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