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8205
- 書名:論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之構建
- 作者:蔣佳妮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入庫時間:2016-4-18
- 定價:48
圖書內容簡介
針對氣候有益技術轉讓存在的現實困境,以現有的與調整氣候有益技術相關的國際法律制度為研究對象,以促進氣候有益技術盡快在全球尤其在發展中國家和欠發達國家轉讓和應用為目標,探討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之國際法律協調制度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構建的路徑,并結合中國利益提出制度發展和完善的建議。
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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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選題背景、依據與研究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問題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五、創新點
第1章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基本問題
1.1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基本概念界定
1.1.1氣候有益技術
1.1.2氣候有益技術轉讓及其特征
1.1.3法律協調制度
1.2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的困境
1.2.1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環境風險與制度風險的集合
1.2.2氣候有益技術轉讓——囚徒困境下的全輸
1.3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相關國際法制的歷史回顧及評述
1.3.120世紀90年代以前的技術轉讓相關立法——“利益最大化”模式
1.3.220世紀90年代以來技術轉讓相關的立法——“利益優化”模式
1.3.3技術轉讓制度變遷的評述——從“利益最大化”到“利益優化”
本章小結
第2章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必要性
2.1現有知識產權制度實現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的局限
2.1.1私權導致的知識產權制度目標的局限
2.1.2利益平衡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的局限
2.1.3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標準的局限
2.1.4知識產權具體制度的局限
2.2現有國際貿易規則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的不確定
2.2.1貿易自由化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不確定
2.2.2貿易非歧視原則下對發展中國家施以差別待遇的不確定
2.2.3適用GATT-WTO環境例外條款的不確定
2.2.4適用TRIPS協定例外條款的不確定
2.3國際氣候公約技術議題法制化進程未有效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
2.3.1UNFCCC目標與原則不足以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
2.3.2氣候制度設計和評估的標準難以優先實現氣候目標
2.3.3氣候公約技術議題談判成果難以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
2.4國際法律協調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存在沖突
2.4.1應對氣候變化目標與貿易自由化目標的沖突
2.4.2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與非歧視待遇原則的沖突
2.4.3事后救濟式立法與風險預防式立法的沖突
2.4.4爭端解決及舉證責任分配問題上的沖突
本章小結
第3章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可能性
3.1理論層面的可能性
3.1.1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理論研究現狀
3.1.2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康德生態范式”
3.2實踐層面的可能性
3.2.1自律的個體:企業自律的可能性
3.2.2確信的博弈:開源模式的積極效果
3.2.3獨立正義的政府:政策選擇領域的成功
3.3機構層面的可能性
3.3.1UNFCCC與相關機構的協調
3.3.2WTO與相關機構的協調
3.3.3WIPO與相關機構的協調
本章小結
第4章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路徑選擇
4.1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基本假設和基本要素
4.1.1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基本假設
4.1.2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的基本要素
4.2近期方案:綠化和強化現有的相關法律制度
4.2.1綠化國際知識產權制度
4.2.2綠化國際貿易規則
4.2.3強化氣候公約下技術機制的政策指導作用
4.3遠期方案: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框架
4.3.1已有構建方案研究之介評
4.3.2氣候有益技術轉讓國際協調行動守則
4.3.3列入巴黎氣候協議及其后續談判的建議方案
4.3.4WTO體系下的《促進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的宣言》
本章小結
第5章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下中國的利益及應對策略
5.1中國在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下的利益
5.1.1中國氣候有益技術發展的現實狀況
5.1.2中國氣候有益技術發展的外部環境
5.1.3中國氣候有益技術發展的利益訴求
5.2中國在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方面的國際應對
5.2.1中國在聯合國大會場合可提的倡議
5.2.2中國在氣候公約談判下可提的倡議
5.2.3中國在WTO場合可提的倡議
5.3中國在構建氣候有益技術轉讓法律協調制度方面的國內應對
5.3.1中國現有的與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相關的法律與政策
5.3.2中國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相關法律與政策中存在的問題
5.3.3完善中國氣候有益技術轉讓相關法律與政策的建議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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