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1346
- 書名: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趙爽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6-12-19
- 定價:50
圖書內容簡介
我國當前正處于核電利用的高速發展階段。如果說發展核能是我國推進可持續發展發展的必然和重要選擇,那么生態安全則是核能發展的基礎、前提和生命線。我國目前尚未出臺規范核安全活動的基本法,《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正在制定中,當前核電活動生態安全保障相關法律規范散見于一些關聯單行法和若干下位的條例或規章,有些從頒布至今已20多年,難以適應新的核電發展形勢和核工業格局升級的需要?偟膩碚f,民用核電生態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建設與當前我國的核電發展形勢和公眾要求極不相稱。本書主要從以下十個方面展開討論,即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相關基本理論、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則、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探究、核電相關生態安全保障的技術性規范標準制度、我國核設施與貴州163輻射環境監測監管制度、核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性廢物處置制度、核事故應急管理法律制度、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核安全信息公開中的公眾參與。通過上述研究,以期能為建設全過程、成體系的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制度探索。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相關基本理論
第一節民用核能生態安全釋義及其相關法律制度梳理
一、核安全及核生態安全
二、現有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相關法律制度梳理
三、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設的系統構想與目的任務
第二節核安全法、原子能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對核能生態安全的保障及其三法之間的關系
一、《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對核能生態安全的保障
二、原子能法釋義及其對核能生態安全的保障
三、核安全法的定位及該法視角下的三法關系
第二章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則
第一節核能利用的重要性及其存在風險
一、核能利用的重要性
二、核能利用存在的主要風險
第二節域外國家能源立法及核立法中的基本原則
一、《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的基本原則
二、《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中涉及的核電安全的基本原則
三、其他國際條約中的相關基本原則
第三節合理定位我國核能立法中的基本準則
一、我國核能發展方針與規劃
二、我國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基本原則探析
第三章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探究
第一節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的現狀和歷史沿革
一、我國核安全監管機構的歷史沿革
二、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的現狀
第二節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核安全監管領域的法律缺位
二、核安全監管多部門共同管理,職能交叉、分散,監管效率低下
第三節發達國家核安全監管體制對我國的借鑒
一、發達國家核安全監管體制的介紹
二、發達國家的核安全監管體制對我國的借鑒
第四節對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思考
一、推進《核安全法》與《原子能法》立法,完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二、建立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提高核安全監管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核電相關生態安全保障的技術性規范標準制度
第一節核電法規標準體系
第二節我國核電標準現狀和問題以及國外標準體系
一、我國核電標準現狀和問題
二、國外標準體系
第三節我國核電相關技術性規范標準制度完善建議
一、頒布相關法律規范
二、完善管理機制
三、落實復審制度
第五章我國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監管制度
第一節現有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監管制度的立法梳理
一、概念界定
二、現有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監管制度的立法梳理
第二節我國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的監管機構設置與存在問題
一、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的主體
二、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監管網絡及存在問題
第三節核設施與輻射環境監測監管制度的完善
一、健全監測監管機制立法,明晰權責,減少職能交叉
二、建立健全監測信息統一匯交管理與共享機制
三、提高監測管理機構級別,大力培育和引入監管監測人力資源
四、平衡核設施監測與輻射監測機構設置,引入第三方監督監測
第六章核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核設施安全管理的主體與對象
一、核設施安全管理的主體
二、核設施安全管理的對象
第二節核設施安全管理的具體制度與法律責任
一、核設施安全管理具體法律制度
二、核設施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放射性廢物處置制度
第一節民用放射性廢物及其處置概述
一、民用放射性廢物概述
二、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概述
第二節我國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法律制度及其不足
一、我國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相關法律法規
二、我國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法律制度
三、我國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法律制度的不足
第三節我國民用放射性廢物處置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改進放射性廢物處置場所選址規劃制度
二、完善民用放射性廢物第三方處置制度
三、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在放射性廢物處置領域的適用
第八章核事故應急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核事故應急管理的基本理論
一、核事故
二、核應急及核事故應急管理
第二節我國核事故應急法律制度的現狀
一、我國核事故應急管理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現有的核事故應急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節域外核事故應急立法現狀及其法律制度評析
一、部分發達國家核事故應急立法模式
二、部分發達國家核事故應急法律制度評析
第四節我國核事故應急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建議
一、我國核事故應急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核應急管理制度的建議
第九章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
第一節核損害賠償制度概述
一、核損害賠償制度相關基本概念
二、外國的核損害賠償制度狀況和特征
三、我國核損害賠償法律制度的現狀與完善進路
第二節國內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現狀及困境
一、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概述
二、國內核第三者責任保險市場環境的現狀
三、國內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現行相關立法與困境
第三節國際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現狀及分析
一、重要的國際條約
二、美國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體系構成
第四節我國核第三者責任保險法律制度的構建
一、核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承保主體
二、核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
三、核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訴訟時效及管轄
第十章核安全信息公開中的公眾參與
第一節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及必要性分析
一、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相關基本問題
二、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第二節我國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的現狀及不足
一、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的現狀
二、我國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我國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合理平衡核安全信息公開之例外情況
二、建立核安全信息公開法律責任
三、健全核安全信息公開的救濟途徑
四、完善核安全信息公開的監督機制
附錄一現有民用核能生態安全保障的重要法律、法規、其他規范性法
法律文件和政策報告目錄
附錄二核電運營中的法律責任整理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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