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完善網絡安全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廣大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網絡安全,強烈要求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規范網絡信息傳播秩序,懲治網絡違法犯罪,使網絡空間清朗起來。全國人大代表也提出許多議案、建議,呼吁出臺網絡安全相關立法。為適應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落實黨中央的要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我們邀請網絡安全相關專業人員就網絡安全法服務于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和網絡強國建設、助力網絡空間治理、構建我國首部網絡空間管轄基本法、提供維護國家網絡主權的法律依據、在網絡空間領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精神等方面進行了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二審發回重審、提高審判效率,2016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款有關問題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起草人就《批復》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在適用中對于“特殊情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如何理解進行了細致解讀;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7日發布了《關于人民法院辦理接收在臺灣地區服刑的大陸居民回大陸服刑案件的規定》,該司法解釋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起草人就該規定制定背景和過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要問題的理解與適用都做了詳細解讀,方便廣大讀者理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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