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7464
- 書名:員工之過與銀行之責:銀行從業人員必須遠離的50個法律禁區
- 作者:林曉東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5月
- 入庫時間:2018-5-21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之所在。進入新時代之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化,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金融業面臨三大任務: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和深化金融改革,尤其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風險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題。
《員工之過與銀行之責》聚集于銀行員工、客戶和外部監管部門這三類“人”的行為之上,沿著銀行與員工(亦即銀行自身)、銀行與客戶,以及銀行與各類監管部門之間的關系三條主線,通過對近50起媒體公開披露的金融案例進行描述、分析和總結,展示一幅幅違規如何發生、該當何責何罪和怎樣引以為戒的鮮活生動的畫面,意圖以此來揭示防控金融風險直觀而又普遍適用的手段和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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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目錄
引 言 銀行的責任從何而來
一、金融:繁榮之源,還是危機之因
二、銀行為什么重要,又為什么脆弱
三、金融監管不斷強化有因有果
四、金融業是一個“規矩多、責任重”的行業
五、銀行的責任主要來自員工的違規失察行為
第一篇 銀行自身的過與責
第一章 “銀行員工”這一身份就是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一節 客戶經理包辦投資,連累銀行承擔責任
一、客戶經理替客戶包辦一切惹來官司
二、員工挪用客戶存款,責任由銀行承擔
三、銀行與客戶經理分別錯在哪里
第二節 違規的柜員,危害堪比行長
一、貪圖高息回報,存款不翼而飛
二、柜員的違規操作,責任由銀行承擔
三、監管規則面前,不分行長、柜員
第三節 銀行人員“非法集資”是條不歸路
一、“行長”設下驚天“騙局”,非法集資最終入獄
二、“幫助客戶轉貸”涉嫌非法集資
三、一定要分清民間借貸、委托理財與非法集資
第四節 員工高息攬儲涉嫌犯罪,銀行有錯承擔民事責任
一、銀行員工高息攬儲,違規操作詐騙資金
二、員工個人涉嫌犯罪,銀行很難免除賠償責任
三、影響銀行責任的關鍵在于存款合同是否有效
第五節 員工“飛單”,“飛”來的是犯罪
一、銀行員工為拿傭金“飛單”銷售違法金融產品
二、“飛單”的后果是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三、“飛單”的構成要素以及“飛單”屢禁不止的原因
四、銀行員工“飛單”會“招來”哪些罪責
第六節 冒充“行長”者,必是刑事犯
一、機關算盡違規放貸,資金鏈斷裂鋃鐺入獄
二、一筆違規貸款,觸犯多個罪名
三、有些罪名是專門為銀行員工設的
第七節 銀行違規“代銷”產品會給自身帶來責任
一、多家下屬機構違規代銷基金,銀行遭受行政處罰
二、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銀行仍有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三、違規代銷,向前一步就是犯罪
第二章 在銀行場所發生的事都涉及銀行的責任
第一節 “真行長”出借辦公室給“假行長”,涉嫌共同犯罪
一、出借辦公室提供方便,來的不是客戶,而是罪犯
二、協議雖假,辦公室是真,銀行難脫干系
三、隨意出借辦公室,銀行人員可能成為共犯
第二節 銀行的營業場所,銀行要提供安全保障
一、客戶在銀行網點遭遇搶劫身亡,家屬將銀行告上法庭
二、營業場所發生犯罪行為,銀行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三、派駐保安履職行為代表銀行,由銀行承擔責任
第三節 自助設備被做手腳,責任由銀行承擔
一、犯罪分子利用自助設備作案,存款人錢財不翼而飛
二、犯罪分子只管作案,銀行負責賠償損失
三、銀行要保障存款安全,就必須保證設備安全
第三章 “蘿卜章”看誰用,公章看怎么用
第一節 加蓋“蘿卜章”,銀行亦擔責
一、行長鋌而走險刻假章
二、加蓋“假”公章的《承諾函》,給銀行帶來“真”責任
三、決不能觸碰規范使用公章的法律“紅線”
第二節 盜用公章去借款,造成損失銀行擔
一、癡迷炒股陷迷途,孤注一擲失退路
二、員工盜蓋單位印章“借”款,銀行無法擺脫干系
第四章 銀行侵犯他人民事權益,后果很嚴重
第一節 網上圖片不能隨便粘貼
一、銀行微信公眾號未經許可使用圖片被判侵權
二、侵權后果:既賠錢又道歉
三、銀行要切實防止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侵權
第二節 侵犯他人商標權,基金公司被迫更名
一、使用企業商號作為產品名稱,侵犯他人商標權
二、基金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他人商標專用權
三、使用企業字號也有可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四、四招防住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風險
第三節 放任商戶侵權,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一、商戶出售侵權產品,電商平臺同當被告
二、且看知名電商平臺應對侵權糾紛的策略
三、電商平臺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有爭議
四、電商平臺如何避免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第五章 工作失誤不是逃脫法律責任的理由
第一節 空白合同不填清楚,憑空飛來保證責任
一、格式合同留下空白,變成巨額擔保合同
二、銀行終因擔保行為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三、讓銀行承擔擔保責任的套路很深
四、不好好填寫合同可能招來牢獄之災
第二節 “烏龍指”點出的法律責任
一、“烏龍指”在前,“內幕交易”在后
二、對沖交易為何變成了“內幕交易”
三、內幕交易不僅僅是指“非法獲取內幕信息”
第三節 發放貸款不慎重,行長變成瀆職犯
一、為沖業績亂放貸,行長淪為階下囚
二、違反規定放貸是犯罪行為
三、屬于違規放貸但不屬于犯罪的幾種情況
第四節 承兌違法票據,不受賄也犯罪
一、礙于情面違法承兌商業匯票
二、亂講義氣觸犯刑律
三、承擔了刑事責任還不算完
四、辦理票據業務是否犯罪主要看結果
第二篇 銀行、客戶的權與利
第六章 善待客戶,銀行才能免責
第一節 客戶做出的選擇,卻需銀行為之負責
一、客戶自愿購買理財,虧損卻要銀行“買單”
二、銀行僅提供金融中介服務也會擔責
三、規范理財銷售行為,防范代銷風險
第二節 面對弱勢群體,銀行需要承擔更多責任
一、保值儲蓄是歷史問題,保護弱勢群體是公平問題
二、保值儲蓄業務中的利益平衡和責任承擔
三、個人客戶,需要受到特別保護
第三節 為客戶個人信息保密是銀行員工的基本義務
一、見利忘義,銀行員工私自出售客戶個人信息
二、不義之財終將落空,自由之身深陷囹圄
三、如何界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行為邊界
四、國家和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要求很高
第七章 了解客戶,銀行才能免責
第一節 開戶審核不嚴,銀行擔責
一、冒名開戶造成損失,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二、未識別出虛假身份證件,銀行構成違約
三、有效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最為關鍵
第二節 “假客戶”取走存款,銀行賠償損失
一、銀行未進行客戶身份識別導致存款被盜
二、銀行疏于履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怎樣才能證明“客戶”是“客戶”
第三節 客戶涉嫌洗錢,銀行遭受重罰
一、銀行放任客戶“洗錢”,最終遭受嚴厲處罰
二、銀行違反了FATF的“新40條建議”等反洗錢規定
三、既要尊重客戶隱私,也要了解資金來源
第四節 銀行管理存在漏洞,巨額資金被洗出境外
一、前行長利用職權將聯行資金洗出境外
二、洗錢手法有六種,銀行經營要慎防
三、加強國際合作,有效打擊洗錢犯罪行為
四、強化反洗錢意識,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
第八章 看好客戶的存款,銀行才能免責
第一節 未能識別假印鑒,銀行無法脫責任
一、銀行留存印鑒與客戶印鑒不一致導致存款被騙
二、假印鑒轉走存款,銀行、客戶都違約
三、未能識別假印鑒是銀行承擔責任的主要原因
四、怎樣才能截住每一枚假印鑒
第二節 碰上電信詐騙,銀行可能要替犯罪分子擔責
一、輕信“紅顏”去存款,存款消失銀行擔
二、客戶疏忽被騙,銀行未盡謹慎義務,雙方分擔損失
三、電信詐騙處置不當,銀行可能會替犯罪分子擔責
四、發現并堵截電信詐騙也是銀行的責任
五、即使你是匯出行,責任一點也不少
第三節 將存款借給他人,銀行是在為借款人背書
一、名“存”實“借”,銀行賠償部分損失
二、名為存款實為民間借貸的情形很復雜
三、銀行要切實避免為非法民間借貸背書
第三篇 監管機關的戒與罰
第九章 金融創新,多跨一步就是監管禁區
第一節 “三無”產品的教訓
一、名為服務創新,實為“息轉費”的“三無”產品
二、“三無”產品的具體情形及處罰依據
三、遠離“三無”產品,規范金融產品銷售行為
第二節 名為金融創新,實為非法代銷
一、銀行員工以創新為名代銷非法產品
二、“金融創新理財”實質上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三、辨別非法吸存行為,遠離“高買單”誘惑
第三節 金融創新不當,銀行自己受損
一、銀行創新的本意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不合理的金融創新被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三、弄清金融創新產品的法律屬性最為關鍵
四、確保金融創新活動合法合規的四個秘笈
第四節 違規接受政府承諾函,銀行遭受監管處罰
一、政府出具承諾函,支持銀行為企業提供融資
二、讓政府提供增信不是金融創新,而是違規融資
三、政府承諾函的法律性質是什么
四、銀行處置政府性債務要拿捏好法律分寸
五、銀行接受政府承諾函要高度警惕
第十章 金融從業人員故意犯罪,罪責不同尋常
第一節 覬覦公款犯下職務侵占罪
一、銀行員工自制憑證侵占單位資金
二、非法占有單位財物屬于職務侵占犯罪行為
三、發生“職務侵占”主要是因為管理有漏洞
第二節 挪用資金觸刑律,鐵窗漫漫恨終身
一、行長與會計合謀挪用銀行承兌匯票
二、行長和會計的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
三、挪用資金罪是怎樣的一種罪
四、犯罪得逞的原因還是存在管理問題
第三節 行長柜員合伙詐騙,客戶資金有去無回
一、行長柜員合謀詐騙客戶資金
二、行長判重刑,銀行亦擔責
三、行長看品行,銀行靠管理
第四節 內幕交易,終陷囹圄
一、東窗事發,金融精英悔晚矣
二、精心設計,股權投資覓良機
三、貪心不足,內幕交易牟暴利
四、身陷囹圄,觸犯刑律擔罪責
五、內幕交易罪是怎么回事
第五節 利令智昏收賄賂,鋃鐺入獄毀前程
一、國有上市銀行曝行長受賄窩案
二、“受賄罪”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三、收錢不犯罪與不收錢也犯罪的幾種情形
第十一章 銀行不協助執法,就會“被執法”
第一節 不履行司法協助義務,銀行變成被執行人
一、銀行以保護財政資金安全為由拒不協助法院執行
二、銀行不協助執法,負責人也需承擔責任
三、辦理協助執行事務要精確掌握審查的界限
第二節 銀行通風報信,換來罰款拘留
一、銀行通風報信妨礙法院執行
二、通風報信,單位和個人均受處罰
三、銀行協助執行有些要求不能提,有些心思必須用
第三節 執法機關“打架”,銀行也可能“遭殃”
一、法院發生執行沖突,銀行無辜被罰
二、兩地法院處罰失公允,銀行申請復議獲清白
三、對不合法的協助要求應當說“不”
第四節 講清金融的“理”,免得擋了執法的“道”
一、保證金賬戶被凍結,銀行不服提異議
二、銀行對保證金享有質權,法院執行無理
三、看護好銀行的保證金和賬戶
第五節 中國最大金額的監管處罰所因何事
一、G銀行違規擔保被重罰7億元
二、最大金額監管處罰事出有因
三、痛定思痛,引以為戒
第六節 未履行反洗錢義務,銀行遭重罰
一、業務申報不到位,銀行涉嫌幫助洗錢
二、銀行“六大疏失”終致1.8億美元巨額罰款
三、反洗錢規范滯后對銀行全球化經營布局存在不利影響
四、加快反洗錢制度建設,服務“一帶一路”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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