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1154
- 書名: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深度解讀與命題預測
-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組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9年5月
- 入庫時間:2019-5-13
- 定價: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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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內容簡介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深度解讀與命題預測》主要分為兩大板塊:“2019年各科目大綱及考點與法律法規變化匯總”與“歷年高頻考點及大綱新增考點解讀”。其中“2019年各科目大綱及考點與法律法規變化匯總”包括2019年大綱中每一學科的大綱內容及考點和法律法規變化情況,旨在方便考生對新變化內容做直觀了解,復習也更有針對性。“歷年高頻考點及大綱新增考點解讀”則是編寫組對篩選的高頻重點考點進行的總結與預測。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深度解讀與命題預測》選取考點的標準:
1.根據重者恒重的命題規律,選擇了反復考查的高頻考點,☆表示重要程度。
2.根據歷年考試的命題規律,收錄了2019年新增考點及新變化的考點,并在書中以“2019NEW”作了特別標注。
3.最近幾年雖然沒有命題,但2019年極有可能出現的潛力考點,也納入了本書的解讀范圍。
對以上考點本書分別從大綱要求、命題方式和命題要點三個方個方面進行了解讀,能夠讓考生更好地將大綱、教材和試題結合起來.起到將知識轉為實戰能力的作用。"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各科目大綱及考點與法律法規變化匯總
第二部分歷年高頻考點及大綱新增考點深度解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1.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2.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目標
3.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原則
4.新時代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主要任務
5.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6.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7.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8.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9.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10.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法理學
1.法的概念
2.法的價值的種類與沖突及其解決
3.法律規則
4.法律原則
5.當代中國法的正式淵源與非正式淵源
6.法律關系的概念與種類
7.法律責任
8.立法程序
9.內部證成與外部證成
10.法律推理
11.法律解釋
12.立法技術
13.法系的概念與標準
14.兩大法系的區別
15.法與人權
憲法
1.憲法的分類
2.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改
3.憲法的制定
4.憲法淵源與憲法典結構
5.憲法效力
6.國家標志的內涵
7.國家的基本社會制度
8.憲法宣誓制度
9.我國選舉的組織與程序
10.我國行政區域變更的法律程序
1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13.特別行政區的概念和特點
14.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15.政治權利和自由
16.人身自由
17.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
18.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1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全國人大常委會
21.全國人大各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2.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24.憲法監督
25.憲法實施的保障
26.監察委員會
中國法律史
1.西周、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制思想與法律
2.秦漢、魏晉時期的法律
3.唐朝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4.宋元時期的法律
5.明清時期的法律
6.清末“預備立憲”
7.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律思想
8.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9.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國際法
1.國家的管轄權與國家主權豁免
2.國際法上的承認與繼承
3.國際組織
4.領土
5.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6.公海與國際海底制度及群島水域及其制度
7.中國國籍法實踐
8.國籍
9.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10.引渡、庇護
11.聯合國兩公約中的引渡規則
12.外交關系法
13.領事關系法
14.條約的締結
15.國際爭端與解決辦法
16.國際法院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1.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3.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4.法官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
5.檢察官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
6.律師職業道德的概念、特征與主要內容
7.法律援助制度
8.公證員職業道德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9.法律顧問職業道德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10.仲裁員職業道德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11.行政機關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公務員職業道德的概念與主要內容
刑法
1.刑法的適用范圍
2.刑法的解釋
3.罪刑法定原則
4.犯罪構成要件
5.危害作為
6.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7.自然人犯罪主體
8.犯罪故意
9.犯罪過失
10.事實認識錯誤
11.正當防衛
12.緊急避險
13.被害人承諾
14.犯罪預備
15.犯罪未遂
16.犯罪中止
17.共同故意
18.教唆犯及其刑事責任
19.共同犯罪與犯罪形態
20.單位犯罪的主體
21.單位犯罪的客觀要件
22.單位犯罪的主觀要件
23.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24.區分罪數的標準
25.想象競合犯
26.結果加重犯
27.結合犯
28.集合犯
29.吸收犯
30.牽連犯
31.死刑
32.沒收財產
33.非刑罰處罰措施
34.累犯
35.自首
36.立功
37.數罪并罰制度
38.緩刑制度
39.減刑的條件
40.減刑的限度與幅度
41.減刑的程序與減刑后的刑期計算
42.假釋的概念
43.假釋的適用條件
44.假釋的程序
45.假釋的考驗期限與假釋的撤銷
46.追訴期限的計算
47.放火罪
48.投放危險物質罪
49.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0.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51.交通肇事罪
52.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53.生產、銷售假藥罪
54.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5.走私武器、彈藥罪
56.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57.偽造貨幣罪
58.持有、使用假幣罪
59.信用卡詐騙罪
60.非法經營罪
61.故意殺人罪
62.過失致人死亡罪
63.故意傷害罪
64.強奸罪
65.非法拘禁罪
66.綁架罪
67.強制猥褻、侮辱罪
68.拐賣婦女、兒童罪
69.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70.刑訊逼供罪
71.搶劫罪
72.盜竊罪
73.詐騙罪
74.搶奪罪
75.侵占罪
76.敲詐勒索罪
77.招搖撞騙罪
78.虛假訴訟罪
79.窩藏、包庇罪
80.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8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82.非法持有毒品罪
83.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罪
84.貪污罪
85.挪用公款罪
86.受賄罪
87.行賄罪
88.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89.濫用職權罪
90.玩忽職守罪
91.徇私枉法罪
9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9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罪
94.侮辱國歌罪
刑事訴訟法
1.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2.法律規定的六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及處理
3.當事人的概念、條件、范圍、訴訟權利
4.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概念、條件、范圍、訴訟權利
5.公安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6.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8.級別管轄
9.地區管轄與指定管轄
10.特殊情況的管轄
11.回避的適用人員
12.回避的理由
13.回避的申請、審查與決定
14.有效辯護原則
15.認罪認罰從寬原則的基本含義和具體規定
16.辯護的種類
17.辯護人的范圍
18.辯護人的訴訟權利
19.值班律師制度
20.證據的法定形式
21.刑事證據分類
22.刑事證據規則的分類
23.證明責任的分擔
24.拘傳
25.取保候審
26.監視居住
27.刑事拘留的適用情形、拘留的決定、執行和期限
28.逮捕的程序
29.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條件
30.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31.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概念和范圍
32.立案的條件
33.立案監督
34.訊問犯罪嫌疑人
35.詢問證人、被害人
36.技術偵查
37.補充調查
38.審查起訴
39.不起訴
40.起訴制度
41.刑事審判的原則
42.審判組織
43.公訴案件庭前審查
44.法庭審判
45.中止審理與延期審理的區別、終止審理
46.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的特點
47.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48.簡易審判程序的特點
49.速裁程序
50.上訴的主體
51.第二審程序的審判原則
52.第二審程序的審理
53.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復核程序
54.重新審判的程序
55.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執行
56.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決的執行
57.管制、有期徒刑緩刑、拘役緩刑判決的執行
58.死刑執行的變更
59.暫予監外執行
6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制度與程序的具體規定
61.刑事和解適用條件、適用案件范圍及程序規則
62.缺席審判程序
6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64.強制醫療程序的適用條件、啟動和程序及救濟程序
65.涉外刑事訴訟程序
66.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
67.拒絕辯護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1.行政法法律淵源
2.合法行政原則
3.合理行政原則
4.程序正當原則
5.國務院機構的種類
6.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和職權
7.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
8.對公務員的基本管理制度
9.行政法規的制定權限
10.行政法規制定程序
11.國務院部門規章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
12.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機關、制定權限、制定程序、監督程序
13.具體行政行為的分類
14.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15.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和形式
16.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17.行政處罰的設定
18.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19.行政處罰的管轄
20.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
21.治安管理處罰程序
22.行政強制措施
23.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和設定
24.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主要內容
25.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
26.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27.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28.行政復議機關
29.行政復議的申請時間和方式
30.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
31.行政復議的決定
32.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
33.不予受理的案件
34.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
35.一般地域管轄
36.特殊地域管轄
37.行政訴訟原告的確認
38.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
39.行政訴訟第三人的確認
40.舉證責任
41.調取和保全證據
42.簡易程序
43.上訴案件的審理
44.調解的適用
45.行政訴訟法律沖突的適用規則
46.撤訴
47.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48.被告在訴訟期間改變被訴行政行為的處理
49.行政訴訟判決
50.行政賠償中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51.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52.刑事司法賠償的范圍
53.民事、行政司法賠償范圍
54.司法賠償義務機關
55.司法賠償決定程序
56.人身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民法
1.民法的基本原則
2.民法的調整對象
3.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4.民事責任
5.監護
6.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7.意思表示的效果和意思表示的解釋
8.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
9.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效果
10.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果
11.代理的類型
12.狹義的無權代理
13.表見代理
14.代理權的濫用
15.監護人資格之撤銷
16.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的關系
17.訴訟時效期間
18.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9.物權的效力
20.物權變動的概念
21.物權變動的原則
22.物權變動的原因
23.物權的公示
24.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
25.相鄰關系
26.善意取得
27.主物轉讓時從物的所有權歸屬與孳息所有權的歸屬
28.按份共有的內部關系
29.共有物的分割
30.共同共有的內外部關系
31.地役權的概念和特征
32.地役權的取得
33.抵押權的設立
34.抵押權當事人的權利
35.動產質權
36.權利質權
37.留置權的取得
38.擔保物權的競合
39.占有的種類
40.占有人與返還請求權人的關系
41.占有的保護
42.債的分類
43.債權人代位權
44.債權人撤銷權
45.保證
46.定金
47.債權讓與
48.債務承擔
49.提存
50.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51.合同履行抗辯權
52.情事變更原則
53.合同的解除
54.違約責任的形式
55.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所有權保留標的物風險責任負擔及孳息歸屬
56.民間借貸
57.贈與合同的效力
58.房屋租賃合同
59.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60.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委托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2.技術合同成果的權利歸屬和風險負擔
63.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4.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
65.無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66.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
67.夫妻財產關系
68.訴訟離婚
69.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70.代位繼承的條件
71.遺囑的效力
72.遺贈與遺囑繼承的區別
73.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
74.具體人格權
75.過錯責任原則
76.無過錯責任原則
77.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行為與責任
78.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79.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80.公共場所的管理人、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81.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82.幫工活動中的侵權行為與責任
83.醫療損害責任
84.產品責任
8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知識產權法
1.著作權的主體
2.著作權的內容
3.合理使用
4.專利權的歸屬
5.專利權的內容和限制
6.商標注冊的原則
7.商標權的內容
8.商標侵權行為
9.馳名商標的認定及特殊保護措施
10.注冊商標的撤銷
11.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商法
1.公司的分類
2.公司設立的概念和設立方式
3.公司的資本
4.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5.公司股東的權利
6.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7.公司的合并
8.公司的分立
9.公司的解散
10.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12.合伙企業的設立程序
13.合伙財產的范圍和性質
14.合伙企業財產的管理、使用及處分
15.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與虧損負擔
16.合伙企業與善意第三人的關系
17.合伙企業債務的清償
18.入伙
19.退伙
20.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
21.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權利
22.表見普通合伙
23.有限合伙與普通合伙的轉換
24.外商投資法
25.破產管理人的資格
26.破產管理人的職責
27.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28.撤銷權和追回權
29.取回權
30.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31.債權申報的范圍與方式
32.重整
33.破產抵銷權
34.票據法概述
35.票據權利和票據行為
36.票據抗辯與補救
37.匯票
38.證券的概念、特征及種類
39.證券機構
40.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在具體制度中的體現
41.保險合同
42.人身保險合同
經濟法
1.壟斷行為
2.不正當競爭行為
3.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
4.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5.產品責任
6.食品安全相關制度及其事故處置機制
7.商業銀行的設立與變更
8.商業銀行的業務規則
9.企業所得稅法
10.個人所得稅法
11.國有土地使用權
12.建設用地管理
13.不動產登記
環境資源法
1.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
2.環境法律責任
3.自然資源法的概念
4.森林資源權屬制度
5.森林資源管理制度
6.森林資源保護制度
7.礦產資源權屬制度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1.勞動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2.勞動合同的訂立
3.勞動合同的效力
4.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及處理程序
5.社會保障法的概念
6.社會保險法的基本制度
7.社會保險的險種
8.軍人保險
9.違反社會保險法的法律責任
國際私法
1.準據法的概念和特點
2.中國關于外國法的查明的規定
3.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法律適用
4.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5.法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6.中國關于物權法律適用的規定
7.合同的法律適用
8.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9.票據關系的法律適用
10.夫妻關系的法律適用和離婚的法律適用
11.收養的法律適用
12.國際司法協助
13.中國內地(大陸)與港澳臺地區之間的送達及調查取證
14.中國內地(大陸)與港澳臺地區相互執行法院判決
國際經濟法
1.《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3.調整班輪運輸的國際公約
4.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5.信用證
6.反傾銷措施
7.反補貼措施
8.保障措施
9.爭端解決機制
10.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
11.國際投資法
12.國際融資法
13.國際稅法
14.CRS(共同申報準則)與境外賬戶信息交換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1.辯論原則
2.誠實信用原則
3.處分原則
4.合議制度
5.回避制度
6.公開審判制度
7.管轄恒定
8.各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9.一般地域管轄
10.特殊地域管轄
11.專屬管轄
12.協議管轄
13.移送管轄
14.指定管轄
15.管轄權異議
16.訴訟標的
17.訴的種類
18.反訴
19.當事人適格
20.必要共同訴訟
21.訴訟代表人
22.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23.公益訴訟
24.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25.第三人撤銷之訴
26.委托訴訟代理人
27.民事證據的種類
28.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29.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
30.證明責任
31.舉證時限
32.認證
33.期間
34.送達
35.法院調解與訴訟外調解、訴訟中和解的區別
36.調解書及調解的效力
37.財產保全
38.行為保全的措施與程序
39.先予執行
40.起訴、立案登記
41.缺席判決
42.延期審理
43.訴訟中止
44.訴訟終結
45.簡易程序的具體運用
46.小額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47.上訴的提起
48.上訴案件審理的方式及地點
49.上訴案件的裁判
50.確認調解協議案件的審理
51.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
52.申請再審的條件
53.再審審理的管轄法院
54.基于檢察監督權的抗訴和再審
55.再審審理的審判程序
56.支付令異議的提出、異議成立的法律后果
57.支付令錯誤的救濟
58.申請公示催告的條件
59.除權判決
60.民事判決的內容
61.代位執行
62.執行中止
63.涉外民事訴訟中的期間
64.仲裁范圍與特點、概念
65.仲裁協議的內容、仲裁條款獨立性
66.仲裁協議的效力
67.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和理由
68.法院對當事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處理
69.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
70.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理由
71.對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的法定事由
72.對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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