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5210
- 書名:.“市場化破產”的法治內蘊
- 作者:陸曉燕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
- 入庫時間:2020-8-14
- 定價: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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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內容簡介
關于“市場化破產”,本書從法理學的角度展開,提出“市場化破產”系與“政策性破產”相對而言的,將破產程序由權力運行系統轉向權利保障結構,故以“權力控制—權利保障”運行機理為視角,投諸國家與社會及其相互關系的法治圖景中施以研究。
圖書目錄
"目錄
導言
一、本書的研究對象
(一)“市場化破產”的命題提出
(二)“市場化破產”的法治內蘊
二、本書的研究價值
(一)研究“市場化破產”——以法治內蘊為研究角度
(二)研究法治——以“市場化破產”為研究樣本
三、本書的研究思路
(一)研究體系
(二)研究方法
第一篇“市場化破產”的現狀考察
第一章我國破產制度的變遷與實踐考察
一、我國破產制度的變遷
(一)制度概觀
(二)特點分析
二、我國“市場化破產”的實踐考察
(一)問題檢視
(二)根源探尋
第二篇“市場化破產”的運行機理
第二章國家與社會共建共享下的包容法治
一、國家權力—個體權利
(一)“國家權力—個體權利”關系的理論考察
(二)“國家權力—個體權利”關系在“市場化破產”中的法治制衡
(三)國家建構下的法治失衡
二、國家權力—社會權力—個體權利
(一)“國家權力—社會權力—個體權利”結構的理論考察
(二)“國家權力—社會權力—個體權利”結構在“市場化破產”
中的法治制衡
(三)國家與社會共建共享下的包容法治
第三篇“市場化破產”的路徑構建
第三章立法權力的社會互動
一、提升國家法律文本的社會回應性——對破產程序性制度的市場化拓展
(一)回應市場化困境——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二)回應市場化需求——簡易破產程序、預重整、出售式重整和重整式清算、關聯企業合并破產制度的創新
二、適當收縮國家法律文本的適用,為社會自治規則的調整預留空間
——對破產實施性機制的市場化補給
(一)無形規則的補給
(二)制定規則的補給
第四章司法權力的社會引導
一、對社會自治空間的司法保障
(一)對破產程序啟動和轉換之債權人、債務人及其股東自治的司法保障
(二)對破產體資源共益管理和自益分配之債權人自治的司法保障
二、對社會自治失效的司法救濟
(一)對未能得到認可的自益主張,運用司法判斷排除團體決議的干擾
(二)對未能多數一致的共益事項,將司法強裁的范圍主要限定于必要的團體決策
(三)對業已形成但有瑕疵的共益決議,將司法矯正的方式由“撤銷決議”擴展至“確認決議無效”或“確認決議不成立”
第五章行政權力的社會配套
一、“府院聯動”的建構與邊界
(一)“府院聯動”的建構——政府參與的必要性
(二)“府院聯動”的邊界——政府參與的適度性
二、“府院聯動”的機制與內容
(一)“府院聯動”的機制——政府參與的法治化
(二)“府院聯動”的內容——政府參與的職能化
第六章中介性社會權力的管理職能
一、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背景和機理
(一)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背景
(二)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機理
二、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問題和對策
(一)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問題
(二)社會中介機構承接破產管理職能的對策
第七章群體性社會權力的決策職能
一、群體性社會權力的構成
(一)構成要素:個體權利之法治意識
(二)構成載體:群體權力之交往載體
二、群體性社會權力的功能
(一)國家權力與個體權利之間的“緩沖器”
(二)軟法的“孕育器”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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