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025
- 書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用手冊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 入庫時間:2024-8-14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2024年頒布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從突發事件應對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突發事件應對與指揮體制、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及監督與追責六個方面,系統闡釋了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全過程。本書是廣大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人員適用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預防、減少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有益參考用書。本書附錄《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便于讀者及時查閱相關規定,依法規范履職。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 突發事件應對基礎知識
1.突發事件是指什么事件?突發事件的應對活動包括哪些?
2.突發事件分為幾級?由誰制定分級標準?
3.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4.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堅持什么原則?
5.如何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6.如何發布突發事件信息?
7.有關政府和部門發現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突發事件信息應如何處理?
8.對突發事件如何進行新聞采訪報道?
9.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哪些方面的突發事件應對公益宣傳?
10.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如何投訴、舉報?
11.有關政府和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后如何處理?
12.如何選擇突發事件應對措施?
13.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應當對哪些群體給予特殊、優先保護?
14.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時可以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嗎?
15.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定嗎?
16.政府可以在突發事件的哪些方面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17.如何對待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章 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與指揮體制
1.突發事件應對的工作體系是什么?
2.突發事件發生后,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措施?
3.突發事件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如何處理?
4.如何設立應急指揮機構?
5.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的決定、命令、措施有什么效力?由誰承擔法律責任?
6.承擔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職責的主體有哪些?
7.基層人民政府、群眾性自治組織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8.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義務嗎?
9.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參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依據是什么?
10.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設立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決定、命令、措施要備案嗎?
第三章 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
1.什么是應急預案?
2.我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是什么?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有什么職責?
4.如何制定應急預案?
5.國土空間規劃等規劃應當如何適應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
6.哪些部門負有建設和管理應急避難場所的工作職責?
7.如何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影響?
8.如何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
9.哪些部門和組織負責調解處理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糾紛?
10.單位如何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1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單位應采取哪些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12.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采取哪些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13.哪些人員需要進行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培訓?
14.如何設立應急救援隊伍?
15.如何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16.如何防范和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傷害風險?
17.專業應急救援人員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8.由誰負責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
19.學校如何開展應急教育?
20.政府如何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經費?
21.如何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
22.如何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
23.如何保障應急運輸?
24.如何保障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能源供應?
25.如何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廣播安全暢通?
26.如何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
27.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捐贈嗎?
28.紅十字會及慈善組織如何參與應對突發事件?
29.如何保證應急救援資金、物資專項使用?
30.保險事業如何支持突發事件應對?
31.如何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32.如何發揮專業人員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 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
1.如何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
2.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的作用是什么?
3.如何收集突發事件信息?
4.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發現突發事件時應如何處理?
5.如何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6.發現《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如何報告?
7.如何對突發事件隱患和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
8.突發事件預警分為幾級?由誰制定預警級別的劃分標準?
9.如何發布突發事件警報?發布警報應包含哪些內容?
10.如何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進行發布、接收和傳播?
11.發布三級、四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措施?
12.發布一級、二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措施?
13.發布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如何保障重要商品供應和穩定服務市場?
14.如何報告即將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社會安全事件?
15.什么情況下調整預警級別?什么情況下應當解除警報?
第五章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
1.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幾級?由誰制定響應級別劃分標準?
2.如何啟動應急響應?
3.如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4.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應急處置措施?
5.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緊急措施?
6.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組織處置工作的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應急處置措施?
7.突發事件發生后,什么情況下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應急措施?
8.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哪些措施?
9.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采取哪些措施?
10.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如何做好組織保障工作?
11.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如何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2.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單位有哪些職責?
13.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個人有哪些義務?
14.如何健全城鄉社區組織應急工作機制?
15.如何加強對受突發事件影響的各類人群的心理援助工作?
16.如何處理突發事件遇難人員的遺體和遺物?
17.可以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應急處置與救援需要的信息嗎?
18.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獲取需要的他人個人信息有什么要求?
19.使用在突發事件中獲取的個人信息有什么要求?
第六章 突發事件事后恢復與重建
1.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采取哪些措施?
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人民政府應履行哪些職責?
3.上一級人民政府如何支持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4.如何開展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善后工作?
5.公民在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有何保障?
6.如何落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人員的保障政策?
7.人民政府如何對突發事件進行查明和總結工作?
8.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哪些情況應接受審計監督?
9.如何處理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章 法律責任
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要如何處理?
2.有關單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突發事件預防及應對職責要如何處理?
3.編造并傳播有關突發事件的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關突發事件的虛假信息而進行傳播的要如何處理?
4.單位或者個人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的要如何處理?
5.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的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6.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而采取避險措施,造成損害的,如何承擔責任?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024年6月28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2024年1月31日)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00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