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100
- 書名:走向破產——跨國反腐敗資產追查的策略
- 作者:吉恩-皮爾里·布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3月
- 入庫時間:2024-8-28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在傳統追查腐敗資產的手段之上,另辟蹊徑,提供了破產程序這一種新型的追查流失資產的工具和思路,以實現《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資產追查的目標。本書囊括了大陸法系、英美法系、發達國家和新興國家的大量法律規則、法律概念和司法案例,介紹了與追查腐敗資產相關的破產程序、調查手段與操作要點。結合大量實踐中的成功經驗,詳述了英美法系國家以及許多普通法的離岸管轄區所運用的資產追查的操作路徑,全面呈現了典型案件中腐敗資產追查的全過程,并對其中的難點、要點進行了細致的剖析。
圖書目錄
"目 錄
致謝 001
關于作者 001
縮寫 001
詞匯表 001
簡介 001
目標 011
研究范圍 011
方法 015
章節內容概覽 017
注釋 021
參考文獻 021
1. 破產程序及破產管理人 003
延期支付 011
破產管理人的任命 011
破產管理人的不同任命機構 015
銀行破產的細則和實踐 019
指定破產管理人的效力 023
破產程序的跨國承認與執行 027
破產管理人在資產追回中的權力 039
調查取證的措施 039
破產管理人追查資產可采用的法律措施 041
注釋 051
參考文獻 055
2. 民事破產案件的調查手段 059
法外調查工具 061
充分發掘數據庫信息源 063
標準化破產實踐中的證人取證 065
調查對象 067
調查的范圍 073
信息使用 077
調查的費用 081
信息披露 081
法外調查工具 083
安東·皮勒令(Anton Piller,搜查與羈押令) 083
英美法中的第三方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s) 089
附屬的禁止披露令(也有譯作“禁言令”或“緘默令”) 101
其他調查工具 107
英美法國家的“瑪瑞瓦禁令”和“瑪瑞瓦信函” 107
大陸法國家的凍結令 109
跨國司法協助下的證據開示 109
注釋 115
參考文獻 119
3. 確認腐敗案件中破產對象及其他責任人 121
受賄人和相關實體 121
行賄人與相關人 129
中間人和其他協助人 131
戰略和戰術考慮 137
針對公司員工、代理中介和第三方協助者的訴訟 139
公司董事和經理的職責 143
針對董事個人責任的訴訟 151
欺詐性交易或不當交易的訴訟程序 153
優先清償和低價交易 157
其他違規操作 159
派生訴訟 161
揭開公司面紗 163
注釋 179
參考文獻 183
4.特權規則 185
英國法中的特權 187
英美法中特權的形式 187
共同利益特權 191
適用什么法? 191
放棄 193
破產程序 193
美國的特權規則 201
企業破產 201
個人破產 201
法國的職業保密規則 203
職業秘密的適用范圍 205
律師違反職業保密義務的法律責任 205
與企業破產和破產程序相關的議題 205
個人破產的相關議題 207
結論 209
注釋 211
5. 利用破產追回資產的其他議題 213
發展中國家資產返還面臨的主要挑戰 213
啟動障礙 215
監管缺失的破產管理人 215
無效或缺失的撤銷系統 217
反應遲鈍、欠缺經驗的律師和司法系統 217
無效或缺失的抵押登記系統 219
執法障礙 221
破產法制度下的透明度和問責制 223
跨境破產中法律與程序的承認與適用 223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跨國界破產示范法》 225
英國跨國界破產條例2006 237
國際層面和機構層面的考量 239
國際層面的考量 239
機構層面的考量 241
國家沒收犯罪資產與破產程序間的沖突 245
注釋 265
參考文獻 275
附錄A 破產管理人的國際立法 277
注釋 341
附錄B 網絡資源 343
國際組織 343
世界銀行集團 343
被盜資產返還倡議 343
聯合國 343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 345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打擊國際商業交易中行賄外國公職人員的公約 345
追蹤資產返還的律師協會、評級機構及相關組織 347
線上案例資源 347
方框
I.1 案例分析:破產管理人的任命 簡介009
1.1 世界銀行準則C4.2:啟動 003
1.2 “公平公正”的破產清算 005
1.3 資產返還中適用的破產措施 009
1.4 世界銀行準則D7:監管機構的職責與監管主體 019
1.5 世界銀行準則D8:破產管理人的從業資格與職業操守 019
1.6 破產管理人權力概覽 023
1.7 英國高等法院跨國破產規則:魯賓訴歐洲金融集團案中普遍主義的局限 031
1.8 美國法院對某前俄羅斯企業所有人破產程序的承認 037
1.9 世界銀行準則C11:可撤銷交易 045
2.1 環球貿易有限公司(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公司)的克朗普勒(作為清算人兼聯合代表)訴環球貿易有限公司(清算中) 071
2.2 克拉克訴牙買加新斯科舍銀行案 099
2.3 馬克斯·韋德訴第一加勒比國際銀行案 105
3.1 “公平公正”的清算與破產管理人的任命——基于蒙特羅國際有限公司案的分析 127
3.2 科施納訴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案和路易斯安那州教師退休計劃訴普華永道會計師案 135
3.3 “主腦”原則的案例分析 143
3.4 世界銀行準則B2:臨近破產期間的董事義務 151
3.5 普雷斯訴彼得羅資源有限公司案 167
3.6 伍德訴貝克案 171
3.7 彼得羅夫破產管理人訴證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案 171
3.8 馬貝巴西的破產管理人訴馬貝集團/通用電氣集團/蓬特亞多家族案 173
3.9 MMX公司(重組中)訴巴蒂斯塔案 175
5.1 世界銀行準則C15:國際層面的考量 239
5.2 世界銀行準則D1:執行—機構和監管框架 241
5.3 世界銀行準則和實踐范例 243
5.4 斯坦福國際銀行(清算中) 249
5.5 SK食品公司 259
5.6 桑托斯銀行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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