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158
- 書名: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研究
- 作者:郭爍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 入庫時間:2024-12-6
- 定價:4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討論追究參與刑訊人員的民事責任。不過,作為自然人、私主體的被刑訊人員要與代表國家行使偵查權的偵查人員對簿公堂,勢必遭受如下質疑:不平等主體間關系如何能由民法調整?其次,就當前制度實踐而言,是否有必要在現有制度外進行如此創新?現行制度具備何種缺陷,及其是否能為參與刑訊人員民事侵權責任制度所彌補?最后,創設一項新制度幾乎都不可避開這一關鍵問題:新制度與已有制度之間是否存有沖突?其間張力如何協調?回應以上諸問,正是本書研究目的所在。
圖書目錄
"目 錄
緒 論
第一章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的生長空間
第一節 刑訊逼供治理的制度供給
一、預防性治理工具
二、制裁性治理工具
第二節 現有制度供給的不足
一、預防性治理工具的不足
二、制裁性治理工具的不足
三、小結
第二章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的獨特價值
第一節 填補受害人權利救濟的制度缺口
一、封閉式列舉立法例形成的制度缺口
二、民事侵權責任制度可以填補受害人權利救濟的制度缺口
第二節 完善公職人員的追責體系
一、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相對于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優越性
二、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相對于檢察監督制度的優越性
三、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相對于刑事責任制度的優越性
四、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相對于紀律制裁制度的優越性
五、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相對于國家賠償制度的優越性
第三節 小結
第三章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的正當性證成
第一節 價值判斷與法教義學二分的論證方法
第二節 價值判斷層面的正當性
一、民事法價值判斷層面的正當性
二、刑事法價值判斷層面的正當性
第三節 法教義學層面的正當性
一、民法調整對象不限于平等主體的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
二、國家賠償責任與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的互補關系
第四節 小結
第四章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制度的域外實踐
第一節 美國聯邦官員民事侵權責任
一、FTCA頒布前的聯邦官員民事侵權責任
二、FTCA頒布后WA頒布前的聯邦官員民事侵權責任
三、WA頒布后的聯邦官員民事侵權責任
四、小結
第二節 美國州官員的民事侵權責任
一、1983索賠之濫觴
二、1983索賠之式微
三、1983索賠之復興
四、小結
第五章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的制度設計:以刑訊治理為例
第一節 公職人員侵權的體系定位
第二節 公職人員侵權的構成要件
一、公職人員侵權適用過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二、公職人員實施侵權行為
三、執法對象遭受損害
四、執法行為與執法對象所遭受的損害存在因果關系
五、公職人員對執法對象所遭受的損害存在過錯
六、小結
第三節 公職人員民事侵權責任的程序設計
一、公職人員侵權案件的受理
二、公職人員民事侵權案件與原刑事案件的審理順序
三、公職人員民事侵權之訴與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制度聯動
四、值班律師在公職人員侵權案件中的作用
附錄:聯邦緝毒局官員拘捕公民案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觀點總結與注釋
后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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