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160
- 書名:秦及漢初刑罰體系三重構(gòu)造論
- 作者:張傳璽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11月
- 入庫時間:2024-12-6
- 定價:86
圖書內(nèi)容簡介
刑罰體系研究是秦漢法制史研究的核心議題之一,而出土簡牘史料展示出秦及漢初刑罰體系結(jié)構(gòu)復(fù)雜。本書基于刑罰體系的“本體”、“運行”和“歷史變遷”等不同視角,充分利用新史料、重視重釋舊史料,提出了秦及漢初刑罰體系具有“規(guī)定刑—加減刑—替換刑”的三重系統(tǒng)構(gòu)造,討論了三者的排布原理、適用方式與順序等基本問題。本書進而總結(jié)了秦漢法制史研究的史料和研究方法問題,提出法律簡牘史料具有主體地位,需區(qū)分不同史料的時代、性質(zhì)與證明效力差異,應(yīng)綜合運用法學(xué)、史學(xué)及簡牘學(xué)方法去研讀史料與描述制度。
圖書目錄
"目 錄
前 言
一、題解與概述:“秦及漢初刑罰體系”及其研究脈絡(luò)
二、材料問題:簡牘材料完整性與時代差異
三、方法與寫法:簡牘學(xué)、法制史與法律簡牘“本位說”
第一章 “刑罰體系三重構(gòu)造論”的引出
第一節(jié) 《法律答問》“獄未斷”疑難簡的解釋
一、諸簡“獄未斷”刑罰疊加原理
二、“獄未斷”刑罰疊加的類例與例外
第二節(jié) 誣告的刑罰反坐與修正
一、《法律答問》109~112簡的問題
二、一種解決思路
第三節(jié) 刑罰體系“三重構(gòu)造”及其唐律參照
一、唐律刑罰體系三重構(gòu)造
二、秦漢刑罰體系三重構(gòu)造的框架
本章小結(jié)
第二章 三重構(gòu)造之規(guī)定刑系統(tǒng)
第一節(jié) 規(guī)定刑系統(tǒng)概說
一、規(guī)定刑分類、特點及其歷史成因
二、對“死—刑—耐”序列的認識
三、對徒隸的認識
第二節(jié) 先秦文獻中的“死—刑—耐”序列
一、《周禮》中的“死—刑—耐”序列
二、《商君書》中的“死—刑—耐”序列
第三節(jié) “遷”刑專論
一、“罪”與“刑”:“嗇夫以奸為事”之遷
二、“遷”與“處”:遷的徙戶移籍意義
本章小結(jié)
第三章 三重構(gòu)造之加減刑系統(tǒng):加罪
第一節(jié) 《法律答問》1~2簡“加罪”的形式與原因
一、“害盜別徼而盜”的“加罪”形式
二、“害盜別徼而盜”的“加罪”原因
第二節(jié) 秦簡所見秦“加罪一等”的邏輯
一、秦城旦舂刑序列內(nèi)的“加罪一等”
二、秦耐刑序列內(nèi)的“加罪一等”
第三節(jié) 漢初律“加罪一等”的問題
一、“加罪一等”之制的制作年代
二、“加罪一等”之制的理解問題
本章小結(jié)
第四章 三重構(gòu)造之加減刑系統(tǒng):減罪
第一節(jié) 《二年律令·告律》127~129簡:內(nèi)容與寫法
一、《告律》本條定位
二、《二年律令·告律》本條撰寫形式
三、《二年律令》《漢律十六章》的差異
第二節(jié) “減罪一等”之制的表達:《二年律令·告律》130、131簡
一、對129、130和131簡連排的不同看法
二、130、131簡系“減罪一等”的具體表達
第三節(jié) 《告律》“減罪一等”之制的延展
一、《告律》缺失的待減等刑名問題
二、《告律》“減罪一等”之制的例外
本章小結(jié)
第五章 三重構(gòu)造之替換刑系統(tǒng)
第一節(jié) 替換刑的類型與邏輯
一、“優(yōu)待式”替換刑
二、“執(zhí)行不能”之替換刑
第二節(jié) 刑罰疊加和修正中的替換刑:《法律答問》50、117簡
一、50簡:數(shù)罪刑罰疊加中的刑罰替換
二、117簡(后):反坐刑罰的修正替換
第三節(jié) 替換刑系統(tǒng)的延展
一、刑罰替換與加減的適用順序
二、刑罰參引中的修正替換問題
本章小結(jié)
第六章 “三重構(gòu)造”說的展開:亡罪之獄
第一節(jié) 一般逃亡的規(guī)定刑
一、亡罪之耐
二、“鬼薪白粲亡,黥以為城旦舂”的復(fù)原
第二節(jié) 犯罪逃亡的疊加刑罰
一、犯罪逃亡與“數(shù)罪以重”原則
二、《二年律令》100簡與犯罪逃亡的刑罰
第三節(jié) 逃亡刑罰的確定方式
一、秦律上的一般逃亡:“削爵”與治獄
二、犯罪逃亡:“論,命之”及“論,令出、會之”
第四節(jié) 逃亡自出的減罪
一、一般逃亡后自出的法律效果
二、犯罪逃亡后自出的法律效果
本章小結(jié)
代結(jié)語
一、刑罰體系構(gòu)造的描述:“靜態(tài)的”與“歷史的”
二、刑罰體系構(gòu)造的解釋:“法律的”與“簡牘的”
三、簡牘法制史料的證明效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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