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對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推動創新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該法存在著對科普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主動性不強,高質量科普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科普隊伍建設滯后,科普基礎設施較為薄弱等問題,需要進行修訂。本次修訂明確科普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方向;強化科普社會責任;促進科普活動;加強科普隊伍建設;強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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