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要訣”,通過司法考試指日可待
要訣之一:培養濃厚的法律興趣是司考過關的前提。
愛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歌德說:“哪里沒有興趣,哪里就沒有記憶。”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樂之者。”興趣是學習的“原動力”,興趣是學習的“催化劑”,司法考試的復習更是如此,長時間的考前準備,大量的記憶,大量的閱讀,大量的練習,很難想象一個對法律提不起興趣的人能夠堅持下來,事實也證明:對法律沒有足夠的興趣將意味著在司法考試面前敗北。我常碰到一些學法律的人,其中不乏法學科班出身者,對自己所學專業索然無味,與其交談,話題總是離不開衣食住行玩,偶爾論及社會熱點案件,他們關注的始終是案件中的一些花邊絮聞,對事物表象下的法律本質不善提煉,更難得引用法律條文。問其為何參加司法考試,或曰完成任務,或曰謀職需要,或曰考著試試,對法律這個職業其實并無熱情。再從他們參與司考復習過程看,死看書本,濫做習題,學用脫節,學習與工作與生活好象不相干,這些人中考過線的我還沒見過。
既然興趣對司法考試極為重要,那么如何培養對法律的興趣呢?個人體會主要有三點:
一是多收看法制專題電視節目。
法律并非我的第一專業,最先讓我對法律感興趣的是收看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節目,通過這個窗口,我認識了撒貝寧、張紹剛,認識了江平、馬懷德,同時感受到法制的作用與力量,體會到法律與社會、與個人密不可分。兩年來,六百多期《今日說法》節目我一期不落,各地方電視臺的法制專欄也常光顧,學習法律的興趣與日俱增。
二是多關心社會法制新聞。
我國每年要出臺數十部法律,大量的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和規章,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首先會以新聞的形式出現在公眾面前,伴隨著法律法規的出臺或醞釀出臺的,是群眾十分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平時我十分關注這些法制新聞,在豐富自己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加深了對國家方針政策的理解。
三是多聯系實際進行法律思考。
幾乎每一位翻身落馬的貪官最后都會有一段十分相似的自白,就是后悔過去不學法、不知法,是這些反面教材讓我深刻體會到“法”是人生旅程的指北針,只有學法守法,才能保證人生之舟永不偏航。在基層從事政治工作,經常遇到一些同志在生活中碰到涉法問題不知如何解決,當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幫助他們指點迷津后,我發現自己的人身價值得到了體現,很有成就感。當然培養法律興趣的途徑還有很多,如果通過這些方法后仍不能提起您對法律的興趣,恐怕您真的是缺少法律細胞,即便法學是您的第一專業,但法律工作絕非您最適合的職業,勸您最好改弦易轍,另謀高業。
要訣之二,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是司考過關的關鍵。
當有人聽說我作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考生能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后,頗感意外,因為其身邊不少人連續多年參加司考,卻屢試不第,總差那么幾分,還聽說北京有一名“準律師”,連考十年,屢敗屢戰,精神十分可佳。說他們對法律不感興趣不太公平,他們中有的長期從事法律工作又連年征戰于司考,本身就說明他們對法律這個職業比較眷戀。但為何總是拿不了360分呢?司法考試難度每年在遞增當然是原因之一,但學習方法的不正確恐怕還是關鍵。
分析他們失敗的原因,大概有如下幾種:
1) 死記硬背。
死守學歷教育考試的經驗做法,忽視了司法考試的實踐性和靈活性,概念條文記得清楚,碰到案例就沒轍,當然事倍而功半。
2) 重點不明。
認識一位司考落榜的研究生,在每本指導教材的幾乎每一頁上打滿了下劃線,感覺每句話都很重要。要知重點過多,就沒了重點。再者,除了基礎理論外,教材基本上是法律條文的演繹,而歷年考試絕大多數試題是緊貼法律條文定題,舍近而求遠,焉能不累?
3) 濫做習題。
做模擬題對司法考試很重要,不少人認識到了這一點,特別是一些復考生,總覺得自己對法理、法條掌握差不多了,看書也看不出新收獲,不如多做習題,但是不講方法,會做的繼續做,不會的繼續錯,收效甚微。
4)脫離實際。
記得有一位學友,先后參加了幾次司考,均未過關,看書很刻苦,卻總感覺今年還不如去年懂,問題就在于不善聯系實際,沒有舉一反三哪來融會貫通?
結合本人復習備考的體會,我覺得在學習方法上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周密制訂學習計劃。
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在職的較多,一般不可能有整塊的時間進行脫產式學習,需要制訂一份適合自己的計劃。我把它分為兩個階段,前期為基礎階段,從考前四個月至一個半月,主要是利用業余時間進行系統復習,按照考試大綱要求把所有內容過一遍,側重點是民法和刑法基礎理論,這些內容是司考的重點,也是出題的難點,靠短期的突擊很難湊效,民法、刑法學好了,司法考試就過了一半;后期為沖刺階段,離考前一個半月,主要是整理知識點,彌補薄弱點,強化憲法、法制史、訴訟法、經濟法中需要記憶性的內容,做全真模擬習題,如果可能的話考前二十天請假集中時間復習。
二是購買一套權威的復習資料。
當前,各種司法考試資料充斥書市,良莠不齊,要慎之又慎,最好是選擇法律出版社及權威法學人士編撰的教材,教材的章節與當年考試大綱相同的為佳。
三是突出學習重點。
司法考試復習一定程度上說就是減負的過程。指導教材洋洋數百萬言,加上司考大綱內的一百多部法律、司法解釋,光把它們讀一遍需要好幾個月時間,更何況要達到理解、記憶和運用。解決的唯一方法就是抓重點。為此我的做法是:教材看基本理論,法律抓重點條文。由于時間所限,司考輔導教材我并沒有全部讀完,除法理學、憲法、法制史、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等進行了全文閱讀外,其它法律部門只看總論部分,特別是訴訟法、國際私法、商法、經濟法等直接看法條的效果遠比看書好,脈絡清晰,法言法語措辭精確。有人對歷年的律考、司考進行過統計,考點集中于2000多條法律條文,把這些重點條文弄懂、吃透,司考過關不成問題。但條文與條文之間、法律與法律之間往往是交叉聯系的,一定要從整體上理解把握。書店里常有些名為法條解讀之類的書,對我們的學習會有所幫助,但倘若認為學完這本書就可以應付考試則走入了認識的一種誤區,斷章取義的學習方法會使理解更難,而且現在一個考題往往涉及數個條文甚至數部法律,在考難點的同時也考基礎點,所以一定要在整體上把握一部或數部法律。我的做法是把所有相關聯的法律條文用簡要的字母數字打上標記,每次復習時很容易找到相對應內容,尤其對于法律及其司法解釋的聯系理解極為有效。
四是認真做題。
只有大量做題才能提高考試時答題的速度,確保有充分的時間檢查試卷和思考難題。然而我也見過一些學友題是做了不少,速度也很快,但正確率就是不見提高。說白了,不會做題。據統計,每年的司考考點近80%是過去考過的,因此真題是最好的練習對象。我的做法是選擇一本分類編排的過去五年的司考真題集(含題解),逐章逐節做過去,做對的直接PASS,做錯的絕不放過,想方設法都要搞懂,并作個標記,留待下次復習時重點把握,如果再錯,再作標記,目標越來越小,正確率必然越來越高。當然,每年司考都會增加很多新內容,新的內容考得一般不太難,這方面的模擬題一般很少,特別是新增的司法解釋,一定要掌握。
要訣之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是司考過關的保障。
司法考試既是一場智力戰,同時也是精神戰、體力戰,誰堅持到最后誰就離目標更近一步,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至關重要。
一是要有必勝的信念。
從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那一刻起,我始終給自己強化這樣一個信念:我一定要通過,我一定能通過。能有十成把握絕不滿足于九成,因為我知道,稍有懈怠,付出的代價將是用更多的努力和汗水也不能夠彌補。基礎打扎實,才能確保考試時從容應對,即便出點小意外,也不會栽跟頭。這兩年處于司法考試改革之初期,臨場發揮的風險度比較大,如2003年的第四卷第8題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是一個意外,相信不少考生因為這道題而與法律職業證書失之交臂。因為過于大意,我直到最后一個小時才發現這是一道三十分的作文題,由于缺乏心理和時間準備,一時間感到無從下手,只好憑著平時的寫作基礎倉促作答,甚至離字數要求都沒有達到。走出考場,一直對最后一題耿耿于懷,發現其實自己有很多話竟然沒有寫出來。分數出來后,果然第四卷才考50多分,好在有前三卷 210分的基礎,穩穩地把自己送過了線。
二是要有持久戰的準備。
司法考試內容涉及法學本科十四門核心課程,復習是一個相當漫長而艱苦的過程,只有那些有著很強的“戰斗”意志的人才能最終到底成功的彼岸。機會永遠留給有準備的人,司法考試從不接納機會主義者。
三是要調節好生理狀態。
曾有一段時間我把除了吃飯睡覺以外幾乎所有時間都花在學習上,結果發現學習效率反而很低,原因在于神經崩得太緊,造成大腦疲勞。后來采取勞逸結合,每天打打球,跑跑步,學習的時間縮短了,但效率卻上去了。臨考前幾天盡量少看書,多休息,進考場時保持精力充沛,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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