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的出題趨勢
可以說,“司考第一關”是法理學,法理學是一門非常抽象的學科,具有很強的理論性、綜合性、概括性,它所包含的法學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名詞概念、法律范疇比較寬泛。法理學基本沒有直接的法律條文可資援用,其出題依據在于一般通行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意在考查考生的法理學素養。
命題人在出題時不像民法、刑法等部門法學受具體法律條文的約束。由于把許多毫不相關的問題糅雜在一起,這樣就增大了考試的難度,使得考生在復習時的工作量也隨之增加。正因如此,對廣大考生,特別是非法律專業的考生而言,法理學考試內容復習難度較大,總令人覺得無從把握。
法理學的出題趨勢
縱觀最近幾年的司法考試命題,主要體現了這樣幾點趨勢:
1.考點愈加細化。每年的考試總會有少數題目或者少數選擇項讓人感到比較偏,大家會覺得其陳述似是而非,甚至在教材中似乎沒有。這樣的題目不會太多,有時候只是出題人設置的一種陷阱,他不可能讓考生拿到所有的分,這種題目可以拉開考生得分的檔次,可以擾亂考生在答題時候的心理和思路,故無論什么正式的考試都會有幾道這樣的題目;而從考生的應試策略來講,也不可能指望每一道題目都能答對。從時間分配等角度來說,放棄這樣一兩道題目會為作其他題贏得寶貴的時間。因此,可以說,這種題目既要引起考生的足夠注意,又要求大家用正確的態度去對待,在復習時候周全一些,在考試時候統籌對待。
2.難度有所增加。以往的試題多考查考生對基本知識點的識記,近幾年則已經逐漸轉向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雖然這兩年的考題所涉及的知識點絕大多數都已經考過,但是考生卻更難得分。這樣看來,光靠死記硬背指定教材顯然已經無法應對,只有理解教材內容并學會用其分析具體問題才不致丟分太多。
3.題型上選擇題和論述題并重。除去傳統的選擇題外,每年的論述題往往都和法理學相關,需要一定的法理知識才能得到高分。2005年和2006年卷四關于論述題的考查情況都表明法理學在論述題方面必不可少的重要地位,故要求考生針對此種情況作充分的準備。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