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司考的思考
夏之晴雨
歲末,日子如流水一般靜靜流淌著,而筆者在這段日子里卻很不平靜,主要是為了今年的司法考試。但并非因為自身司考的失敗,而是為了心中一個難以釋懷的疑惑。對個人而言,僅以三分之差無緣通過司考,這的確是很沉重的打擊,然而比這個更沉痛的,則是筆者對此次司法考試公平公正性的質疑。
在沒有看到相關數據之前,筆者已下定決心備戰來年的司考了。就在這時,筆者突然在“法專在線”等多個司法考試論壇上看到了質疑司考成績的帖子;而國內司法考試輔導專家、北京萬國學校校長鄒建章于11月22日晚上在博客上發表的一篇《謎一樣的卷四成績》則激起了更加猛烈的質疑聲浪。網友們列出了很多難以置信的數據,那些觸目驚心的數據撩開了筆者迷蒙的雙眼,隨后,筆者也加入到質疑的隊伍中來,和眾多考友們一起吶喊。
關于本次司考成績的可疑之處,筆者已經重復了太多遍。眾多網友齊心協力,通過官方網站收集了湖南、浙江、江蘇等多個省份的分數情況。通過這些數據,我們發現一個可疑的現象:卷四出現了很多離奇的高分,大多在110分左右,有的甚至高達120以上,而卷四高分得主偏偏集中在總分360-370之間,也就是巧及格,這一部分人的前三卷分數普遍不高,有的甚至前三卷沒有一門及格。
熟悉司考的人都知道,前三卷是對各部門法的單科的考察,三卷之間相互獨立,全部為客觀題,電腦閱卷;而卷四則是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有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寫作(今年沒有)和論述題,其與前三卷知識的掌握程度緊密相聯,全部為主觀題,人工評分。就考察角度而言,前三卷側重單科知識,第四卷側重綜合運用。前三卷低分充分說明了考生對部門法掌握不過硬,而很多這樣的人偏偏在綜合知識的運用上奪得了令人矚目的高分,這就是奇怪之處。誠如鄒建章老師在他的博文《迷一樣的卷四成績》中所言:“一般來講,前三卷高,第四卷不一定高。因為可能有一些考生確實缺乏文字表達的訓練。但是前三卷成績低,而第四卷成績高,并且普遍的高于前三卷成績更好的考生,可能就有問題了。”
在考察“前三低卷四高”這一類型的數據的同時,我們也特別留意了前三卷高分的人,他們大約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不幸者,前三卷的總成績高達270分,法律知識相對比較過硬,卻因為卷四的離奇低分而以一兩分之差不幸被壓倒在線下;另一部分則相對幸運,他們是以370分以上的高分通過司考的人,前三卷的掌握情況也很好,而奇怪的是他們的卷四成績大多集中在80-100分之間,高于100分的鳳毛麟角,普遍低于那些“前三低卷四高”的僥幸過關者。
以上事實有湖南、湖北、浙江、江蘇、安徽等多個省份的官方數據加以佐證,在此,筆者暫且列舉幾組典型的數據: A考生,考號0632060600226, 其成績為:83、83、79、121 ,總分 366。 B考生,考號0611999905104,其成績為:86、 81、 73 、125 ,總分 365。 C考生,考號0643030300086,其成績為 101、 90、 97、 38, 總分326。 以上數據的客觀性可以通過聲訊電話16898998加以質證。
當更多的數據被發布到網上后,質疑聲潮一浪接一浪地翻滾,鋪天蓋地席卷了整個司考論壇。部分考友身體力行,打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隨之而來的媒體報道將質疑聲浪和維權行動推向了高潮。考友們的訴前準備工作也緊鑼密鼓地進行起來。
與此同時,司法行政機關的部分官員面對媒體也對此事作出了回應。然而,他們的回應令眾多考生大失所望,例如,一個地市司法行政機關的官員說,“九成”質疑卷四低分者都是由“字跡不工整”所造成的;更有一位來自司法部的離譜官員道了一句嘩天下之大稽的說法,說卷四高分者都是“超常發揮”所致。這些毫無事實依據的極其不負責任的回應,不但沒有能夠平息質疑聲浪,反而更加激起了考生們的普遍憤慨。筆者對此亦深惡痛絕!
在司法考試的公正性受到非議的同時,其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譴責。鄒建章老師去年即已在博客上發表了《為什么不公布主觀題的評分規則?》一文。今年司考成績出來后,在激烈的質疑聲潮中,我們很欣喜地聽到了更多理性的呼喊:年輕的林鴻潮博士在他的博文《湊個熱鬧談談第四卷》中疾呼司法部提高司考程序的透明度,公布經過異議后的標準答案,完善卷四分數復核制度,增強司考的公信力等等;經驗豐富的袁登明老師則緊隨其后,發表了一篇題為《如何讓司法考試具備高度公信力》的文章,其中他說道:“如何提升司法考試的公信力?這個題目可以做長篇大論,我想問題的關鍵主要在于程序公正、公開透明。”這些呼喊聲旨在說明一個學界普遍認同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去實現。”不透明為不公正和腐敗現象提供了寄生的環境,即便司考實際上是公正的,但不透明的程序設置至少降低了司法考試的公信力。我們都知道:“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毋庸置疑,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司法考試制度也在日益前進著。成績復核制度的推行、參考答案的異議制度就是最顯而易見的證明。這些廣泛而深入的制度改革讓我們看到了正義與法治的曙光。然而,在制度尚不完善的今天,我們仍然焦渴地盼望著:改革的步伐再快一點,政府的透明度再高一點,司法考試的公信力再強一點!
對此,筆者亦深有感觸。就拿成績復核制度來說吧,雖然這一制度的推行無疑是一個前所未有的進步,但由于制度架構的不合理,尤其是透明度不高,引起了廣大考生強烈不滿。首先,考生對于具體的程序運作一無所知,例如復核主體是誰,具體步驟怎樣進行等等;其次,考生不能以聽證或類似聽證的方式參與到復核過程中來,并且無權要求復核主體對復核結果作出事實理由和依據等的相關必要說明;更有甚者,在“行政不作為、慢作為”受到嚴重批評和大力根治的今天,司法部對于復核的時限亦無任何外部規定和約束手段,考生在提出申請后對于復核結果的等待茫然無措。因此,不少考生對復核程序提出嚴重質疑——究竟誰來復核,怎樣復核,復核依據是什么,復核結果是怎樣得出的,理由是什么,復核是否“走過場”流于形式……正是由于對復核制度的不信任,很多考生才在此次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而非采用司法部提供的正常渠道。類似這樣的制度漏洞還有不少,司法考試的組織制度和程序設計亟待完善。我們不希望“公開、公平、公正”只是一句漂亮的口號!
作為法科學生,作為擁有法律信仰、熱心公共事業的人,司考的暫時失利,絲毫不會動搖我們內心的信念,相反,它使我們越挫越勇,進一步增強了我們克服困難、追求理想的勇氣,因為我們都知道,成就理想之路就如同中國的法治進程一樣,艱難而漫長,因而包括筆者在內的眾多法科學生都早已做好了長途跋涉的心理和物質準備。但是,正如某位網友所說:“一次司考的失敗算不了什么,但游戲規則一旦被破壞,受損害的不僅僅是司考的失敗者,如果整個中國的法治環境不能夠朝好的方向發展的話,最先倒下的反而是最先執業的人。”網友的一席話道出了筆者的心聲,這也正是筆者對此次司考事件久久不能釋懷的原因所在。
此外,據鄒建章老師說,“一般來說,司法部公布分數線以后,會陸續公布一些其他的相關數據(例如過關人數、比例等),有些年份還有專門的答記者問。但是不知道為什么,今年在公布分數線以后,并沒有公布一些相關數據”。鄒老師進一步表示:“期待在未來的時間里,能看見官方像過去一樣,就一些考生普遍關心的問題,采用答記者問的方式,集中做一次解釋或者說明。”然而,時至今日,我們仍然沒有看到司法部作出任何鄒老師和眾多考生所期待官方行動。司法部的消極、滯后回應使得今年的卷四疑團積淤在考生的心中久久不能散去。
令人欣慰的是,日前,20名考生將一紙訴狀提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并且有媒體對此事進行了跟蹤報道。但二中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仍在焦慮的等待中。筆者十分期待法院的受理和訴訟的順利進行,因為這項訴訟的意義極有可能經遠遠超過一次訴訟給那20名原告所能帶來的利益。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而司法考試又是選拔司法執業者的唯一權威的考試,其在我國法治建設中的舉足輕重的意義毋庸贅言。不揣冒昧與自大之嫌,筆者是一個有著強烈的法律信仰的人,因而此次司考事件對筆者而言,不僅僅是一次短暫的失利,更是一種痛徹心扉的傷害,尤其是司法部十分消極和遲鈍的回應,更是挫傷了筆者追求公平與正義的焦渴之心。作為此次考試的失敗者,筆者在反省自身的同時,殷切地希望司法考試制度能夠和法學院的莘莘學子一樣開拓進取,更加牢固地扛起推動中國法治進程的重大責任!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我們能否迎來更加絢爛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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