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刑事訴訟重點法條之證據的種類及特征練習題及解析
重點法條22證據的種類及特征
第四十二條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鑒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配套練習】
1.在一起水上浮尸案的現場,偵查人員發現了一封遺書,根據遺書記載的內容,偵查人員推斷出死者的家庭、身份,同時,又根據筆跡鑒定,推斷出此遺書確實是死者所寫,對于本案中的遺書,屬于哪種證據:
A.書證
B.物證
C.既屬物證,又屬書證
D.被害人陳述
【答案】 C
【解析】根據刑事證據的相關理論,遺書記載的內容反映出死者的身份,因而是書證;而遺書本身的字跡又能證明系死者所寫,因而是物證,故該遺書既屬物證,又屬書證。
2.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了物證和書證這樣的種類,對于它們二者之間的聯系與區別,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物證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場所和物質屬性起證明作用的,而書證則是以其記載的內容和表達的思想證明的作用
B.物證和書證有可能是同一載體
C.物證客觀性強,不易被偽造,而書證則易被偽造
D.物證和書證都有可能被偽造
【答案】 ABD
【解析】 根據刑事證據的相關理論,物證客觀性強,但也可能被偽造。
3.刑事訴訟中,證人是有一定的范圍的,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和刑事訴訟的一般理論,下列關于證人敘述正確的是:
A.只能是成年人
B.不能是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
C.只能是公民個人,而不能是單位
D.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證人
【答案】 C
【解析】證人作證并沒有年齡上的限制,知道案情的人還有可能是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他們都不是證人。
4.某工廠的職工王某偽造大華公司的印章進行詐騙,劉某被王某詐騙了5萬元,王某的妻子知道王某的犯罪行為,但是多次勸說也無效。后來王某被提起公訴,下列哪個人可以作為本案中的證人?
A.王某的妻子
B.劉某
C.大華公司
D.某工廠
【答案】 A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證人不能是當事人,因而B項排除;其次證人必是自然人,CD項排除。
5.某傷害行為發生時,除當事人外,還有下列4個人在場,其中誰不能做證人?
A.張某是盲人
B.王某是聾啞人
C.李某是一年級小學生,聰明伶俐,學習成績好
D.趙某患精神分裂癥,前不久重傷他人,但法院判決其不負刑事責任
【答案】 D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證人的唯一限制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趙某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不能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志,因而不能作為證人,其他人都是符合條件的。
6.下列證據中,既屬于直接證據又屬于原始證據的有哪些?
A.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所作有關犯罪過程的供述
B.偵查人員在現場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紋
C.被害人關于劉某搶劫其錢財的陳述
D.沾有血跡的殺人兇器
【答案】 AC
【解析】 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地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未經過復制、轉述的證據。偵查人員在現場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和沾有血跡的殺人兇器屬于原始證據,但不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所以是間接證據。
7.李某在法庭上作證說,他曾聽徐某講述其如何殺害高某的經過。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證言,屬于證據分類中的什么證據?
A.傳來證據
B.直接證據
C.有罪證據
D.言詞證據
【答案】 ABCD
【解析】李某的證言系聽徐某講述,所以是傳來證據;不必經過推理過程就可以直觀地說明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發生、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是正在被追訴的人實施的,所以是直接證據;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所以是有罪證據;是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所以是言詞證據。
8.某縣公安機關在偵破一起敲詐勒索案的過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過電話進行敲詐的錄音磁帶一盤,請問,該錄音帶屬于下列選項證據種類的證據分類中的什么證據?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B.視聽資料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答案】 BC
【解析】 該錄音帶屬于證據種類中的視聽資料,同時不必經過推理過程就可以直觀地說明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發生、這種犯罪行為是否是正在被追訴的人實施的,所以是直接證據。
9.在一起兇殺案中,賴某被指控用刀殺死他人,證據有兇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說的他親眼看見賴某持刀殺人的證言,有李某說他聽王某說賴某持刀殺人的證言,另外還有法醫鑒定結論:被害人系他殺而非自殺,那么對本案中的這些證據表述正確的有:
A.案件中的兇器匕首屬于物證,并且是直接證據
B.王某的證言來自其親眼所見,因此是原始證據
C.李某由于是聽他人轉述殺人經過,因此其所作的證言屬于間接證據
D.法醫鑒定屬于鑒定結論,不是言詞證據
【答案】 B
【解析】 匕首不能直接證明殺人的事實,不是直接證據,A錯;李某的證言得自他人,屬于傳來證據,但是證言的內容直接證明案件事實,是直接證據,C錯;法醫鑒定屬于鑒定結論,同時也是言詞證據。
10.涉嫌殺人的習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后,住同一小區的黃女士在向公安機關提供證言時說:由于她本人與習某有不正當性關系,因此她在案發前與習某一起過夜時,發現習某情緒反常,心神不寧,好像剛剛受過精神刺激。對于黃女士向公安機關提供的這段證言,屬于:
A.案件線索,而不是證據
B.原始證據
C.書證
D.直接證據
【答案】 A
【解析】 黃女士提供的證言并不能證明習某殺人的事實,只能說明習某有作案嫌疑,所以屬于案件線索,而不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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