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全國律師資格考試 試卷三
2006-01-19
一、簡答下列各題(共20分)
1.山民甲(善捕蛇)捕得毒蛇一條,置家中木桶內,乙至甲家,酒醉后洗手,被桶中蛇咬中毒,經救截去一臂。請根據刑事法律,說明甲的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本題2分)
2.村民甲因家中火藥受潮,遂將家存約十五公斤黑色火藥于自家院中攤曬。因事暫出時將院門關閉,將門鎖掛于門上。村民乙尋甲未遇,隨手將未熄煙頭擲于地上,不想引起火藥燃爆,乙見狀驚走,甲及鄰家十數間房屋悉數焚毀。
請根據刑法規定,回答甲和乙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若構成犯罪,指出罪名并從犯罪的客觀方面說出理由;如不構成犯罪,理由是什么?(本題5分)
3.旅店房客甲疑同屋旅客乙為巨富,遂假意逢迎,伺機將乙灌醉,自乙身上翻出空白支票一張。甲憑此與一商社簽訂一筆價值十萬元的合同。該商社經查得知,該支票因原單位已更換印鑒,現已失效,故未發貨。(本題5分)
①根據刑法理論,甲的行為觸犯了何種罪名,請從犯罪的客觀方面說明理由。
②甲的辯護人認為,甲從乙處得到的支票已經作廢,根據刑法理論屬于"目的不能犯", 故不應構成犯罪。你是否同意這種觀點,理由是什么?
4.甲乙因事爭執互毆,甲用鐵條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情鬧大,奮力奪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虧,順手拾起一木板遞與其夫,乙持木板與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鐵釘打中甲太陽穴,致甲死亡。
根據刑法理論,從主客觀兩個方面分析乙及其妻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構成犯罪,罪名是什么?若不構成犯罪,理由是什么?(本題4分)
5.甲欲擴大經營范圍,使其妻往工商所負責人乙處活動,遭乙拒絕。甲對其妻說,你人又不笨,長得也不丑,一定得把事(擴大經營范圍)給辦成。甲妻復往,與乙發生性關系。兩周后,甲見乙未有動作,遂找到乙,稱"限你一周,要么給我辦妥變更手續,要么拿兩千塊錢來,不然咱們公安局見。"十日后,甲見乙未予理睬,遂向公安局告乙強奸其妻。
對此有以下三種意見:
①甲的行為構成引誘婦女賣淫罪 ②甲的行為構成行賄罪 ③甲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你認為甲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本題4分)
二、判斷并選擇(共80分)
1.甲對乙負有金錢債務,以其未投保火險的私有房屋為乙設定了擔保其債權的抵押權,該房無其他抵押權人。下文從A到F給出了若干情況,從1到5則把各種情況加以組合。請挑出其中抵押權消滅的一組的組合并在題后附表的相應欄目內用"√"標出。如認為不存在此種的組合,則"無"字欄內標出。(本題6分)
A.乙與甲結婚而未約定婚后財產分別所有 B.該房被依法沒收
C.第三人丙依繼承取得了該房的所有權 D.該房失火焚毀
E.乙支付了利息及遲延賠償金 F.第三人丁愿對甲的債務負擔代替清償責任
1.ABCD 2.ABD 3.BDE 4.BEF 5.ADF
組合編號 1 2 3 4 5 無
選擇
2.本題從A到F給出了諸項生活事實,從1到5則給出了可能被該事實充分的民法概念。請挑出概念當中不能被任何生活事實充分者,并在題后附表的相應欄目內用"√"標出。(本題6分)
A 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所售出之物,如果將來的一定條件成就,買受人即應允許出賣人把該物買回。現在所附條件已經成就,出賣人表示買回該物。
B 作者向報社投稿,信剛寄出,即覺得稿件觀點不妥,便打電傳請退原稿。
C 財產保險合同訂立后,保險人發現投保人隱瞞保險標的上事關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并據以確定保險費率所需了解的主要危險情況,而決定解除合同。
D 房屋承租人把承租房屋作為暗娼俱樂部,房主決定解除合同。
E 技術開發合同訂立后,受托開發人因主要技術人員流失而無力承擔開發項目,在取得委托人諒解后終止了該合同。
F 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收取了定金,此時有另一買主愿出較高價金。出賣人見利忘義,在雙倍返還定金后,撕毀了原先的買賣合同。
1.合意解除 2.法定解除 3.約定解除 4.撤回 5.撤銷
概念編號 1 2 3 4 5
選擇
3.甲將乙所有的房屋一幢冒充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丙。丙對于甲無權出租的事實并不知情。該房交付后,丙鑒于房屋簡陋破舊,但面積頗大,院落寬敞,而且地理位置好,極有改造價值,便征得甲的同意,投入大量資金,將房屋改造成高檔花園住宅。乙對房屋卻另有規劃,決定拆除而在原址建造寫字樓大廈。當其請技術專家赴現場勘察時,發現房屋煥然一新,丙的一家居住其內。乙在問明原委之后,便請丙無條件遷出。
(一)請針對下文從A到K給出了關于乙丙之間法律關系內容的解說,而從1到5則將有關解說編為組合。請選出你認為其中所含解說均為正確的組合,而在題后表格的相應編號欄目內用"√"標出。如果你認為不存在這樣的組合,則在"無" 字欄目內用"√"標出。
A 乙基于所有權,可以請求丙遷出而返還房屋。
B 設乙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予以承認(下文簡稱"承認"),那末,乙便當然取代甲的出租人地位,與丙形成租賃關系。
C 設乙承認,只須同甲訂立轉讓債權債務的合同,即約定由乙取代甲在甲丙租賃關系當中的出租人地位,乙丙便形成租賃關系。
D 設乙承認,便有義務同甲訂立轉讓債權債務的合同,以取代甲的出租人地位,而直接與丙形成租賃關系。
E 設乙承認,便有權但并無義務同甲訂立轉讓債權債務的合同,以取代甲的出租人地位,而直接與丙形成租賃關系。
F 設乙承認,并同丙訂立租賃合同,便與丙形成租賃關系。
G 乙基于所有權,可以請丙恢復房屋的原狀。
H 丙既不知甲系擅自出租他人房屋,在改造房屋時又征得了甲的同意,因而其改造房屋行為并無過錯,乙也就無權請求丙恢復房屋的原狀。
I 丙改造他人房屋,屬于無因管理。設其將房屋返還給乙,那末,就其改造費用,在扣除其居住期間應付的租金之后,有權請求乙予以償還。
J 丙改造他人房屋,超出了事務管理的范疇,不能認其為無因管理。乙沒有返還丙改造費用的義務。
K 鑒于乙早已計劃拆除房屋,丙的改造對于乙無利益,因而沒有返還丙改造費用的義務。
1.ACEGK 2.KJG 3.AFGJ 4.BHI 5.ADGJ
組合編號 1 2 3 4 5 無
選擇
(二)下文從A到P,給出了關于甲乙之間法律關系內容的解說,而從1至5,則將有關解說編為組合。請選出你認為其中所含解說均屬正確的組合。(本部分滿分為15分)
A 乙對于甲有請其返還原物的權利。 B 乙對于甲有請其恢復原狀的權利。
C 甲擅自出租他人房屋,是侵權行為。 D 甲擅自出租他人房屋,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E 甲擅自出租他人房屋,是無權代理行為。
F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乙有承認的權利。
G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設乙承認,便有權請甲返還其從丙收取的租金。
H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設乙不承認,便只能請甲返還其從丙收到的租金。
I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設乙承認,便有權請甲賠償損失。
J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設乙不承認,便有權請甲賠償損失。
K 對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不論乙是否承認,均有權請甲賠償損失。
L 甲就其擅自出租房屋的行為,對于乙有催告其予以承認的權利。
M 甲就其擅自出租房屋有行為,對于乙無催告其予以承認的權利。
N 設甲本身是承租人,其對丙的擅自轉租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O 設甲對丙是擅自轉租,乙有權解除乙甲之間的租賃關系。
P 設甲乙結成合法夫妻,約定婚前財產共同共有,甲的擅自出租房屋行為便獲得了乙的承認。
1.ABCDKN 2.EFGJLP 3.ABFGJ 4.ABFGJOP 5.HIM
組合編號 1 2 3 4 5 無
選擇
(三)下文從A到F,給出了關于甲丙之間法律關系內容的解說,而從1到5,則將有關解說編為組合。請選出你認為其中所含解說均屬正確的組合。(本部分滿分為5分)
A 甲丙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B 甲丙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C 甲丙房屋租賃合同經乙承認才有效。
D 設對于甲擅自出租行為乙不予承認,甲對于丙的合同義務便不可能繼續履行,從而須對丙承擔違約責任。
E 設對于甲擅自出租行為乙不予承認,丙對于甲便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F 設對于甲擅自出租行為乙予以追認,甲丙合同才有效。
1.ACE 2.BDE 3.CDE 4.ACF 5.BCF
組合編號 1 2 3 4 5 無
選擇
(四)下文從A到E是關于甲乙丙之間法律關系內容的解說,從1到4則將有關解說編為組合。請選出你認為其中所含解說均屬正確的組合。(本部分滿分為5分)
A 甲丙對乙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B 甲丙對乙負有返還原物和恢復原狀的連帶責任。
C 乙對甲丙的租賃有宣告無效的權利。
D 設甲對丙系轉租,乙對甲丙的轉租關系有承認的權利。
E 設甲對丙系轉租,乙對甲的擅自轉租行為有承認的權利。
1.ABC 2.ABD 3.BDE 4.DEA
組合編號 1 2 3 4 無
選擇
4.零件制造商甲依約向整機制造商乙供應零件,乙制出整機,由零售商丙出售。然而,甲在零件制造中卻未遵從乙關于零件品質的指示,遂使零件形成嚴重瑕疵,丙售出整機后,買主紛紛退貨。經查:乙丙的零件供應合同中,訂有甲無需對零件瑕疵負責的條款。
請依下文給出的條件選出你認為正確的判斷,并在本題最后附表的相應欄目內用"√"標出(本題總計28分,每小題的分值除特別標定者外,均為1分)。
設丙在收貨之后三個月才向乙主張產品瑕疵,
(1)有權利 (2)已失權利
設丙向乙主張產品瑕疵,但乙卻證明瑕疵系甲導致,并要丙直接向甲主張瑕疵,丙覺得迷惑。請問"丙有無權利直接向甲主張瑕疵?
(3)有 (4)沒有
設丙在收貨之后六個多月才向乙主張產品瑕疵,
(5)有權利 (6)已失權利
設乙對丙的損失予以賠償之后,請求甲對上述賠償負責。甲不答應,稱合同訂有免責條款。乙反駁道: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向來要求,品質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不得銷售。甲的零件存在瑕疵,直接導致了整機不具有同類產品所應具有的性能,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有害交易秩序,有害社會公共利益。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免責條款就是這樣的無效意思表示。甲卻說:免責條款是乙同意的,又不存在脅迫和乘人之危的情況,豈能無效!(本小題滿分為4分)
(7)乙的主張有理由 (8)甲的主張有理由
設乙向甲主張,甲不遵從乙關于零件品質的指示,即應對零件瑕疵負責。甲則抗辯說:雙方的合同在性質上屬于買賣,而不是承攬,因而甲根本不存在遵從指示的義務。乙反駁道: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向來要求,品質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不得銷售。甲的零件存在瑕疵,直接導致了整機不具有同類產品所應具有的性能,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有害交易秩序,有害社會公共利益。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免責條款就是這樣的無效意思表示。甲卻說:免責條款是乙同意的,又不存在脅迫和乘人之危的情況,豈能無效!(本小題滿分為4分)
(9)甲的論點有根據 (10)乙的主張有理由
問題編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設隨產品附送的"三包條款"載明,產品售出后發現品質問題,兩周之內包退包換,三年之內免費保修。經技術監督機關檢測,該機確有品質瑕疵,而且通過維修不能使瑕疵消除。于是消費者直接找乙要求退貨,乙卻主張:你們的貨是從丙購買的,如要退貨,也應去找丙,我與丙有"三包"協議。你們來找我,我們之間又不存在買賣關系,我愛莫能助。(本小題2分)
(11)乙的主張有理由 (12)乙的主張無理由
設消費者直接向甲要求退貨,甲不答應,而要他們與乙丙交涉。
(13)甲的意見有理由 (14)甲的意見無理由
設消費者丁向甲要求退貨,甲表示同意,把貨收下,說,你買貨時,貨款是給丙的;我要向丙去討,討來就交給你。于是甲去找丙。丙認為甲丙之間并無買賣合同關系,因而甲無權要求退貨。
(15)丙的主張有理由 (16)丙的主張無理由
設甲向丙退貨失敗,丁卻不斷向甲催討貨款。甲如實說明情況,勸丁取回所退機器,直接與丙去交涉。丁則認為甲違反了甲丁之間的約定,抿不取回機器,非要甲給付退款不可。并說,機器的毛病,正是你生產的零件不合格造成的。你無法推卸責任。請選擇:
(17)甲必須負責處理
(18)甲丁之間的協議,其精神是甲應當負責找丙退貨。現交涉失敗,即應墊退貨款。
(19)甲丁之間的協議,其精神是朋友幫忙。甲替丁找丙退貨,性質是無因管理。甲退貨失敗,對丁并不構成違約。
(20)為妥善解決問題,甲勸丁授之以代理權,然后以丁的代理人身份去向丙退貨。那樣的話,丙便無話好說了。
問題編號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設消費者戊在使用機器中,發生機器傷人事故,左眼眼球被擊出,治療中花去醫療費五萬余元。戊就所受損害,請求乙賠償。
(21)依產品責任制度戊有理由直接找乙請求賠償。 (22)戊無理由直接找乙請求賠償
設戊同時請求甲連帶負責
(23)有理由 (24)無理由
設消費者己購得機器,無論如何也不能將其啟動。可巧有一個體修理戶庚云游至此,便請庚檢修。庚在拆卸檢查時,并無違章作業,但該機爆炸,庚受傷被截去左腿,花去醫療費三萬余元。庚請己予以賠償。己認為:1.庚承攬機電修理工作,理應具有專業技能。所受傷害,應屬風險,只能自己負擔,而無由推諉給己。2.庚之受傷,如論責任,完全是機器瑕疵導致,應當找甲或丙追究。庚則主張,傷害是在為己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己是雇主,應當對受雇人的工傷事故負責。雙方爭執不下。(本小題2分)
(25)己的主張有理由 (26)庚的主張有理由
設庚未能從己獲得賠償,即去曾為之修理過家用電器的某法律工作者辛的家中求教。該辛不在,其女保姆說:"你的問題,大概屬于產品瑕疵致害。聽說應由廠家負責。"辛回來后卻說,此事只能找丙,如果丙不賠,那時才可以找甲。于是庚便找丙。丙認為此事太大,須找上級解決。庚又去找丙的上級,上級說,公司現在由丙承包,因而只能找丙。
(27)女保姆的意見有理由 (28)辛的意見正確
庚遠在家鄉的母親得知庚受傷,便趕來探視。告知為庚投了人身意外傷害險。于是庚從縣保險公司獲得了保險金。但同時應保險公司的要求,把其對于責任人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了縣保險公司。(本小題2分)
(29)縣保險公司的要求有理由 (30)縣保險公司有要求無理由
問題編號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答案
設庚認為縣保險公司付給的保險金不足以彌補其所受的損失,便要縣保險公司按照其實際支出的醫藥費等來賠償。保險公司卻說,保險金只能依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數額給付,而不以庚所受損失的數額為準。
(31)縣保險公司的主張有理由 (32)縣保險公司的主張無理由
設保險公司尚未答復是否給付保險金時,丙賠償了庚。此后,保險公司不知情,也給付了保險金。丙獲知,即要庚退還賠償金。庚通過律師壬抗辯道:保險金是依照合同取得的,取得保險金,并不使丙的損害賠償義務歸于消滅,因而丙無權請庚返還賠償金。(本小題2分)
(33)丙的主張有理由 (34)壬的抗辯有理由
設丙對庚實施賠償后,即請乙甲就該賠償承擔責任。
(35)丙的主張有理由 (36)丙的主張無理由
問題編號 31 32 33 34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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