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登明:如何提高司法考試復習效率
在國家司法考試的備考過程中,時間十分緊迫,提高復習效率顯得特別重要,而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輔導班是絕大多數考生朋友的備考路徑。上輔導班最主要的好處或者目的在于:一是強迫自己利用業余以及盡可能的時間;二是系統學習或者接觸司法考試所要求掌握的法律知識(注意這里的定語);三是結交更多的老師和學友,便于了解命題動向和交流經驗;四是輔導班提供了一個難題替代的臨考復習氛圍,使自己緊張起來、充實起來。在司法考試的前期、中期準備階段,教材以及法條可以唱主角,而當下絕大多數輔導班的培訓內容也主要是以教材、法條為主導的,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內如何切實有效地提高聽課效率也就成為每一個參加培訓班的學員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聽課的效率就直接影響到整個復習效率。
一、課前預習,提出疑點
“課前預習”可以說是在我們學生時代被老師最為苦口婆心的訓詞之一,而它確實為放之四海皆準的經典方法,備戰司法考試也是如此。課前預習能使我們帶著問題去聽課,能使我們的學習由被動變主動。課前預習所閱讀的范圍一般會比老師課堂講授的知識點范圍要廣,這樣你會很容易發現你原來預習過的章節內容(即知識點)重要性并非等量齊觀,而是有主有次的,主要的經過課堂上的講解更能加深理解和影響,而次要的老師雖然沒有直接講授,但我也至少略知一二。殊不知,每一個培訓班的授課時間是十分有限的,分配到每一部門法的時間只能用小時計算,幾個小時(最多莫過于二三十小時)所要講授是我們大學整整一個學期甚至一個學年的課程內容,時間有限,老師當然不能面面俱到,但并不是說課堂上沒有講到的就一定不會考察,我想即使是經驗十分老到的培訓高手也不敢打此保票,近幾年的試題不也說明這個問題了嗎?這樣,全面預習的好處就顯而易見了:它使得我們既能很快地抓住重難點,又不至于遺失其他可考點。
當然,課前預習也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并不是死讀書。
第一,可以將教材與相應的法條結合起來進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如時間、是否法律專業、是否考過司考等),確定是以教材為主導還是以法條為主導,比如說有的學員工作、家庭均得兼顧,確實時間緊張,真的沒有時間和精力通讀教材進行預習,那么至少相應的法典、法條內容你是可以提前閱讀一二遍的吧!而要指出的是,對于非法律專業又是準備第一次參加考試的學員而言,恐怕僅僅閱讀法律條文是不行的,還是要提早以教材為主進行預習。
第二,要勤于動手動筆,不要擔心把書弄臟了,如在預習時可以用鉛筆將自認為比較重要的知識點、句子勾畫出來,然后在課堂上用其他顏色的筆將老師所告訴的比較重要的知識點、句子勾畫出來,兩相對比,你還會發現自己的眼光和老師的眼光有何不同,慢慢就能總結出如何有效看書的技巧。
第三,不妨可以借鑒總結“段落大意”的方法。有的人在讀書特別是在比較痛苦、不甚情愿看書的時候的,經常看完一部分后還是不知所云,僅僅落下過“看了”而已,書上這部分所講的主要內容印象不深,愈發這樣愈發感覺看書的效率很低,愈發對自己沒有信心并對這門課甚至司考產生懼畏情緒。對于這種現象,不妨借鑒我們學生時代學語文課的時候常鍛煉的“畫段落大意”的方法,看完書上一段內容后,停頓下來,回想一下講的主要內容,并用自己的語言簡練地總結成一句話,標在該部分內容的空白處,如何能夠這樣做,一者表明自己確實明白了、看懂了這部分內容,二者日后再復習這部分內容時,一般無須再回過頭來看書,掃一眼自己所記的這句筆記即可,因為這是你自己的語言總結,你肯定不會陌生。如果有些生疏,再重新看看,這樣也比從前到后再看一遍要現實和科學。
第四,在實際備考過程中,有的培訓班是業余班,即或者利用周六周日或者利用平時晚上進行,這時候我們按照事先的課表來安排自己預習的科目與進度,當然如果能在開班之前將全套教材全部系統地過一遍是最好不過的了,這樣也可以避免因輔導班上老師的臨時變更而導致預習計劃的被動。如果是全日制、脫產式的培訓班,那就需要在開班之前作出系統的預習了。
最后,預習的時候,一定要有問題意識,發現疑點,帶著問題去聽課。老師的作用主要在于“傳道解惑”,“傳道”即老師根據自己得教學經驗及對司考的研究,傳授司考所要掌握的本部門法的知識和應試技巧,而“解惑”既是一個增長新知的過程也是一個互動的、個別化的問題,因為如果你無疑問,那對你而言也就不存在解惑的意義了。
二、課上筆記,抓住重難點
俗話說得好,“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在課堂上,恐怕只憑一雙耳朵仔細聽還不行,還有需要你的雙手,勤記勤畫(劃)。授課提綱是有限的授課時間內老師對司考所要求的本學科法律知識的精煉總結,做好課堂筆記可以將其授課的核心內容“立存此照”,成為下一次復習的主要資料和線索。一般而言,一門課的課堂筆記的內容也就是這門課的精簡本,也是這門課的重難點之匯集,等下一次復習的時候,你當然沒有時間和精力在看教材上的泛泛之論,而是以其重難點為主線,這時課堂筆記的作用就顯得十分突出了。
課堂筆記,還是應該用自己的語言、自己看得懂的詞語和方式來記,這樣也可以節省時間,騰出精力聽課,而不至于因作筆記而跟不上老師的節奏。
在記筆記的時候,盡量將老師所講的典型案例簡單默記下來。講授司考課程,典型的案例是少不了的,不少案例還是仿制司考試題編制的,有經驗的老師,常常會在每六七分鐘時間內就有一個恰當的案例出現,如果將這些案例一一默記下來,不甚過一部案例教程嗎?如果將這部案例教程一一分析解答,不甚過作了一套高質量的試題嗎?其中你還發現,司考試題中有不少似曾相識的案例出現。但是我發現不少即使有做筆記習慣的學員,當老師舉例時候,常常停下筆來,僅僅聽例子而沒有記例子的習慣。殊不知,一個恰當、經典的案例,可能使得一個重大疑難原理迎刃而解,大有四兩撥千斤之妙。也許,有人說,時間緊,精力有限,很難將所舉例子記下,但至少我可以將例子概要或最關鍵的情形記下來,如有必要,課后立即根據回憶將其補充完善。
課堂筆記,也并非一定要在筆記本上進行,根據自己的學習習慣,也可以在書上記。
當然,記課堂筆記千萬不能影響你聽講的效果,不能影響你同老師一道思索問題,作筆記與集中精力聽講雖然有一定的沖突,但還是可以磨合好的,既要集中精力聽課也要做好筆記是可以做到的。
三、課后消化,找出題眼
課堂時間雖然十分有限,但有經驗的老師還是會講授不少對學員而言是全新的東西、教材不曾有的東西,這些知識點我們在課堂上可能一時無法理解消化,因此,課后趁熱打鐵,及時消化這些東西十分必要。
課后消化要及時。有經驗表明,人對知識的遺忘是呈曲線的,該曲線是由陡峭逐漸趨向平穩的,要想有效地對付遺忘,就需要及時地重復(消化),重復的越早被遺忘的信息就越少。我們發現經常有學員埋怨自己的記憶力不好,因記不住法條而喪失備考信心。其實他們不是記憶力不好,而是沒有看到記憶的本質或者說遺忘的規律。我們不否認確實有先天記憶力好、智商高的人,但過目不忘者只可能限于特殊的事項、特定的信息,我們更應看到司法考試不是只取冠軍,近些年每年七八萬人通過、百分之二十多的通過率。先天條件不好的也能成為其中的一員。其實先天條件只是如虎添翼中的“翼”而非“虎”,勤奮刻苦才能幫你成為虎。先飛的笨鳥充其量也只是付出的機會成本比別人多,但結果是相同的。以考試大綱所要求掌握的知識量,除非是電腦否則記憶力再好也不可能全部掌握。經典的學習曲線和艾賓浩斯遺忘曲線所反映出的科學結論證明:學會量和學習次數成正比,記憶保持的百分比和時間成反比。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司考就是與遺忘作斗爭!只有盡量反復的保持對某一信息(知識點)的刺激才能將其掌握的游刃有余。“反復”就是能抽時間多看一遍就多看一遍,盡量通過多接觸而熟悉,而多接觸的效果不如早接觸的效果,況且多接觸的次數客觀上還是有嚴格限制的。課堂上辛辛苦苦記下的筆記,如果課后將之拋在腦后,則當初那么辛苦整理筆記、默記案例有何價值?如果三四個月后才翻出該筆記看一看,恐怕有很多當時十分清楚的問題結果又有些許模糊了、生疏了,那么原來辛辛苦苦整理的筆記價值人為地大打折扣。一句話,課后消化確有必要,課后消化貴在及時!
此外,課后自己消化課堂信息的過程中,應當努力找出題眼所在,不妨將自己想象為思考的出題老師,遵循近年來司考的發展方向,想象著自己若為出題老師,該如何出題?這部分能否出題?又無出題的意義?如果存在出題的可能性,那么如何出題?有哪些是題眼?要善于“自問自答”,這樣或許說不定還真的有可能迎合出題老師的思路。
總之,有效提高聽課效率是司法考試備考的關鍵環節,其功夫不僅來自課堂上幾個小時的認真聽講、勤作筆記,更來自課堂之外,來自課堂之前的主動預習與課堂之后的積極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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