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確卷面題目難易程度的分布規律,做到有的放矢
司法考試試卷題目設置要求分為上、下限:上限為具備科學性、合理性要求;下限為不出常識性錯誤,整體要求是不出常識性錯誤,當然,科學、合理不可能完全做到。這也是司法考試制度完善過程中的現階段所決定的。
卷面試題難易程度的分布(也就是600分的構成要求):1、容易的題目為150分,這塊題目是受過基礎教育的人都可以答對的。2、不容易的題目占150分,這是要經過法學教育、司法考試培訓,或者關注于國家法制進程、思維和視野開闊的普通人士也可以答出來的。3、較難的題目是150分,這部分題目對考生而言能否通過司法考試都取決于此。4、難的題目有150分,這部分題目考生答對的可能性很小。即便是同一個專業、同一個領域中的著名學者也未必能做對。考生通過以上的分析不難看出決定一個考生命運的是較難的題目所占的150分。所以當一個考生考到450分,他肯定是狀元了,不是全國狀元,也是地區狀元。
二、明確題型設置,多選題、不定向選擇題決定考生命運
單選題在國家司法考試當中占150分,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占300分。單選題設置技術簡單,考生答題正確率也高,在單選題、主觀試卷當中考生普遍(不管是否通過)分數成績懸殊很小,真正拉開考生之間差距的是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這部分題目設置溶入了我所說的不容易的、較難的和難的題目。
我經常把單選題比喻為花樣滑冰項目當中的常規動作;而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就是“自選動作”了。決定于一個花樣滑冰選手是否能脫穎而出的是自選動作的難度和穩定,決定考生是否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要看他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的正確律。我幾年前就提倡一個想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考生“單選題要有持續、穩定的高正確率;多選題目和不定項選擇題要有充分、超常的發揮”。如果一個考生不解決好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正確率忽高忽低、不穩定的狀態無從談起通過司法考試。至于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更深入的屬性這里不談。
三、關于輔導用書和歷年真題
關于輔導書的閱讀我將分上、中、下有三篇文章具體去談,是針對六、七、八三個月考生備進程作以指導的。讀書大家都會,但是真正讀“出來”,不為輔導書所困、所擾、所疲、所厭不是一般考生可以做到的。國家司法考試之所以難通過輔導用書閱讀量過大是其原因之一(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錄取率)。輔導用書科學、合理的運用談起來容易,做起來非常難。輔導用書只有和歷年真題結合好對通過司法考試才有幫助。
關于歷年真題。歷年真題大家一定要給予充分重視,歷年真題中包含了司法考試的所有考點,將司考真題研究透了,你便掌握了司法考試的命題方式、命題特點等等。對于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說,司考真題是十分重要的。
四、關于培訓班
對于大多數考生來說培訓班的作用已經不僅僅是幫助考生學習的一種途徑了,它更是對考生的一種心理安慰。說到到底需不需要培訓班,這并沒有什么定論,但是如果想快速通過司法考試最好還是參加一個輔導班。但是培訓班也是分優劣的。地方分校規模小的培訓班一般不會有什么作用,如果你只把這樣的培訓班當做一種心理安慰,那么可以選擇。如果你是真的想學到東西,那么你不妨參加大型的面授培訓班。沒有這種條件的考生也可以去一些權威、專業的司法考試培訓網看看。
五、多做歷年真題帶動閱讀和思考
閱讀只可能使一個人的思維處在理解的狀態,大多數人至少如此,所以有時我說閱讀是被動的。要想帶著問題去閱讀只有做題,而且是做歷年真題。歷年真題可以使考生對輔導書的閱讀從理解的狀態升華到思考的狀態,升華到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狀態。我在做真題時候,是先做一遍真題,接著聽真題講解,啟發我對命題思路及規律的進一步思索,使被動的閱讀變為主動。
孔子的千古名訓“學而不思則惘,思而不學則怠。”輔導用書閱讀只能使考生停留在學的層面;重點法條記憶、輔導書的理解只能使考生徘徊在思的范疇;而怠和惘的問題依然存在,無從解決。恰恰只有“閱讀輔導用書、記憶重點法條再緊密結合歷年真題演練、研習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使考生“學而思”融為一體,“怠”和“惘”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以上是我對以往關于司法考試備考觀點的集中總結,在這里衷心祝愿看過我這篇文章的考生能夠得到一點點啟發,并在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當中取得圓滿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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