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北京海元律師事務所
--主頁 |
|
律師事務所簡介:
律師事務所簡介: 海元律師事務所是1999年成立專精商事業務的國際律師所。海元所的高級合伙人均具有在國際大型企業擔任高管的經營管理經驗,具有20多年豐富的中國及美國、加拿大、香港的律師從業經驗,取得了優秀的業績。已成功代理了幾百個經濟訴訟案、國際仲裁案及公司并購上市、政府政策、地產建筑、低碳環保、循環經濟投資項目的法律顧問,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最早實踐者。海元所的國際業務客戶已遍及到:美國、英國、法國、挪威、俄羅斯、意大利、以色列、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等40多個國家。海元所作為低碳環保、循環經濟領域的法律實踐與研究的權威專家,已為低碳環保立法、政府低碳政策制定及低碳城市、低碳產業和低碳企業的創新發展做出了積極的努力和貢獻。海元所參與了多家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廢舊資源提取利用、沙塵化改造的國際投資與高科技項目的推廣,撰寫了百余篇低碳和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的文章,得到了國家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認可和肯定。海元所主任彭琰博士在新能源、 循環經濟、低碳環保領域的法律經濟制度、 政府政策、國際合作和企業運營的實踐及研究,已經積累了20多年的國際經驗和研究成 果,當年做的廢料進口貿易填補了中國的空白,開辟了進口外國廢舊原材料進行循環再 利用的先河。海元所在這些領域的國際國內客戶已達到上百家,遍及到美國、法國、俄 羅斯、以色列、中美洲、新西蘭、澳大利亞、 意大利等40多個國家。海元律師所作為低碳環保、循環經濟、新能源領域最早的法律實踐者與研究專家,為我國的環保立法、政府政策制定和環保產業企業的創新發展做出了具有影響力的貢獻: 1、海元所向全國政協就蝕刻液循環再生創新技術設備在適用《環境評價法》時遇到的問題提出法律提議。 2、海元所的法律提議得到了國家環保部支持觀點的文件答復。 3、海元所參與了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審批法規《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制定和修改。 4、海元所為臺灣企業向大陸出口谷氨酸的關稅降低,向財政部和國家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論證報告。 5、海元所為外國添加劑進口禁止性監管,向環保部和商務部提出建議論證報告。 6、海元所就黃埔海關對化工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行政處罰”向國家海關總署提出反對的法律意見。 7、海元所就客戶的股份制改革和海外公司設立及實施向國資委提出報告。
|
|
|
律師黃頁編號:2774----修改本頁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