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景德鎮律師沈英華,男,1979年畢業于省重點中學景德鎮二中重點班,曾獲全市高中數學競賽一等獎。1983年畢業于廈門大學,現具有生物學/法學雙本科學歷。始在景德鎮市園林管理局工作,任工程師,參與編撰的《景德鎮市城鄉建設志》已正式出版。1994年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績考取律師資格,開始律師生涯,現在江西景德律師事務所(原景德鎮市第一律師事務所,系全市唯一的江西省十佳律師事務所)執業,擔任副主任。1997年起先后當選民革景德鎮市委會副主委、景德鎮市政協常委、景德鎮仲裁委員會首席仲裁員、市紀檢委監察局特邀監察員、市征兵工作特邀監察員、市公安消防支隊廉政監督員及市法制局、市司法局政風行風評議員等職務,多次在市政協大會上作題為《加強民主監督,促進依法治市》(1999年)、《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促進司法公正》(2001年)、《盡快開發我市“水陸相接”環行觀光旅游線路》(2004年)的專題發言,全文已分別在《景德鎮日報》和《江西律師》雜志上發表。先后在國家級、省級刊物及網絡上發表過大量案例。2005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受到市司法局的表彰。2007年獲“民革省委組織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受到民革省委嘉獎。 執業以來,先后擔任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江西京九物流有限公司、國營第523廠、景德鎮市郵電局、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公路運輸管理處、耐酸容器廠、吉爾福有限責任公司、運貿實業開發總公司、洪源陶瓷集團、美德陶瓷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中外合資南昌新洪房地產公司景德鎮市分公司、樂平市電信局、樂平市醫藥公司、時代百貨有限公司、景東大道工程項目部、江西華聯景德鎮母子商場、景德鎮市宏能置業有限公司、景德鎮戴娜絲緹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及建筑商余榮生等數十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顧問,除了為顧問單位辦理正常的法律事務外,還積極參與顧問單位的改制工作。2000年受市司法局委派,參與我市首家國有企業—市印機公司的改制工作,為其起草、修改了大量法律文書,如企業改制方案、國有企業整體出售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等等,為印機公司改制成功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受到各方面好評。 近年來辦理了大量經濟糾紛案件,為建設銀行景德鎮市分行、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市郵電局、糧食局、新洪房地產公司、耐酸容器廠、園林管理處、浮梁縣洪源鎮人民政府等數十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挽回(或避免)了數千萬元經濟損失;同時辦理了一批有較大影響的經濟犯罪案件,如原市工商局長黃某受賄案、原昌江區交通局章某貪污案、原新村派出所于某貪污案、某派出所所長徇私舞弊案、某陶研所某某貪污案、市建設銀行歐陽某挪用公款案等等,取得較好效果,維護了法律的正確實施,其中某派出所所長被法院宣告無罪、某陶研所某某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無罪)、建設銀行歐陽某被適用緩刑(監外執行)。 本律師擅長辦理金融、房地產、知識產權及各類疑難復雜的經濟糾紛案件,刑事方面喜好辦理經濟犯罪案件,對其他民事、刑事、經濟、行政案件也廣泛涉獵。本律師愿意成為您最值得信賴的朋友,愿意成為支撐您事業和生活的柱石,扶助和支持您走上成功之路。 聯系電話:13707981937; 電郵(EMAIL): S79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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