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法學碩士,1970年11月8日出生,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在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系學習,期間連續四年被評為西南政法大學優秀學生,九三年畢業并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同時被推薦為西南政法大學九三屆免試研究生,師從全國著名文檢專家鄒明理教授,主修物證技術專業,期間對筆跡書寫時間的鑒定進行了專門研究、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論文數篇,九六年畢業并取得訴訟法法學碩士學位。1996年7月至2001年2月在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警大隊工作,1998年12月13日取得中級職稱(工程師),期間利用所學刑事技術偵破了許多疑難案件,多次受到煙臺市芝罘區區政府和芝罘區公安分局嘉獎。從2001年2月至2006年11月,在山東同濟律師事務所作專職律師、刑辯部主任,主攻刑事辯護、海事、海商、金融、外商投資等法律事務。
2006年12月至今在山東天錦律師事務所執業,任律師事務所主任。
從事律師職業以來,七年所學的刑事偵查、物證技術知識和五年的刑警隊工作經驗得到了充分發揮,許多刑事案件被告人因本律師獨到的辯護思路與辯護意見得到了從輕或減輕處罰,有的無罪釋放。利用自己在物證技術方面得天獨厚的專業優勢,使許多疑難案件“絕處逢生”,許多當事人慕名前來求助。因擅于及時捕捉對方當事人的證據瑕疵,擅于幫助當事人合理、適時地運用證據,因而為當事人減少或避免了許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本律師擔任煙臺膠東在線、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煙臺市技術學院、龍口市建安裝飾工程公司、煙臺沃森五金有限責任公司、煙臺青年旅游廣告有限公司、煙臺坤逸機械有限公司、凌志電腦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煙臺計生藥械有限公司、煙臺市安豐金屬有限公司、煙臺康博醫院、煙臺市亞中化工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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