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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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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湯書國律師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碩士
曾任山東外事翻譯學院法律教師、
曾任山東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法律處處長、首席律師 現為康達青島律師事務所公司一部主任 律師
在公司法、房地產法 國際貿易法方面有專門的研究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電話:0532-5026188-311
手機:13780660618 股權轉讓風險及防范
通過協議轉讓法人股,是我國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的主要形式,因此協議轉讓法人股市場與公眾股市場一樣是非常重要的交易市場,但因公眾股市場交易有結算公司的結算擔保,使交易雙方基本上不承擔本金風險,而法人股轉讓現在尚不能做到這一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只負責股份的過戶而不承擔監督資金交收的責任,因而使法人股協議轉讓存在很大的風險。下面的案例可見一斑。 案例A:出讓人大意,股權轉走,股金不見 1999年8月,四川A公司辦公室忽然收到某銀行催款單,催促其償還已到期的3000萬元人民幣貸款。A公司收到通知,如墜霧中,從未向該銀行借款,為何發來催收通知?立即追查方知事情真相,原來早在1998年8月,廣東B公司已擅自將受讓A公司的股權質押貸款3000萬人民幣自用,但B公司卻只支付了800萬元的轉讓款,尚有6000萬元的轉讓款一直未付。后來A公司發現問題更嚴重:B公司總經理千呼萬喚不回音,辦公場所也早已是人去樓空。 四川A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經營鋼坯、鋼材、石油化工機械。為了改變因為產品單一、行業不景氣所造成的經營不利局面,決定尋求新的合作者。1997年秋,四川A公司經介紹,開始與廣東B公司接觸,并很快決定將集團的一部分股份轉讓給B公司,B公司創建于80年代初,主要經營內河航運、化工、船舶維修等業務,80年代中期開始迅猛發展,90年代初發展至頂峰,總資產達到近3億元人民幣。但近幾年其主營業務由于受到高速公路業的挑戰,開始走下坡路,資金周轉發生困難,正苦覓新的“發展”機會。所以與A公司一拍即合,當即決定購買A公司的股份。經過極短時間的磋商,雙方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書》,協議的基本內容大致如下:A公司向B公司轉讓3000余萬股法人股,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800萬元;B公司向A公司分期購買股份的款項。 簽訂了轉讓協議,A公司以為公司發展有望,欣欣然為B公司辦理了股權轉讓過戶手續。1997年11月初,A公司召開董事會,確定B公司在A公司召開董事會,確定B公司在A公司中占有40的股份,為集團第一大股東。也正是在這個12月末,B公司還將其一全資子公司75的股權賣給了A公司,收購價為7400萬元人民幣,收購款自1999年起至2000年分三年支付,如此好事直讓A公司興奮不已。 B公司大模大樣入主了A公司,實實在在的成了A公司的主人。但直到今日,A公司僅收到B公司給付的股權轉讓款800萬元人民幣,余下款項卻遲遲不肯給付。A公司開始有些著急,只好就此問題與B公司再行協商,1998年9月30日,雙方又訂立了股權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基本內容為:在B公司未全部付清股權轉讓款之前,其所持有的成都集團的40的法人股權仍屬于A公司所有,B公司無支配權和處置權,不得將該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質押和抵押。如B公司不能履行該協議約定條款,A公司將收取違約金。 簽訂了補充協議,A公司松了一口氣,自認為上了一道保險。但誰知B公司并不履行這個協議。A公司急了,不停的催促B公司,直催得B公司拿出了一張250萬元人民幣匯款單和一份318萬美元存款證明。一頭霧水的A公司在看到這些單證后,就相信了B公司完全有償付能力。 案例B:一女二嫁,受讓者疏忽,人財兩空 上述“慘案”并非個案,1996年,還曾發生了寧聯公司“一女二嫁”事件,除受害方是購買方,兩事件性質幾乎相同。寧聯公司于1996年7月8日與寧中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寧聯公司將500萬股法人股賣給寧中公司,寧中公司依協議向寧聯公司支付了全部購買股權的款項,正準備辦理過戶手續時,發現寧聯公司又與湖北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且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為湖北某公司辦理了股權過戶手續。這是一出一女二嫁的現代劇。寧中公司得知此事后向寧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股權歸屬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又發生了另外一個訴訟。湖北某公司得到股權后,于1997年5月與海南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因湖北某公司未能及時給海南某公司辦理股權過戶手續,海南某公司于1997年月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7年6月3日作出(1997)武經初字表310號民事調解書,6月12日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又以(1997)武執字第31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該500萬股股權過戶給海南某公司。現寧中公司仍對該500萬股股權所屬持有爭議,寧波中院仍在審理中。 點評:經商講規則,轉股講程序 一、傷心人傷心之余細思量,吃虧上當有原因 讀了上述案例,不免令人嗟嘆,本為尋求企業更好發展,卻為別有用心之徒所利用。就算B公司的行為被認定為詐騙,但就B公司的現狀,轉股協議是不可能繼續履行了,這件事本身帶給A公司的負面影響也非同小可,因為轉股協議的未能履行,對A公司經營的影響也無須贅述。還有可能承擔3000余萬元貸款的歸還義務,不亦悲乎! 縱觀事件的整個經過,B公司有意欺騙,當然是導致這場轉股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那么A公司是否就是絕對的受害者,沒有任何責任呢?試分析A公司在轉股過程中的一系列做法,也許會有一些啟示。A公司為了企業發展,尋求合作,這種愿望是非常好的,但在做法上顯得草率,僅僅經人介紹,就急急忙忙的與B公司簽訂了轉股協議。既未對B公司產業結構作分析,也未對其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進行了解。B公司業務明顯滑坡,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均已嚴重不良,A公司卻接受其分期付款的購買條件。分期付款卻未設定任何付款保障,更糟糕的是又在B公司未全額付款時即為其辦理了股權轉讓手續,在法律上完成了股權轉讓的全部過程。沒有給自己留下任何有效的控制手段。在B公司嚴重違約時也未能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補救,僅簽訂了補充協議,而在B公司拒不履行補充協議時,仍不采取果斷措施,卻輕信B公司提供的匯款證明和銀行美元存款證明,盲目輕信到幾乎讓人不可思議。給人的感覺是A公司眼看著B公司從從容容地演完了空手套白狼的大戲。而沒能在任何一個環節制止B公司的不法行為。如果能夠按照如下等距程序進行操作,這種現象完全能夠避免的。 二、股權轉讓,律師資信調查先行 企業轉股可能有各方面的原因,一是需要資金,二是引進新的管理體制和新的產業方向。如果是要引進新管理體制或新的產業方向,那么對這個企業就應該委托律師進行全方位的調查,其主營產業、市場前景、該企業的管理體制、財務狀況、資產狀況、法律狀態、管理人員素質及信譽等均應在調查之列,由律師經過充分調查后作出《法律風險分析報告及防范對策》。如果轉股是因為需要資金,而購買者卻又要分期付款時,應十分謹慎,如果想接受這樣的付款方式,就應該委托律師調查購買者當前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及潛在法律風險,還需要調查該購買者的主營產業及市場前景,在了解了上述情況且對購買者的購買能力有了充分信任的前提下,也應按照如下方式辦理以確保轉股的順利進行。 三、協議履行要有保證,保留中途解約權 在準備接受購買者分期付款時,首先應該對分期付款的保障作約定,如設定付款抵押,質押或者尋求其它擔保形式;最后應設定過戶手續辦理的時間。一是分期辦理過戶手續,交多少款,將該款折合多少股份辦理多少股份的轉讓手續;二是約定在購買者完全付款后再辦理股權過戶手續;或者是設定的抵押、質押是當付款不能時立即能變現的,或者是其它可立即實現的擔保,才可以在付款沒有完全到位時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如果沒有前述的保障,在其未付清全部轉讓款時是不能辦理股權過戶手續的。 如果在未全部收到轉讓款時也未設定付款保障時已辦理了股權轉讓手續,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就應該嚴把履行協議關,一量發生違約,則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解除協議或者立即對違約者采取法律手段等,遺憾的是A公司未能在發生變故前的任何一個環節采取有效方式,導致轉股不成又被人將股權作質押的可悲事件。 四、貸款質押,標的要審查,程序應合法 寧中公司的悲劇則正好與A公司的被騙相反,寧中公司在一次性交付了購買股權款項后,卻竹籃打水,未能得到股權。寧聯公司一女二嫁,得了二份轉讓費。這場鬧劇之所以能發生,除了寧聯公司的不守商業信譽,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寧中公司自身沒有把握住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的關鍵環節。如這次交易采取如下方式:寧中公司將購買股權的款項打入某銀行,由該銀行作擔保,在寧聯公司將股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時,由銀行將寧中公司購買股權的款項給付寧聯公司,那么寧中公司就不會成為原告而寧聯公司也不會成為眾失之的,買賣雙方雖不能相親相愛,也可以相安無事。 A公司轉股事件中還涉及一方當事人-廣東某銀行,該銀行在接受B公司用A公司的3000萬股法人股作質押貸款時,未要求B公司出具A公司董事會決議,現有的資料中無法確定其在簽訂質押合同后是否進行登記,如果未進行登記,該質押合同為無效合同,貸給B公司的3000萬元貸款只能由B公司自行償還,A公司的股份不能作為B公司歸還貸款的擔保,而B公司人去樓空,歸還貸款的可能性幾乎是零,在這場股權交易中廣東某銀行就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 五、借助專業律師防范風險 如果專業律師來運作轉股事項,其會按如下程序辦理。首先,會對擬購買股份的企業做資信調查;其次會制作完備的法律文件,如設計分期付款協議履行保障、違約責任等等;第三、監督協議的履行,在發生違約時救濟。如當B公司向A公司出示匯款單和銀行美元存款證明時,一個專業律師第一反應就會是確定其真實性;在確定其真實性后,會要求將B公司的存單作為質押,以保證轉股協議的履行,否則就算存單是真實的,但由B公司控制,與A公司又有什么關系呢?因為B公司可以隨時處置存單而A公司沒有任何辦法。A公司則在看后既未查證其真偽也未將存單作質押,而就此想念B公司有給付能力。在廣東某銀行接受質押貸款時,專業律師一定會審查是否有董事會決議;在寧中公司給付轉股款前,專業律師一定會為其最終獲得股權保障進行法律安排。可惜,上述單位均未能獲得這種幫助,從而付出了經營、資金及信譽等等諸多方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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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頁編號:649----修改本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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