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趙振華個人簡介 趙振華,男,1974年10月出生,漢族,鄭州大學 法學本科,1993年開始法律工作,1994年取得律 師資格并開始執業,現任河南苗碩律師事務所主 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河南省律師協會公 司法、金融保險、建筑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 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監督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民主建國會焦作市解放委員會主任委員,焦 作市政協委員,焦作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具有 破產管理人資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 公司獨立董事人才庫”成員,焦作市法律援助中 心駐焦作市看守所義務咨詢律師。 自1994年以來,先后擔任焦作中旅銀行、焦作市 解放印刷廠、沁陽鼎昌實業公司、河南藍宇公 司、焦作鑫安集團有限公司、焦作鑫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省波森特巖土工程有限公司、焦 作市中遠橡膠公司、焦作園林園實業有限公司、 焦作雙禾置業有限公司、焦作創新置業有限公 司、焦作市中藝傳媒有限公司、東方今報焦作分 社、焦作華燁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國現代農業 公司、河南眾聯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中科龍源股 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凱普德股權投資合伙企業 等幾十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趙振華律師執業22年來,已辦理了兩千多件律師 業務。涉及資金百億多元。曾經辦理:焦作市政府 與中央電視臺關于焦作影視城的合建工作做合同 起草工作,為沁陽鼎昌公司收購中臺合資的周口泰 勇公共建設公司進行全程法律服務,參與審查涉及 香港.澳門、廣東多方經濟合同,處理過香港美達 多公司銀行信用證的調查事件,為焦作市的上市公 司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多次被大眾傳媒關 注的重大業務。 辦理過上市公司與韓國SHIN.BAN公司的重大買賣 合同的談判簽訂。 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清收不良金融債權;多次處理 公司運作、改制、企業資產抵押、擔保、重大建 設工程招投標見證; 為多家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個人的股份制改 造、天使投資、風險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私募 融資等業務進行全程法律服務。 成功的為河南省影響較大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 恐怖信息、制造販賣毒品、殺人等犯罪進行了辯 護。 經過10年努力成功代理了涉及外商、銀行、國 企、私企等組織重大涉外股權轉讓、侵權案件, 為國有企業避免了幾千萬元的或有債務。 主辦了多起金融訴訟業務,以調解等方式為金融 機構快速收回借款30多億元。用一封律師信為中 信銀行焦作市分行及時收回貸款1500萬元,被業 界傳為佳話。 多年來,對贍養、撫養、工傷、勞動報酬、交通 事故等案件的困難當事人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工 作,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2012年1月,組建“進 城務工人員維權律師團”,義務為廣大務工人員 追回工資等報酬一百多萬元。 組織撰寫的論文《論公司法律事務中律師職能的 缺失》、《企業產權改革中管理層收購的若干法 律問題》、《新公司法框架下股東知情權及其訴 訟救濟》、《違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非 公有制經濟法律風險防范》、《投資擔保公司在 民間借貸合同中運作風險研究》、《商品房住宅 小區停車位的歸屬相關問題》等分獲專業論壇優 秀獎、一等獎、二等獎及全國會議大獎。 多年來,帶領蒼穹律師所與北京東易律師所、北 京中倫文德律師所、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鄭州 世紀通律師所等眾多全國知名律所合作開展業 務,與河南理工大學等院校開展理論研究,與會 計師事務所、稅務師稅務師、評估師事務所等中 介機構聯合作業。苗碩律師所在鄭州金峰金岸國 際17層設立有辦事處。 2004年開始在焦作電大授課至今。期間多次為當 地中小學校、軍隊、上市企業進行法治安全講 座。 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法律事務部主持工作。 2004年8月,因工作成績突出被“記大功一次”。 2005年下半年,為多家公司收購資產管理公司及 銀行不良債權提供方案的論證、策劃、實施。 2006年3月到4月在中國政法大學進行了《公司 法》和《勞動法》方面的進修學習,為河南省律 協公司法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論基 礎.。 2007年7月,開始為電視、報刊等傳媒法制欄目做 專業點評。 2008年4月,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 事任職資格。 2009年3月,被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律師協會授 予“優秀律師”榮譽稱號。 2009年3月,入選焦作市南水北調法律服務律師 團。 2009年4月,以法律專家身份參加焦作市“雙百千 萬工程”。 2009年12月,被中國民主建國會焦作市委員會授 予“優秀會員”。 2010年1月,任焦作市律師協會第三屆常務理事, 青年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0年7月,受聘焦作仲裁委員會擔任仲裁員。 2010年8月,入選焦作市司法局重點工程建設律師 服務團。 2010年11月,受聘焦作市公安局特邀監督員、焦 作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 2010年12月,榮獲“首屆河南百姓滿意的律 師”榮譽稱號。 2011年06月,受聘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 志愿者。 2011年11月,受聘焦作市公安局維護民警正當執 法權益專家指導組成員。 2012年12月,因為連年業務排名第一,被評 為“勞動模范”。 2013年05月,受聘焦作市政府擔任政府采購監督 員。 2013年05月,擔任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發展戰略 工作、金融保險業務專業委員會執行委員,公司 證券業務專業委員。 2014年3月,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焦作市第 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2014年5月,受聘擔任焦作市衛生局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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