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喜亮 ]——(2010-1-31) / 已閱15009次
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組建工會的工作,實際上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而協調好工會與執政黨、政府職能部門和雇主及其組織、還有與員工的關系,在現行的體制中則是也是相當重要的。
在我們國家,中共黨的領導是絕對的領導也是全方位的領導,黨組織的支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關鍵所在。工會和中共黨組織的關系在《中國工會章程》中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中國工會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工會十四大報告指出“工會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來是為黨的中心任務服務的”。因此,中國工會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工會十四大報告指出“堅持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是中國工會的政治優勢和優良傳統。”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凡是取得各級黨組織支持的地方,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工會組建工作開展得都比較順利。不僅如此,有黨組織的支持和領導的地方,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工會工作也就比較活躍。我們應當學會善于運用這個政治上的優勢。黨中央領導同志曾經提出,在有黨員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應當加強組織建設。在這類經濟組織中,工會組建工作如果能夠與其黨組織的建設結合在一起,無疑會得到順利推進。在那些沒有基層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工會的組建工作就需要取得地方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其實,反之亦然。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而言,基層黨組織的組建工作相對于工會組建工作而言更加困難,在非公經濟組織尤其是外資企業及需要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等,建立專門的黨的機構其難度更大。工會組織在任何性質的企業中都具有合法的地位,建立工會組織與否說到底不是由公司決定的而是由員工自主決定的;一旦工會成立公司就必須依照法律向工會提供便利的工作條件。那么,在那些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或者沒有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如果有了工會這個“黨聯系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以后,黨的方針政策就有了得到貫徹落實的組織基礎。由此可見,黨組織支持工會的組建工作,實際上也是為黨的工作奠定了組織基礎。以黨建促工建以工建帶黨建,把黨建和工建紐在一起,工會的組建就會有較大的成就。近年來中華全國總工會竭力促成了在沃爾瑪公司的工會組建工作,今年該公司又全面建立了黨的組織。這是一個以工建帶黨建的最典型的案例。
政府與工會的關系在實際工作中,不如黨組織與工會關系那樣引起重視。其實,早在新中國初期工會和政府的關系就已經被準確地定位了:工會是人民政府的支柱。建國初期正是在工會的支持下國家經濟狀況才能夠得以迅速恢復和發展;同樣,在經濟建設時期也正是在工會組織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中國民經濟得以繁榮;在改革開放尤其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大力發展非公經濟的過程中,勞動關系矛盾產生突發事件、群體事件,政府處于尷尬境地的時候也往往是借助于工會組織的力量才得以解圍。中國工會法確定了工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的任務(見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五條》)。工會的存在非但不是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障礙,恰恰是作為矛盾的解壓閥維護了政府的權威,調動兩個積極性,化解糾紛調適勞動關系,促進了經濟的穩步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并且使工會組織依法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標志著我國的勞動關系協調制度的完善,反映出我國在協調勞動關系方面與國際慣例的一致性。因此,任何規范的外資都可以放心地在中國投資而不必擔心不規范的勞動行為影響其依法獲得收益。北京切諾基公司建立完善的集體談判制度就是最好的例證,中國一汽集團的幾家二級公司與外商合資,外商全部都接受了保留或成立工會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條件,有的外商甚至不把此作為中方的條件而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只有那些投資意圖不良的外商才會懼怕在其公司成立工會或把工會組織納入中國工會系統,既然是投資意圖不良,這樣的外商政府也不應當允許其在我國境內投資設廠。廣泛地宣傳工會在這些方面的作用,表明工會與政府立場的一致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工會組建工作就能夠得到更多的政府官員的理解和支持。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某些經營者抵制工會的組建工作,主要是對共產黨領導下現代市場經濟制度的工會性質和職能不甚了解。這就需要工會準確地定位自己并且廣泛地宣傳工會的立場觀點和作用。我國工會高舉的當然是“維護”的旗幟,但是,其內涵卻是兩個維護即維護員工的權益也維護國家的利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是我們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發展繁榮了國家經濟,促進了綜合國力的提高。工會維護員工利益是指其合法權益,對員工的不合理的要求工會不但不予以維護反而會對其進行教育;按照現行工會章程和工會法律的規定,中國工會有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的教育義務。對正當經營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會沒有任何異議,同時,工會有調動員工生產勞動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作用。《今日商報》有則報道很可以說明問題:南京市江北地區人數最多的私營企業“南京紅太陽商業大世界建材城”成立了工會以后,更加具體、直接地維護私企職工,特別是來寧經商的流動客商的合法權益,對促進私企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積極作用。可見,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成立工會是勞資雙方“雙贏”行為。工會在非公經濟組織中發起的“雙愛雙評”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廣泛好評。
目前許多地方都成立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雇主組織諸如“私營企業聯合會”、“臺資企業聯誼會”、還有各類“商會”等等,在這些企業組建工會如果首先能夠協調好與這些雇主組織的關系,必然可以加速其工會組建工作的步伐。工會是員工合法權益的維護者,然而,工會的這種角色客觀上也維護了企業的利益。例如勞動爭議出現后員工通過工會組織渠道進行交涉就可以避免罷工、怠工等突發事件的發生,從而使企業不至于蒙受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勞動爭議案件通過工會與企業協商解決,就可以避免訴諸法庭而使企業蒙受社會形象和聲譽方面的損失;工會依法監督企業執法情況,可以在及時預防和糾正違法現象從而避免政府職能部門執法監察予以處罰的損失,等等。對于合法經營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而言,成立工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工會的存在有助于降低勞動力管理的成本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員工的怨情通過工會有組織反映到企業決策中,沖突在萌芽中化解、糾紛在內部解決,這都無異于減少了企業的人工管理成本。
員工是工會組織的基礎,按照勞動法第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有權組織和參加工會”,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工會是職工自愿結成的群眾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組建工會必須以員工的“自愿”為前提。目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員工對組建工會的積極性不高,其主要原因是不了解工會。所以,宣傳工會的性質、職能和樹立工會的良好社會形象必須引起重視。在發達是市場經濟國家如美國、瑞典、德國等,工會的宣傳工作已經進入了中學。因為他們就是工會的潛在會員。有這樣一個幽默故事可以說明問題:春游的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觀察螞蟻抗著大過自身重量食物奔向洞口的行為。老師問“螞蟻為什么如此辛苦?”,學生答曰“因為他們沒有工會。”如果我們的員工都具有這樣的工會意識,那么,可以相信,組建工會的工作肯定不至于如此之難。正是由于沒有員工的自主要求,我們的組建工作成為了一種外在的力量,因此,組建工作有時處于啼笑皆非的尷尬境地。不愿意由工會指導其簽訂勞動合同和代表其簽訂集體合同,反映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打工仔”之“盲流意識”。工會對此應當開展深入細致的教育工作,啟發其現代“工人意識”。反對繳納“保險金”的行為和最近出現的員工“退保”現象,反映出“打工仔”的“小農意識”。當然,也應當看到還有制度缺陷的問題:我們的保險制度尚不完善,“農民工”或“外地工”其保險還沒有完全實現異地轉移兌現,這些員工尚不能相信“社會保險”的信用。這就需要工會發揮其參政的作用,促進保險制度的完善。員工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不敢主張成立工會的權利,這就需要工會針對“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規律,發揮其相對“資本壟斷”而實現勞動力“壟斷”的作用,造就公平的社會就業環境。捫心自問,我們在組建工會的工作中,更多的是強調怎樣獲得或借用行政的“硬”手段、自上而下地壓指標,卻更少甚至幾乎沒有對員工進行組織意識和權利意識的教育,更少思考自身的社會形象方面的塑造或不知道怎樣塑造自身的社會形象。工會十四大報告指出:加大工會組建工作的力度,堅持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組織的原則,推動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確保工會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在這樣的推動方案中,我們沒有看到對員工的工作。員工其實才是工會組建的根本所在。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只要員工愿意成立工會,那么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法阻攔;阻止員工建會者違法。反之,如果員工不愿意建會,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其參加或組織某特定的團體,也都是違法行為。最近在北京某小公司就出現了員工集體退出工會,工會自行解散的事情。這不能不使我們猛醒:組建工會的工作首先是尊重員工的意志的自愿,我們需要在啟發員工的組織意識方面多做些工作。總之,如果工會能夠充分發揮其絕對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可能轉變員工“漠視”工會的各種心態,組建工作就將獲得深厚的群眾基礎。
四、結束語
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加快工會組建工作是大勢所趨,然而,這項工作絕對不是工會組織一家一相情愿所能夠完成的。借助于行政手段促進這項工作的全面展開,在目前體制的構架內無疑也是一種有效的方法。但是,問題的關鍵還是在于工會組織自身。我國工會必須適應歷史進步的潮流,盡快轉變工作的理念,抓住經濟制度改革機遇,充分展示其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有效作用,樹立良好的社會新形象,為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盡快組建工會并使已經成立的工會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組建工會需要在程序、方法、體制等方面不拘一格、創新務實,如經費問題、組織形式問題、工會活動方式與開展活動的時間問題等等,都需要在堅持原則的同時表現出更多的靈活性。孫子兵法言:攻心為上,攻城為下。行政命令、誘導強迫等手段不是建會的最好方法,員工自愿、企業歡迎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工會組織。實現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組建工會,不可能一蹴而就,大量艱苦細致的理論研究、宣傳教育、思想發動、公關工作、塑造形象等等營造“軟環境”的工作絕對不可以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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