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斌 ]——(2010-6-10) / 已閱14393次
C、如他的社會保險在武漢市蔡甸區(武漢市非城區)社會機構開戶并繳納養老保險。在退休領取養老待遇時,由于蔡甸區不是他的戶籍所在地,因而應按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后原則確定其領取養老待遇地。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后對今后領取養老金的影響?
在討論這一問題時,我們應首先了解以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相關情況。
1、基本養老金組成:
A、基礎養老金
月標準以職工退休時領取養老待遇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B、個人賬戶養老金
C、過渡性養老金
各地實施《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前參加工作,在《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2、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A、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W在崗(1+H平均指數)/ 2*N*1%
其中:W在崗-職工退休時領取養老待遇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H平均指數-職工歷年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N-繳費年限
B、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儲存總額 / 職工退休年齡規定的計發月數
(如職工50歲退休,其計發月數為195月;職工60歲退休,其計發月數為139月)
C、過渡性養老金(參照武漢市的相關規定)
過渡性養老金=W在崗 * H平均指數 * 視同繳費年限 * 1.2%
從上述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后,職工養老待遇是否會減少關鍵在于職工歷年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歷年平均繳費指數泛指職工歷年每月的繳費工資在退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地相對應的崗平(社平)月平均工資中的比值。
如職工甲在2010年1月繳費工資為1500元,其在退休時領取養老待遇地的2010年1月繳費工資為2000元,他在2010年1月的繳費指數為0.75(1500元/2000元)。
職工歷年平均繳費指數中除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為1.0外,其他實際繳費年限的指數均按上述公式逐月進行計算。之后將歷年每月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再除以實際繳費月份(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得出職工歷年平均繳費指數。
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中的繳費指數與一般繳費指數(不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不同的是一般繳費指數為繳納養老保險工資基數的0.6-3.0,而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中的繳費指數不受上述限制,均按實際的繳費指數計算,既可以低于0.6,也可以高于3.0。
總的來說,如果領取養老待遇地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低于職工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在相同繳費年限的情況下,職工退休領取養老待遇就高,反之則低。
蘭泉建議:
如果職工戶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工資低于現在工作地的繳費養老保險工資的,可以選擇在男職工年滿50歲之前(女職工年滿40歲之前),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戶并繳納養老保險,待退休時在其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領取相對高一些的養老金。
作者:湖北大晟律師事務所 孫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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