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松年 ]——(2000-11-24) / 已閱55723次
1995年,江澤民同志提出依法治國的方針,作為依法治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依法行政已成為國家機關行使權力的基本準則。在中央和各級政府的文件中已屢次提到,李鵬同志更明確提出:“以法治國,依法行政”。[④f]
顯然,我國提出依法行政的歷史條件和法制傳統,與諸如德國、日本等國相比,有著很大的不同。正因此,我國依法行政的內涵,不能僅限于法律優先和法律保留,而應廣泛得多,必須將職權法定、依據法律和職權與職責令一等包括在內。
四、依法行政的內容
依法行政當然包含了行政管理的全過程和全面內容,依法行政的基本內容,也就是國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一,依法行政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行政機關的性質、任務、職權、組成、活動方式以及成立、變更和撤銷的程序,由行政機關組織法和行政機關編制法規定。公務員的錄用、任命、晉升、獎懲、待遇等由公務員法規定。行政機關組織法和公務員法統稱為行政組織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產生和活動,必須依據行政組織法。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不能把行政主體本身的依法行政排除在外,否則依法行政將失去基礎。
第二,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行使行政權力,即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必須嚴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行政行為是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各種關系的行為,極為廣泛而復雜。它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內容。
第三,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時,必須依據法定程序。行政程序伴隨著行政活動的全過程和一切方面。沒有無程序的行政行為。行政程序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在行政系統內部實施的監督,包括審計與行政監察,以及行政機關上下級之間的監督等等,也都屬于行政活動的范疇。行政監督的體制、標準、形式及程序,同樣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
第五,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司法保障,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行為,法院將予以維護,必要時提供司法強制;對違反依法行政的行為,法院將予以撤銷和糾正,由此保障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
五、依法行政的意義
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對于象我國這樣缺乏法制傳統的國家,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
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將保證行政管理遵循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
但無庸諱言,行政管理范圍的寬闊和行政工作人員的眾多,作出背離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行為,甚至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事,也時常出現。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只有依靠嚴格貫徹依法行政的原則。
2.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
法治國的最重要的特點是這個國家一切活動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管理帶來的保障。依法行政能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有了統一性,才能有公平和公正。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產生社會不滿,甚至不穩定的重要因素。
連續性與穩定性,同樣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市場經濟之所以必須是法治經濟,就是由于法治所帶來的統一性和連續性。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
3.保證提高行政效率
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這也一再為我國歷史所證明。不能將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對立起來。
4.保證對行政管理的監督有統一的標準和程序
要使監督取得成效,必須解決監督什么和如何監督的問題,也就是需要有監督的標準和程序。所謂監督的標準,就是對行政行為是否違法的評判標準。而能夠提供是非評判的唯一標準,是法律;所謂監督程序,即進行監督要經歷哪些步驟、方式和時限。程序就是操作規則。遵循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才能保障監督順利、有效、正確地進行。
[①a]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5條。
[①b]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
[②b]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0條。
[③b]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0條。
總共4頁 [1] [2] 3 [4]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