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紹青 ]——(2005-3-27) / 已閱43139次
3.應注意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破產制度是必要的,對此,我們仍要作不懈的努力。但是沒有個人破產制度,企業破產制度的實行也會大打折扣。[5](P48)一是個人經營會利用企業法人破產制度,故意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在我國沒有有限責任例外規定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二是企業法人經營失敗往往跟經營管理者違法犯罪有關,如果沒有個人破產制度,也就無法追究他們的財產責任;三是個人不能破產,就會出現沒有財產的富翁現象。個人破產制度應當盡快建立,同時,要考慮利用現代的電腦網絡建立統一的個人帳戶制度,到期債務不還,列入黑名單,任何人再到銀行貸款都不可能。
(五)完善擔保制度和推行貸款保險制度
考察發達國家市場經濟的發展史,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始階段,都曾不同程度地面臨信用危機對經濟秩序的破壞性影響,各國在探索解決該問題的途徑時,大多借助于擔保制度的確立和完善來實現市場信用的重建與維護。經濟越發展,商品流通越頻繁,對擔保制度的需求也就越迫切。
一是在擔保中引入保險機制,不失為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這樣,可在風險處于萌芽狀態時期就著手處理,防止不良因素蔓延下滑,達到降低貸款風險的目的。二是修改《擔保法》,提高交易的便捷。《擔保法》,在擔保程序的設計和制度的規定上程序繁瑣,效率低下,使交易的雙方望而生畏,不僅無形中增大了交易費用,降低了商業效率,給與該企業進行交易的其他主體帶來了同樣的不便。《擔保法》,第42條規定了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其中,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這樣,如果企業嘗試以其一切有形財產設定共同抵押以取得融資,則不得不按照各種財產的不同屬性分別到不同部門履行相應的登記手續,其他社會公眾如果想了解該企業設定擔保物權的情況也不得不到上述各登記部門去分別查閱。這種繁雜的程序性要求增大了交易費用,降低了商業效率。對這種不符合市場經濟效率和安全的做法必須加以改變。
(六)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防范和內控機制
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防范和內控機制,是保證商業銀行不會繼續出現不良貸款問題的前提條件。目前我國銀行應加強如下幾方面的制度建設:
第一, 銀行內部應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防范、監測、預警與控制的組織架構體系,確保各機構間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
第二, 按照資產負債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要求,真正落實和完善信貸三查制度、審貸分離制度、貸款管理制度及風險責任制度等一系列內控制度,做到崗位有責權,操作要規范,保證合法合規經營。
第三, 健全內部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的行為規范,避免權力過于信中,防止人為造成風險的隱患。同時也要不斷加強員工素質的培訓,增強防范和化解風險的能力。
第四, 強化內部審計與稽核力度,建立健全風險的防范、監測與預警系統,盡早把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避免內部人作案造成的損失。
第五,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嚴防案件風險的發生。
第六, 撤并業務量較小,管理不規范、長期虧損的分支機構,精簡人員和費用,實現規模經濟。
目前,我國正在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金融體制的各項改革與建設。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金融體系、現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而這些必須法治化,這不僅能有助于增強我國金融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而且還能更加充分發揮金融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馬松波. 論不良貸款的法律控制 [J]. 金融理論與實踐,2002.(5).
[2]石漢祥. 論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 [J] . 武漢大學學報,2003.(1).
[3] 冉賽光、馮曉光. 淺析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法律控制 [J] . 法學評論,2002.(6).
[4] 聶慶平. 中國金融風險防范問題研究 [M] . 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
[5]顧功耘. 金融市場運行與法律監管 [M] . 上海:世界圖書出版社,1999.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