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合講 ]——(2007-10-2) / 已閱20265次
(二)鑒定結論不一定能明確判斷事故原因或(和)損失程度。
現場鑒定是在田間對種子質量、栽培管理、土壤和氣候等因素對農作物生長發育影響的過程進行鑒定,影響鑒定結果的因素具有多樣性、復雜性、過去性和未來性。專家鑒定組既不一定能對過去發生的栽培、氣候等因素考證明白無誤,又不一定能對尚未發生的農作物生長發育狀況(如實際產量和實際售價)估計準確,盡管鑒定結論應對事故原因或(和)損失程度作出判斷,但不一定能夠作出明白、確切的判斷。
作者武合講:山東貴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菏澤學院教師,主要研究方向:種子法律法規和種子糾紛。聯系方式:地址:山東菏澤市牡丹南路15號,郵編:274000;手機:13605306590;電話:0530-5501515 傳真:0530-5500505; E-mail:whj148@yahoo.com.cn http://www.ny148.cn/main/
本文由武合講律師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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