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思魯 ]——(2008-1-23) / 已閱15936次
如何解決律師界“教出徒弟,餓死師傅”現象
當前師徒博弈面臨著種種困境。要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幫助他們較好地和諧共處。
第一,明確規則。把師徒關系明確規定為勞動關系,這樣就很容易接受“規制”。即請師傅和徒弟簽保密協議、禁止惡性競爭協議等,清清楚楚,理性和諧。一旦違約,就須按約承擔責任。
第二,完善法律機制和行業規范。無規矩不成方圓,各行各業都有行規行范,但律師行業的師徒關系卻缺乏明確的法律機制予以規范,師徒關系“無法可依”。
時下的法律,只是一味地要求律師,要教出徒弟,對于“餓死師傅”卻視而不見。要想杜絕“餓死師傅”,預防律師斷層,必須從法律法規上,對律師與律師助理的關系給予明確規定。萬不可置若罔聞,等閑視之!
同時,律師行業存在諸多的不規范,也亟待解決與改善。譬如,由于律所與律師的聯系不夠緊密,無法形成有效的管理與約束,從而導致對徒弟搶師傅飯碗“視而不見”。因此,有關機關及人士應盡快行動起來,完善法律機制和律師行業規范,從法律法規上提高辦所門檻,規范律所分配模式,規范師徒關系,禁止徒弟利用非常手段搶師傅飯吃,等等。
第三,加強管理,確立傳幫帶的指導模式。律所應主動為新人提供好的環境,為新生律師提供發展的條件與空間,把指導律師和律師助理的角色規范化。律所通過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將案源較為廣泛、收入較高、經驗豐富的律師無暇處理的案件“合理分流”到新律師或助理手中。在必要的時候,由律協設立專門的律師學院,由執業豐富的律師來執教也不失是個好方法。
此外,由于“人之性惡明矣,其善其偽也”,人性善惡或無定論,但類似師徒之間的倫理關系,僅訴求于“人性本善”,無外部強制加以約束,在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也難以維系。因此,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律所或律協應成立專業委員會,監督、協調、管理律師行業的師徒關系。
第四,設立新律師、律師助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使青年律師不為基本生存問題鋌而走險。各地律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建立律師行業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帳戶,生活困難的新律師、律師助理可以自行申請而獲得資助,以緩解生存壓力,避免為了五斗米而以身試法。
第五,律師助理要加強自身修養,恪守職業道德。首先要了解行業現狀、擺正心態、定好位。“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凡成就大事者,無不歷盡艱難,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律師這一具有極大挑戰性的職業更是如此。孟子曾說:“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此種無畏,絕非無奈,而是從容。年輕的律師助理們,只有“逆流而上”,“韜光養晦”方能有“鳳凰涅槃”,成就非凡人生。
另外,律師助理還要注意突出自身的優勢。“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律師業務亦有不同分類。雖說萬變不離其宗,但是,畢竟不同業務要求不同,面面俱到,事事練達,實非人力之所能及。因此,要朝自己有潛力、有悟性的方向發展,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
除了克服浮躁心理,具有團隊協作意識和虛心求教的心態,按照自省、自警、自重、自律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獨立人格外,筆者認為律師助理更應強調對律師的忠誠,做到恪盡職守、尊師敬師!
其實只要律師助理以謙虛謹慎的態度,積極向律師學習業務知識,主動與律師溝通交流,及時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律師會理解并愿意帶助理的。
試問,擁有了高超的專業技能,還愁沒有事情做嗎?
有人將毛澤東的話進行了改編:“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歸根結底是你們的,但現在還是我們的。”
年輕律師要想獲得長足發展,必須克服浮躁、功利的心態,必須打消利用“餓死師父”等非正常手段牟取名利的念頭,必須苦練內功。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你們將成為律師界耀眼的明星。
師徒關系何時重歸于好,昔日的“父子”親情何日再見,有待你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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