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工匠要做好活,必先把工具搞好。這是千真萬確的常理。
《英漢法律詞典》自1985年問世以來已是二十個春秋。1998年第一次修改至今也有七個年頭,該修訂版第一次印刷6000冊,現已是第四次印刷,增印三次9000冊,仍然不能滿足客觀形勢之需要。大多數讀者覺得它具有專業性、科學性、實用性和時代性以及便于攜帶使用的特性,所以深受讀者歡迎。
當然,一部工具書要達到至善至美,還需不斷修訂,正如1998年《修訂說明》中所說:“一部完美的詞典經過一次修訂絕不可能成功,需要經過幾次,甚至幾代人的努力才行。我們愿在有生之年,在這方面略盡綿力。”正是本著這一意愿和充實、提高并保持其特點的指導思想,進行了第二次修訂(即第三版),希望它逐步達到日臻完善、與時俱進的目的。
盡量突出實用性和現代性是這次修訂的中心。從1998年修訂后起,即從翻譯實踐中累積增加近萬詞條,其中多側重于本詞典欠缺的法理、美國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和法經濟學等方面;同時也增加百余條拉丁術語和英美法常用的以及判例匯編的縮略語。
在這次修訂過程中,承蒙法律出版社和西南政法大學美國法與政治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郭誠、張瑩、陳佳佳三位碩士生為電腦輸入及反復修正做了大量工作;對陳龍環、鄭達軒、鄧宏光、郭東四位博士生的支持及提供的部分詞條,在這里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于本人水平和實踐經驗有限,書中難免有缺點和錯誤,請讀者提出寶貴意見(E—mail:Xiadengjun26@yahoo.tom.ca)以便今后再次修改、訂正。
夏登峻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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