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5413
- 書名:上海律師維權研究
- 作者:王俊民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0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0-11-21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2007《律師法》的修訂,為改善我國律師執業環境帶來了新的契機。但是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無法在同時作出調整,完善我國律師執業權利的路還很長。本書是上海市律師協會和華東政法大學律師事務研究所對新《律師法》實施前后律師執業面臨的各項突出問題進行調研后形成的調研報告。這些調研報告結合上海實際情況,對上海律師執業中的現狀、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與比較分析,對進一步改善上海乃至全國律師執業環境,推動律師業更好發展具有決策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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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上編 律師維權專題研究報告
報告一 新《律師法》實施后保障律師參與刑事訴訟執業權益面臨的新情況與新問題
一、前言
(一)調研的背景與意義
(二)調研的方法
二、新《律師法》修訂的背景、意義及其內容全面覆蓋原則
(一)新《律師法》修訂的背景及意義
(二)新《律師法》修訂的具體內容
三、新《律師法》實施后律師參與刑事訴訟執業權利的現狀與評析
(一)常態性問題
(二)新類型問題
四、司法機關貫徹與保障新《律師法》實施的現狀及問題
(一)公安機關貫徹與保障新《律師法》實施的現狀及問題
(二)檢察機關貫徹與保障新《律師法》實施的現狀及問題
(三)審判機關貫徹與保障新《律師法》實施的現狀及問題
五、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建議與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新《律師法》宣傳,積極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
(二)制定或修改相應規范,細化具體操作規則
六、結語
附件一:新《律師法》和《刑事訴訟法》對照表
附件二:新、舊《律師法》對照表
附件三: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司發[2002]6號)
附件四:關于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規定(建議稿)
附件五:“新《律師法》實施后維護上海律師執業權利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調研問卷
附件六:訪談提綱
報告二 完善調查令制度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
一、建立調查令制度的理論基礎和法律依據
(一)律師調查取證權是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衍生
(二)調查令制度契合了對當事人程序利益的保障
(三)調查令制度同法院的中立地位是相輔相成的
(四)調查令制度有利于證明責任的落實和當事人程序主體地位的實現
(五)調查令制度符合訴訟對案件實體公正的追求
(六)調查令體現了法院對律師具體調查取證活動的認可和支持
(七)調查令制度也可以促進證人作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八)調查令制度是對律師調查取證活動實施監督的方法之
二、調查令與境外相關制度的比較研究
(一)英美法系
(二)大陸法系
(三)我國臺灣地區的文書提出命令制度
(四)域外經驗與我國調查令制度相比較的啟迪
三、上海法院調查令制度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實行調查令的基本狀況
(二)調查令實行中遇到的困難已非調查令能夠解決
(三)律師對調查令的基本評價
(四)我國民事證據調查令之反思
四、我國律師調查取證權的現狀與問題
(一)歷史原因
(二)社會原因
(三)立法原因
五、以調查令制度為突破口強化律師調查取證權
(一)調查令制度的完善
(二)在完善的基礎上繼續試行調查令制度
(三)繼續改善律師執業的宏觀環境
附件:關于律師調查取證、會見情況的調查問卷
一、關于調查令
二、關于刑事訴訟
三、關于民事訴訟
報告三 上海律師業執業環境及其維權狀況的調研——增加律師在人大政協中的比重
一、研究背景
(一)律師職業的特點
(二)律師制度與法治建設
(三)中外律師制度比較
二、上海律師行業的基本情況
三、上海律師業的社會地位
(一)律師的經濟收入
(二)律師的社會權力
(三)律師的社會聲望
四、上海律師執業維權現狀
(一)會見被告難
(二)取證難
(三)執業沖突引發報復與刁難
五、原因分析
六、發展上海律師業的主要意義和對策
下編 律師協會維權工作報告
報告一 第七屆理事會維權委員會工作報告——律師執業維權的難點和對策
一、本屆維權委為維護律師依法執業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從立法源頭和制度層面上維權
(二)大力推動社會維權
(三)堅持開展個案維權
二、本屆維權委員會工作的主要不足
(一)工作前瞻性不足
(二)工作的主動性尚有欠缺
(三)發現和總結創新經驗的能力不強
三、本屆維權委執業維權的體會與收獲
(一)律師執業的市場性與律師素質的參差性
(二)律師自我保護意識的薄弱性與行業競爭的無序性
(三)訴訟矛盾的對抗性與律師受聘于一方當事人的特殊性
(四)律師受到法律保護的粗疏性與侵害律師權益的復雜性
(五)律師執業的分散性與律協維權行動的掣肘性
四、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維權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一)爭取在立法層面為律師執業提供嚴密細致的保障
(二)進一步強化律師依法執業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建立法律服務質量的綜合評價體系
(四)及時溝通提高維權委員會的工作效率
(五)借鑒相關行業的經驗充實律師執業維權體系
報告二 第八屆理事會維權委員會2008年度工作報告
一、本年度開展的維權工作
(一)理順工作機制
(二)著重維護律師的人格尊嚴
(三)解決新《律師法》生效實施后的律師會見問題
(四)完成維權顧問的聘請
(五)與有關部門面對面的交流
二、明年的工作計劃
(一)推進新《律師法》生效實施后的有關律師執業權益的落實
(二)與法學院校、研究機構就律師維權的基礎理論問題進行研究
(三)繼續做好個案維權工作
(四)探索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的維權職能
報告三 第八屆理事會維權委員會2009年度工作報告
一、個案維權情況
(一)人身權方面的個案
(二)會見權方面的個案
(三)調查取證權方面的個案
(四)事務所權利方面的個案
(五)其他方面的個案
二、推動新《律師法》在本市的落實
三、律師維權工作體會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附 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二、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委員會規則
三、上海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于本市《律師法》執法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本市《律師法》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協同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二)加大培訓學習力度,切實提高業務能力
(三)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規范化建設
二、本市《律師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會見方面的問題
(二)調查取證方面的問題
(三)閱卷方面的問題
(四)其他規范執法方面的問題
三、幾點原因分析
(一)有關部門的執法理念和水平與《律師法》要求存有差距
(二)“兩法”規定有差異或對條文的理解不盡一致
(三)《律師法》自身存在的缺陷
(四)少數律師依法執業意識不夠強
四、進一步貫徹實施《律師法》的建議
(一)以隊伍建設為抓手,著力提升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二)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努力優化律師執業環境
(三)加強梳理研究,著力解決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
(四)關于“兩法”進一步修改細化完善的建議
四、律師維權系列訪談
一、我國第三次《律師法》修改背景問題訪談
二、《律師法》修改比較研究
三、律師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主流地位
四、貫徹新《律師法》與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
五、新《律師法》實施與立法性沖突問題的對話
六、新《律師法》實施后上海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與新問題
七、貫徹新《律師法》提升審判權威促進司法公正
八、促進上海律師業新一輪發展司法行政管理近期思路與舉措
九、《律師法》修改與優化律師執業環境
十、《律師法》出臺后刑事辯護的困惑與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