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8182
- 書名:蒙古族法律傳統與近代轉型
- 作者:楊強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3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4-1-23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除導論外,共四章。導論部分主要介紹了本書的選題價值、研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研究思路及創新之處、研究方法和研究資料。第二章介紹了蒙古族傳統法律概況,按照時間分為習慣法時期、成吉思汗大札撒時期、北元時期和清代蒙古族法制。第二章主要介紹了競業禁止的法益沖突及其平衡原則。對競業禁止所保護的法益及其沖突進行了分析。第三章從政治、指導思想、土地制度等十個方面詳細介紹了蒙古族主要的法律傳統。第四章介紹了晚清蒙古族法律傳統的轉型。第五章總結了蒙古族法律傳統的特點、成因和其在中華法文化中的地位。全書總體上來講,思路清晰、章節設置合理妥當,全面的講述了蒙古族法律傳統與近代轉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 論(1)
一、選題價值(1)
二、研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4)
三、研究思路及創新之處(18)
四、研究方法(19)
五、研究資料(20)
第二章 蒙古族傳統法律概況(26)
一、習慣法時期(27)
二、成吉思汗大札撒時期(30)
三、北元時期法制(37)
四、清代蒙古族法制概況(45)
第三章 蒙古族主要的法律傳統(68)
一、在政治上,實行游牧封建制(68)
二、在指導思想上,宗教發揮著極為重要的影響(83)
三、在土地制度上,長期實行公共土地所有制(98)
四、在親屬法方面,婚姻和繼承法律具有鮮明的游牧民族的特征(116)
五、在刑事法律中,內容以懲治奸、盜為主,而懲罰方式具有濃厚的民族性(126)
六、等級社會與嚴禁逃亡(143)
七、在司法中,無嚴格程序,注重宣誓和證人(151)
八、注重生態保護,具有鮮明的草原文化特點(158)
九、在立法方式上,通過忽里勒臺進行立法(167)
十、在形式上,立法技術簡單,法學理論性差,未有內地“律學”之成就(171)
第四章 晚清蒙古族法律傳統的轉型(174)
一、漢族移民與蒙地的開墾(175)
二、清代晚期蒙古族民事權利的變遷(187)
三、清代晚期蒙古社會階級關系的演化(202)
四、清代晚期行政組織的變遷(211)
第五章 余 論(225)
一、蒙古族法律傳統的特點(226)
二、蒙古族法律傳統的成因(230)
三、蒙古族法律傳統在中華法文化中的地位(253)
參考文獻(279)